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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专项督查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浙江检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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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下午,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全省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专项督查作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省委督查室、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同志参加会议。据悉,此次专项督查由省委办公厅发文,省委政法委牵头。
会议强调,督查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意见》专项督查工作,以督查的实际成效,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推动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为建设“重要窗口”保驾护航。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沈智深对专项督查作相关说明。



去年7月,浙江省出台《意见》,成为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在省级层面出台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制度文件的省份。一年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完善机制、细化举措,着力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动贯彻《意见》各项配套协作机制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浙江省委决定以书面自查、实地督查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领导责任推进《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加强自身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情况。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督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落实依法治国的实际行动,是为建设“重要窗口”护航添彩的有力抓手。督查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较真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专项督查工作。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切实提高专项督查质效。要树立问题导向,围绕《意见》贯彻落实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明确督查重点,真正把当前法律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实、查准、查清楚。坚持服务至上,融服务于督查,帮助各地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力度不够、渠道不畅、机制不全等方面问题。强化结果运用,一方面起草形成高质量的督查报告,为省委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一方面及时总结提炼基层成熟经验做法,做好提升推广。

会议要求,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力戒形式主义,严守纪律规定,以严实作风高标准完成好专项督查任务。特别要着力克服走程序、查本本、图省事、只看表面不看实质等现象,扎扎实实沉到一线,围绕《意见》、督查方案和核查指引,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督查工作全面、客观、准确,真正督在关键点、查在要害处。

来源:平安鼎

作者:张倩 陈立波
编辑:陈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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