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柜哥买买买欠五万卡债,进女室友房间发现十几万现金后,竟……
阿禾,是一名某奢侈品牌专柜的柜哥,每月收入大约在2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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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禾的有一名女性合租室友,叫佳佳。俩人认识了七八年,关系甚好,互相之间也毫不设防。平时,阿禾可以随意进出佳佳的房间,从衣柜里挑选衣服与包包进行使用。
2020年12月29日,佳佳的男友小飞委托阿禾在奢侈品牌专柜代买两只还未上市的秀款包包打算送给佳佳,并转账59600元。过了两天,小飞又给阿禾转账19000元,用于代买佳佳看中的另外两双同奢侈品牌的鞋。由于相关产品尚未上市,且自己的信用卡欠款已到期,阿禾就先用这些钱还了自己的欠款。
2021年1月初,预定的两只包已经到店。小飞催促阿禾尽快代买,好赶在节日前送给佳佳,可此时阿禾手中已经没有足够的钱去购买这两只包,更没钱买另外两双同品牌的鞋子。
一日,阿禾在佳佳房间里拿衣服的时候,看见衣柜左边隔层里有一只黑色塑料袋,打开一看发现里面竟是十几捆现金,一捆一万,大约有十几万。阿禾想起这是佳佳半年前取出放着备用的现金。“既然这么久都没用,不如自己先‘借’一些来救急,正好把欠着没买的包包给买了。”于是阿禾从塑料袋里取走了七万余元的现金,买完佳佳要的两只包包后,剩余的钱,阿禾用作了日常开销。
2021年3月10日,佳佳发现衣柜里的钱变少后打电话询问阿禾有没有擅自拿走,阿禾矢口否认,于是佳佳选择了报警。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阿禾。阿禾思来想去觉得此事难以逃脱法律制裁,便主动到派出所投案,承认自己盗窃了佳佳衣柜里的七万多现金,并积极退赔了所有赃款。
阿禾一时鬼迷心窍,偷偷拿取好友的钱迟迟未还,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目前,阿禾被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并被法院判处刑罚。
检察官说法
· 贵重财物都应收好,不能放在他人随手可拿的地方,闲置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 不问自取是为偷!再好的关系,也不可以仗着对方的信任随意拿取他人钱财。
· 消费要适度,量入为出。每月开支都要尽可能控制在自己收入能力覆盖的范畴内,否则像本案中的阿禾一样以卡养卡、拆东墙补西墙,迟早有一天会因为无力还款而走上歧途。
来源:上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