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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年记 | 浙检第一检察部“普通”而不“普通”的这一年

浙江检察 2021-04-27

第2311期

供稿:第一检察部

文字:史   隽


导语


2019年4月2日,浙江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组建了十大检察部。一年来,十大检察部的工作是如何推进的?成效又如何?从今天起,浙江检察新媒体推出系列策划,带大家逐一了解十大检察部的“周年记”。






第一检察部



浙江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自成立以来,以理念变革引领工作不断提升,持续做优做强普通犯罪刑事检察工作,一年硕果累累。

“三大战役”服务保障大局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省检察院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维护稳定组的第一责任部门,迅速反应,针对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受阻的情况,要求各级院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审查办理相关工作,做到案件办理“不停不等不拖”。牵头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下发《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点击看详情),建立涉疫案件办理七大协助机制,确保案件从快从严处理。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役。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对51件中央、省级督办及重大涉黑恶案件实行逐案实地指导,发布扫黑除恶工作简报38期,制作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白皮书”,研究制定涉黑恶线索移送管理、财产处置等规范性文件,会同省高院下发办理“套路贷”案件会议纪要。浙江检察扫黑除恶工作经验被写入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省检察院荣获全国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称号。

坚决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落实服务保障长三角经济带及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会议的要求,加强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协作及线索互移,推行推广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对6件重大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指导。依法从严打击扶贫领域犯罪,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专题调研,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四项工作”做优刑事检察



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建立“三会一报”督促指导机制,实现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率跨越式增长。2020年4月单月适用率达86.0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法院采纳率均位居全国前列。作为唯一省级院代表在全国推进会上作题为《把握重点 勇于担当 着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的经验交流。

全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坚持“少捕慎诉”,有效减少诉讼增量,2019年全省不捕率、不诉率分别达27.2%、18%。联合省公安厅、省高院建立刑拘直诉工作机制。在全国刑事检察会议上作《坚持少捕慎诉,推进社会治理》经验交流。


全力推进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在全省调研基础上修订捕诉一体工作规则,开展补充侦查优秀文书评比。“捕诉一体”对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提升、加强侦诉协同、降低“案-件比”的机制优势初步显现。

全力推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以加强两项监督工作为重点,坚持每月通报,动态掌握“两项监督”指标,积极推广运用“侦查监督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省法院、省公安厅落实刑事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打磨队伍”提升专业素能



以“检答网”、“控辩大课堂”为平台,加强工作宣传和业务指导,打造首届“检察官辨法”主题沙龙,取得良好效果。同时,高度重视案例的汇编整理工作,共有14件案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发布。部门荣获省检察院“先进处室”及“集体三等功”,部门干警分别荣立两项“个人三等功”、“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嘉奖。


相关链接:【走进浙检十大检察部】第一检察部:负责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



编辑:王凤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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