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以希望之花火为雏燕引航——记党的二十大代表、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章春燕
《浙江日报》10月2日头版转二版报道
以希望之花火为雏燕引航
——记党的二十大代表、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章春燕
记者:吴丽燕
“以点寸之微光照亮隐秘的角落,以希望之花火为雏燕定向引航。”这是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章春燕摆在自己案头的座右铭。
带着善意,办理案件
“春燕姐姐,我最近过得很好,偶尔还会去做志愿者……”日前,章春燕又收到男孩小风(化名)发来的微信。
小风曾因抢劫被移送检察院,在章春燕的帮助引导下迎来了重生。如同与知心朋友聊天,每隔一段时间,小风就会和她分享自己的生活点滴。
每每收到这样的信息,章春燕能开心上一天。
“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特别是未成年人案件,要慎之又慎。”章春燕最不怕的,就是别人说她啰嗦。每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她都会询问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以及在意的人和事,试图去挖掘他们内心存在的善的一面。
在办理小风的案件时,证据虽充足,但章春燕没有“一诉了之”,她与这个还不满18岁就出来打工的男孩聊家长里短。原来,这名男孩曾是留守儿童,父母一直在外打工。他说,弟弟学习比他好,他能出来赚钱改善家里条件,因一念之差实施了抢劫。
后来,章春燕对小风开展了心理测评和社会调查,在取得被害人谅解以及综合评判认罪态度、再犯可能性等情况后,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在不起诉考察期间,她还联合司法社工,为小风制定了个性化帮教方案,落实专业化矫治。
“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这是2013年,章春燕出任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时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向着目标,这些年她倾注了全力,让每个涉案青少年以最好状态回归社会。
守护少年,创新不止
多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孩子们”是章春燕心中最柔软的角落。这些年,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次次刺痛社会神经,也是章春燕关注的重点领域。“我们在办案中,普遍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救助难等问题。”章春燕举了个例子,《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项强制报告制度,但在实践中就面临困境。
章春燕是个行动派,他们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上线了“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一件事’场景应用”。今年4月,该应用在吴兴区试点推行,其前端就搭建在医院诊疗系统内,医生在填写未成年人诊疗记录时,系统会出现强制报告预警单元,这让制度落实从依靠个体自觉转向了程序必经。
面对疑难杂案,章春燕总是尽最大努力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她和团队先后推动了未成年人办案及救助领域“一件事改革”;出台全省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标准……在同事眼中,章春燕总是这样,做得多说得少,给人温暖和力量。
除了办案,还能做什么
案件办完了,检察官工作就结束了吗?案件背后折射了什么社会问题?检察官还能做些什么?这几年,章春燕有了更多思考,也承担起更多责任。她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一名新时代检察官,要把履职融入到风险防范和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实现办案监督的治理价值。2020年,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刑事案件中发现,有十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存在滥用某种非处方药的情况,当地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该案件上报后,引起了章春燕的关注。此前,她就看到过相关视频,对应的药物就是在案件中发现的。
章春燕敏锐地察觉到,这并不是个案。
作为党的二十大代表,章春燕最近已经紧锣密鼓地准备起来了。办公桌上,堆着厚厚的一沓材料,她最关心的还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她始终有一份信念,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关键时刻作为党员必须挺身而出,护卫花朵向阳而生,方能不辱使命、不负时代。
文字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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