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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资格考试后台直接改分?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建议!

浙江检察 2021-05-01

第2692期

黄某是杭州某科技公司的技术人员,2018年5月起,公司安排其负责旗下多个网络系统的维护,其中包括由运管部门委托运营维护的网约车资格证考试系统。在对系统熟悉后,黄某产生了赚点外快的想法。其后,黄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可以帮助未通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人员改分的信息,收取200到1200元不等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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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零星的几单交易后黄某逐渐与汪某龙形成了长期固定合作关系。汪某龙做过网约车司机,成立了以招募网约车司机收取经营管理费为主要业务的汽车咨询公司。在汪某龙的介绍下,从2018年7月至10月,2019年3月至5月,黄某先后给60多名考试不合格人员后台修改分数取得网约车驾驶资格,收费也从最初的260元一路涨到3、4千元。期间,黄某也曾因害怕事情暴露停止改分,但毫无成本且越来越高的收费让他一次次心存侥幸。


2019年5月底,因举报,黄某、汪某龙被公安机关抓获。2019年底,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但是,那些以非法手段通过考试取得网约车驾驶资格证的人员,又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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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内部线索移送机制,下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介入案件调查。


在对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涉及网约车案件逐一梳理后,统计出因网约车司机分心驾驶、违规驾驶,未及时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造成2死4伤的严重后果。


“带病上路的网约车司机连基本的网约车驾驶资格考试都无法通过,相比较通过考试的驾驶员,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治安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意识更加欠缺。而此类愿意通过高价改分方式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往往是历经几次考试都通不过的人,其道路危险指数更高,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下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章思思检察官决定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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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围绕平台监管漏洞、汽车租赁公司违规经营行为、网约车司机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行业监管漏洞等情况,下城区检察院向杭州市运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8月底,下城区检察院联合运管部门对科技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该公司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完成系统升级,从制度与技术手段两方面着手严格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


督促杭州运管部门对违法取得从业资格的网约车驾驶员开展排查,撤销其从业资格。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经营市场,进一步完善网约车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运用大数据对汽车租赁公司和网约车平台进行监管。


截至目前,该科技公司已完成增加数据传输通道加密机制,提高系统用户安全级别,考试及管理系统在系统层面增加多层答题记录存档等方面的系统升级,并将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完善管理流程。运管部门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已对全部非法取得网约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撤销资格,并建立从业人员信用库。


来源:下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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