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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工作连干40年不换是怎样的体验?

雨花区法院 湖南高院 2019-12-31
他是基层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整整40年,他从来没有调动过工作单位,也从来没有离开过法警岗位,默默无闻、尽职尽责。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国姥爷”。今年,国姥爷退休了,40年,相对于浩瀚的时空不过弹指一瞬,相对于个人却是一点一滴的人生历练与积累。而相对于一项“从一而终”的事业,那一定是历史的见证者和亲历者。赤橙黄绿青蓝紫是彩虹的颜色,也是属于个人的多彩与斑斓。来,跟随国姥爷走进法警岁月的流光。。。


听老王用长沙塑普讲述他的法警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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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蓝,从警那一年

1979年,恢复建设中的长沙市郊区人民法院(雨花法院前身),仅有19名工作人员,他光荣的成为了其中的一员。那一年,他刚满20岁,是个帅小伙身着72式藏蓝色警服,身材魁梧,勤劳憨厚,跟刚刚入院的年轻人一样,都是郊区法院办公室“快乐的小杂役”,承担着信访、接待、打字、出文书等等司法辅助工作。

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198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定罪量刑,以公开审判为中心,全面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制度,1980年郊区法院判决刑事案件67件,其中公开审理60件,依法不公开审理的7件,司法警察王建国值庭时齐整庄严的警容风貌也就是从这里开始练就的。




银色手铐,6路公交车上的风景线


那时候,全院只有三名司法警察,他们承担了所有刑事案件开庭、提还押、值庭、看管的工作。法院没有专用提押车,王建国与同伴通常是骑着单车到看守所,押解着人犯搭乘公共汽车回法院开庭,庭审结束后,又搭公交车押解人犯送还看守所,再骑单车回法院——如此折腾,目的是为单位节约两趟公交车票。在那个年代长沙市民的记忆中,王建国与郊区法院的两位司法警察,是长沙市6路公共汽车上的一道“正义风景”。




橄榄绿,“严打”行动中


1983年“严打”开始。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中央“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1984年-1988年,郊区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677件,判处罪犯788人,而这所有的刑事案件的警务工作主要由王建国与另外两位法警“小伙伴”承担。无论工作负荷多重,他们从来没有对组织提出过任何个人要求,没有抱怨、没有懈怠,兢兢业业。这些年,身着“83”式橄榄绿警察制服的王建国们乘着郊区政府提供的大货车押解被告人,警服上衣4个暗兜、黄色袖线、黄色布边的肩袢,都是他们在法院、看守所风里来、雨里去,默默奉献于司法事业的见证者。




大红本,全国业大毕业证



    

      业大是什么?业大是不可磨灭的法院记忆。

     早期的人民法院建设者除了法律专业人员,还有一部分来自军人、教师等等各行各业,他们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素质良好,充满奉献精神,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知识训练。1985年的春天,在改革开放深入进行和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在党中央的关怀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的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创办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从其他行业转入法院工作的人员正是通过集中参加业大的学习,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成为了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在当年,这是符合我国法制建设需要的伟大创举,是全国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高等法学正规教育的重要补充。

     而立之年的王建国依然渴求知识、尊重专业,充满了学习的干劲。他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法律业余大学湖南长沙分校的学习。三年学习期间,他克服了女儿年幼家事繁忙、司法警务工作繁重的双重困难,认真参加业大每一节课学习、完成每一次考试,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法律(审判)专业证书》。成为了严格意义上的“持证上岗”司法警察。




暖心阳光橙,法警队建制啦!


      随着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审判工作、维护国家法律实施等方面司法警察的作用愈来愈重要和明显,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从80年代到90年代,郊区法院工作人员从19人增加到64人,不仅法官队伍在扩充,司法警察的力量也在壮大,但是,王建国有时候也很迷茫,与公安民警穿一样的制服,却与肩章大盖帽的法官一起工作,到底自己属于哪个序列呢?这样的困惑,他不是没有过。     这一天终于来了!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主席令第40号公布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纳入人民警察序列。人民法院机构增设法警队,明确了司法警察大队职责:负责法庭警卫;维护审判秩序;值庭时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送证据材料;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参与对判决或裁定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工作。          王建国比以前更忙了,常常刑事警务工作与执行警务交叉进行,但他很开心,因为法律为他明确了职业定位,他心里有了一座阳光的里程碑:司法警察队伍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朝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轨道迈进。




进城了,还是那身藏蓝,不忘初心


     1996年,长沙市区划调整,将撤销的原郊区并入新设五区,王建国所在的原郊区法院更名为雨花区人民法院,主要辖区范围在长沙市南的7个城区街道办事处和一乡一镇。王建国与原郊区法院的76名同事成为了新成立的雨花法院干警,大家都戏称“从乡里到了城里”。是的,原来所辖范围是把长沙市围了一整圈的郊区,“一乡一法庭”,在10个乡共设了10个人民法庭,服务对象多是质朴的农民,田间地头坐下来就可以开展调解工作,而新成立的雨花区辖区为商贸发达市中心,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广了、要求更高了。刑事审判也发生了变化,案件数量上升,罪名种类增多,案件性质复杂,直接变化就是押解和看管人犯的压力更大;执行工作也更有难度,发生过“暴力抗法”现象,警员在外执行挨打挨骂并不少见。王建国依然是那个乐呵呵的“国姥爷”,不畏难、不怕苦,踏踏实实履行警务工作。



伙伴小黑,风里雨里全部都是你


可爱小电驴


迈进千禧年,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汽车不再是奢侈品,成为了代 步工具进入寻常百姓家。而“国姥爷”最亲密的伙伴就是他的小黑驴——一辆朴素的电动车,一年四季载着他风里、雨里、雪里、阳光里不知疲倦。他觉得很帅。因为他的内心安宁、充实,他说,平平淡淡就最好,奔驰宝马都替不了。

     黑色是最深的颜色,沉静而具有力量;黑色可将光线全部吸收且没有任何反射。朴素的小黑驴,正如同它的主人,40年从警生涯,岁月流光中的酸甜苦辣,都默无声息的溶解在他宽厚的心田里。对工作没有不切实际的空想,踏实勤勉的坚守;对物质没有过多的欲望,质朴沉静的度过;对他人没有激越的情绪,温和友善的相处,这些美好的品质换来全院上下这乐融融的一声,“国姥爷”。





2014年,王建国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荣誉天平奖章”,他穿着警服领奖,飒爽英姿不减当年。这套沿用至今的99式制服,又是似曾相识的藏蓝色。从警时那朴素的“的确良”警服,只嵌了两颗红色领章;如今的警服,银色闪亮的帽徽、领花、警衔、警号、胸徽,时代在发展进步,没变的是对警察职业的信仰。

今天,我们问国姥爷,四十年,在一个单位、一个岗位,不烦、不腻吗?您靠什么坚持?国姥爷平静的说,“单纯一点,把司法警察的事情做好就行了,干了40年,我没有遗憾!

来源:长沙市雨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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