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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就“月入过万”是一种什么体验?

浙江检察 2023-05-02

欢乐的暑假模式已经开始

有的同学们听说了一些

“搞钱的野路子”

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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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最后都发生了什么——

PART-01

徒手作案,日进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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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 看点

小明初中毕业后就不想再上学了,这几年虽然有找过饭店服务员等工作,但都觉得又辛苦又不自由工资又低,于是,他与“志同道合”的几个“朋友”一起到“江湖”上闯荡。


无需作案工具,又没有破坏性,小明等人采用的就是徒手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他们昼伏夜出,月黑风高正是他们行动的好时机;他们会在各街道、各小区流连忘返,每天晚上都要“徒步毅行”几公里;他们专挑豪车下手,偷香烟拿现金如入无人之境。


收成好的时候,日进万元!短短几个月,小明等人通过这种方式作案十余起,总共偷到了三万多元。当然,监控也记录下了他们所有的行为经过。


检察官· 提醒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除了数额较大即达到3000元以上就构成盗窃罪外,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无论金额大小同样构成盗窃罪。


小明与他的朋友没有脚踏实地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错把盗窃的犯罪行为当成谋生的行当,因而走上了歧途。


小明等人最终被桐乡市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到了法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同学们可千万不能想着不劳而获哦!





PART-02

动动手指,轻松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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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 看点

小刚觉得高中学习太忙太累了,而且未来也很渺茫,偶然一次机会,他在玩网络游戏时,看到了一则兼职广告。


对方告诉他,只需要动动手指,帮忙用微信或支付宝转个钱就行,每次都可以拿一成提成。


小刚按照对方说的做了,第一单就拿到了500元。尝到甜头后,小刚觉得这样赚钱轻松又方便,尽管自己的微信支付收款功能很快就被限制,也意识到对方做的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但那又如何,只要能赚钱就行——“聪明”的小刚还可以用爸妈哥哥的微信收款码,也可以借朋友的微信收款码,简直是无本万利。


短短几个月,小刚共获利两万多元。但是,远在湖南的小刚被桐乡的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官· 提醒

小刚虽然没有在网络上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行为,但是微信、支付宝、银行都有提醒对方可能正在实施网络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帮助转账,小刚的行为已经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虽然小刚远在湖南,但是桐乡地区有被害人,一经报案,公安机关也能顺藤摸瓜抓到小刚,现在网络上的犯罪都是有迹可循的。


另外,检察官还要提醒同学们,随意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信用卡也会有很大的风险哦!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者诈骗罪。





PART-03

敬业“工作”,疯狂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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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 看点

小强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小强虽然跟随父亲生活,但是父亲很少管教他。高二辍学后,小强就自己出来打拼,他立志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赚大钱。


在红红火火KTV小强找到了工作。他觉得这就是他施展才华的舞台。他拥有了整齐的套装、响亮的名号“小强经理”、一大批信任他的客户、稳定的酒类销量……


小强每天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工作,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在朋友圈发广告:需要酒吗?快来找小强经理,喝最烈的酒,享受最棒的人生!


夜幕降临,小强还要在包厢里到处给客人们劝酒,只为了自己蹭蹭蹭往上涨的酒销量。


小强回家对他父亲说:“你看你不养我,我也能靠我自己,月入过万,牛不牛?”但是没过多久,该KTV就被查处了,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存在雇佣未成年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检察官· 提醒

小强认为他是靠自己的努力工作赚钱,又不偷又不抢,16岁就月入过万,非常牛掰。


但是,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本就不应该进入酒吧、KTV、网吧等灯红酒绿的场所,更何况,小强还是在这样的特殊场合上班,从事卖酒工作。


KTV老板聘用小强卖酒的行为,损害了未成年人权益,已经涉嫌违法;而且这样的场所很容易滋生消费欺诈、强迫劳动、酒后斗殴等情况。所以,同学们暑期活动还是不要选择去这些灯红酒绿的场所哦!





PART-04

你想成名,他想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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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 · 看点

暑假里小玲在家没什么事情,就想着赚点外快。


一天,小玲在短视频平台的一则广告上偶然看到了经纪公司网红培训的消息——明明可以靠颜值,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实力爆棚,偏偏无人欣赏!


她十分心动,几乎可以想象自己成为首屈一指的带货主播的场景,于是主动联系了对方。电话中,对方声称自己是专属导师,要做调查评估,详细询问了小玲的个人情况和想要发展的方向、平台等,小玲一一回答。


对方又让小玲在其公司的平台上注册身份信息并上传自己的简历以及用于试镜的照片,小玲立即找了几张自己很满意的照片上传,但是平台要求她上交试镜费用,小玲没多想便按照要求交了500元。


等了两天,小玲才收到试镜通过的通知。但对方却告知,如果想要获得培养方案和培训课程,需要缴纳3000元的培训费。


单纯的小玲想着以后成了网红主播,肯定月入百万,便又果断缴纳了培训费。但缴了培训费之后,该网站就没有任何音讯了,小玲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刻报了警。

检察官· 提醒

暑假里想要做点兼职实习,积累一些社会经验是一件好事情,但是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网络短视频时代,谁都想要做网红,享受流量的红利,但是一定要擦亮眼睛,识别出那些被包装过的“光鲜亮丽”。


同学们还是应该踏踏实实学习,切勿急功近利,被各式各样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了。一旦遭遇电信网络诈骗,那就要保留好证据,并第一时间报案哦!




来源:桐乡检察微信公众号

漫画:王   力

制作:王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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