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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来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获中央深改组通过!

2017-06-26 法眼观察

“法眼观察” 二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法眼观察综合自“新华社”“浙江高院”“民主与法制周刊”等


据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6月26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在该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杭州互联网法院界面)


根据浙江高院的介绍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异军突起,浙江省涉及电子商务的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案件明显增多,且集中发生在阿里巴巴集团所属的淘宝、天猫等网络交易服务平台。


据统计,2010年,诉阿里巴巴集团公司的案件还只是零星出现,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均在100件以下,2014年猛增到190件,而2015年仅前两个月就已经收案110件。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针对电商时代迅猛发展的网络消费形式,浙江法院从2015年开始试点网络法庭,把诉讼的每一环节都搬到网络,起诉、立案、举证、开庭、裁判均在线上完成,全流程电子数据记录。初期试点着重为电子商务领域发生的纠纷。


杭州市余杭区、西湖区、滨江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批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上交易纠纷、网上支付纠纷、网上著作权纠纷及其上诉案件,探索建立一套与涉互联网纠纷特点相适应的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审判质效、保障司法公信力的纠纷解决机制。


2015年5月28日下午,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这起案子的起因是,买家在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认为有质量问题要求退一赔十。原告与两被告没有来到现场,而是分别坐在杭州市西湖区、深圳市南山区、杭州市余杭区各自的办公室桌前。


据《民主与法制周刊》介绍,作为重要创新,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投入试点以来,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首先体现在被告响应不积极。按照流程,在原告提起诉讼后,法院会以系统通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被告应诉。“但一些被告以为是诈骗短信,就自动忽略了,也有一些人故意装聋作哑不予理睬。”多次参与网上法庭审理的余杭区法院民四庭庭长成文娟说。张政鼓励当事人以积极的方式面对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会改进短信内容,让接收者更信任。同时,对于那些不诚信的当事人,我们将建议电商平台增加一些相应的规则,对不主动应诉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制约。”


其次是调解力量不足。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诉讼之前有“诉前调解程序”,起到化解矛盾、过滤诉讼的作用,但目前这一部分的力量还十分薄弱、亟须加强。张政向记者表示,设置诉前调解模块是网上法庭的特点之一,目的是利用社会力量,有效化解纠纷,疏导解决渠道,减轻法院负担,提高维权效率。经过努力,目前,凡是进入调解阶段的案件,系统调解员都进行了人工介入触达和调解。只要案件被有效提交,调解团队都会主动与被告进行电话、邮件、短信、微信、旺旺等方式联系。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调解端正在进行调解流程的标准化和调解内容的结构化设计,以期进一步提高效率,并为今后的机器人调解打下基础。


2017年,在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提出“积极推动设立杭州网络法院,促进网络法治的健全发展。”


对于互联网法院,小编认为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主流的消费方式,且在不断的增长过程中,随着业务量的增大,纠纷也逐渐增多。但一般审理网络购物案件存在着主体信息难确定、证据规定难等难题,如果这些纠纷能集中到网络法院进行处理,未尝不是对当事人有益,又节约司法资源的创新举措。


效果如何,拭目以待,期望杭州互联网法院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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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fygc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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