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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内诈骗6200万!从主犯零口供到全部认罪认罚,本案经历了什么?

浙江检察 2021-04-27

近日,绍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谢某某、浮某某等9人涉嫌诈骗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案金额高达六千两百余万。庭审前,9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在开庭中得到进一步确认。


一场套取本金的骗局


一个陌生的来电,一个灌输发财梦的微信投资交流群,一场场“专业指导老师”的直播,就这样轻易地把诸暨朱女士的钱放进了刘某某等人的口袋。
2018年的一天,爱好炒股的朱女士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的“小杨”宣称公司有很好的赚钱项目。在小杨的建议下,朱女士加了群,群里每天都有人发送获利截图,分享自己赚钱的信息……在股票市场屡屡碰壁的朱女士动了心,下载了“汇金聚富”APP,又在“邓老师”的指导下,购买了5.75万元的期货产品。
持有一段时间后,朱女士将赚到的3000元提现,但自己投资的5.75万元本金却始终无法提取。朱女士多次询问后才知,本金是用于购买合约的“权利金”,不能退还。朱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赶紧报案。
和朱女士一样陷入圈套的,还有来自天津的徐女士,因为听信业务员说“期权收益无限大,有专门老师进行指导购买,就像股票本金一样购买期权就可以”,徐女士损失了29万余元。
实际上,在“汇金聚福”、“易盈财富”APP上购买期权的96.8%的客户都产生了亏损。从2018年7月开始,刘某某等人以炒股理念解释期权炒作误导客户,故意回避期权权利金不退的事实,吸引客户在公司的“汇金聚福”、“易盈财富”APP上购买期权,以自己控制的多家公司通过多家期货公司自买自卖,截至2019年4月13日,刘某某、谢某某、浮某某等人在短时间内骗取人民币六千两百余万元


释法说理 

率先促使8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2019年8月12日,刘某某、谢某某、浮某某等9人涉嫌诈骗一案移送至绍兴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立新和检察官助理王圣虎在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发现,无论是问及盈利模式还是资金去向,主犯刘某某均以“不清楚”、“没有”进行回复
如何突破刘某某的心理防线,让他开口?
为此,检察官调整策略,首先重点审查了其余8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并对他们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释法说理,后根据谢某某、浮某某等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表现,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8名犯罪嫌疑人在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此时,在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的详细供述下,结合在案现有证据,已经可以客观清晰地展示刘某某的犯罪手段,以及其作用、地位。哪怕没有刘某某的口供,仅以当下的证据也能够认定其有罪,但检察官仍多次告知刘某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次和刘某某的律师沟通,同时不断引导公安取证,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


突破零口供  

揪出幕后大BOSS


在刘某某“零口供”的情况下,在其余8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刘某某一直充当着“主犯”的角色,然而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了蹊跷的地方。
刘某某控制的公司规定了总监、业务经理、主任等有不同的提成比例,在审查财务报表时,检察官发现该公司存在股东A和股东B,股东B拿到的分成占到所有客户亏损的70%,从涉案金额推出股东A是刘某某,那么股东B又是谁呢?
随着对案情的深入了解,一个“杨某某”的名字进入了检察官的视野。为印证杨某某就是股东B,检察官在讯问中侧重挖掘杨某某的信息,最终在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另案处理)的供述中找到了线索。据程某某供述,杨某某在公司是没有办公室的,但刘某某只是给他人打工。一旦查证“杨某某”的犯罪行为,“杨某某”即可判处无期徒刑,但还是需要突破刘某某的口供。
最终,在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震慑下,在办案检察官的多次情、理、法交叉进行的讯问下,刘某某终于开了口,他在退赃300余万元的基础上,不但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而且主动承认了幕后大BOSS和其专属财务的存在。至此,一直进入检察官视线的幕后大BOSS犯罪行为的嫌疑得到了充分的印证。
除此之外,检察官在审查中还发现,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诈骗嫌疑。目前,绍兴市检察院已向侦查机关发出了对本案其余3名要犯进行立案监督的法律文书。


      来源:绍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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