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披露36年前舟山定海摘箬山特大杀人案办案细节
“满意!判他们两个死刑,我们家属很满意!”42岁的王文军穿着蓝色衬衣,搭配牛仔裤,在同龄人中稍显瘦弱。案件一审宣判后,作为被害人家属,他对案件刑事判决结果连说了两个满意。
11月2日下午3点,浙江舟山,晴空万里。36年前浙江舟山定海摘箬山特大杀人案在舟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蒋四兴、薛三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87年3月12日,王文军的父亲和5位亲人驾驶“浙岱渔6141”号渔船出海后再未归来。36年前的那个春天,在这艘渔船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有尸体的陈年命案如何确定6名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蒋四兴、薛三元如何分工作案?
随着公安人员、检察人员、被害人亲属的讲述,这起尘封多年的命案真相逐渐被揭开。
破案
一枚血指纹锁定犯罪嫌疑人
批捕
为劫财合谋锤杀6名船员
追诉
还被害人家属公道
庭审
两人如何分工成争议焦点
宣判
蒋四兴、薛三元被判死刑
记者手记
尽管有法庭纪律,但庭审中,旁听席上的亲属们仍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啜泣、呜咽、悲愤……甚至有家属数次想冲入法庭当中,但均被法警拦了回去。
命案改变了命运。
王文军清楚记得,父亲每次出海回家后,总会给他带回玩具,但那一次,6岁的他没能等到父亲归来。在当时的渔村,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失去了顶梁柱,他的大姐被迫辍学外出打工,二姐过继给了亲戚……那种心理的绝望成为童年的噩梦。
对于行凶者而言,他们是否愧疚?蒋四兴被抓获时随身携带护身符,他开办的诊所、企业都冠以“同善”字样。薛三元出海作业时总会带一点大米和烧点佛经撒入海中,寻求心理上的慰藉。在一审庭审结束时,薛三元曾一度向家属下跪……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敬畏生命是基本底线,公民生命权不受侵害更是法律要求,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新闻早八点】三省一市九城检察签约、这项工作入选共同富裕最佳实践……近期浙检热点速览
●新闻发布会丨浙江检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检5个集体、3名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