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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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非人行道踩到未盖好井盖受伤,能否获赔?判了!

邵阳一男子图方便不走人行道,一脚踩到未盖好的井盖,导致面部摔伤。自认倒霉还是找自来水公司赔偿?自来水公司会赔偿吗?请看本期案例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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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高压电下钓鱼身亡,悲剧该由谁负责?《今日说法》聚焦湖南法院这起案件!

高压电下垂钓,年轻小伙命殒现场。水电站、鱼塘主、垂钓者,谁是责任方?两厘米之差,成为争议的焦点,多方调查,法官查明案情定分止争。9月18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宜章县人民法院案例《相差两厘米》了解案情,请往下看!△节目视频​2020年10月4日下午16时,正值国庆假期,小伙谭某和几位朋友自带渔具前往宜章县某村一鱼塘钓鱼。由于谭某所持的鱼竿比较长,在鱼塘的不同方向垂钓,同伴李某某发现上方有高压线,多次提醒谭某换个地方钓鱼。17时左右,谭某在钓鱼的过程中鱼竿线不慎碰到高压线,被电到后倒地不起,不幸身亡。10月6日,当地镇政府邀请镇供电所工作人员对事发地高压线路距地高度取两处进行测量,高度分别为5.48米、5.77米。事发后,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谭某的家人与一同钓鱼的4人达成调解协议,4人一次性赔偿谭某的死亡补助金、丧葬费等费用151700元。谭某父亲认为,事发区域上方高压线路未达到离地5.5米的安全标准,且事发区域未设置明显醒目的高压等安全警示标志,因此高压线线路产权经营管理者桥头电站应当对谭某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向宜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桥头电站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72.7万元。桥头电站在庭审中陈述,公司每年巡查一次线路。鱼塘附近的电杆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但该处鱼塘原为稻田,是塘主李某改为鱼塘后将田埂提高了30至40厘米。鱼塘不对外营利经营,谭某等人到鱼塘钓鱼时李某也并不知情。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受害人谭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认识到高压线下垂钓的危险性,其疏忽大意而触电身亡,谭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本案事发线路导线电流10千伏,属于高压电,被告桥头电站不能证明案涉损害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故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虽然高压线离地安全距离不够是由于李某私自填土导致的,但桥头电站仍负有检查义务,高压线所经过鱼塘未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故桥头电站按无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宜章县人民法院判决桥头电站承担本案事故15%的赔偿责任合计10.9万元。目前案件已履行完毕。垂钓者应当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在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活动,同时也应当遵守禁渔期、禁渔区相关规定,避免非法捕捞,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供电部门和线路周边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尽到设施安全义务、安全警示义务、安全管理义务,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程安装电力设施,于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定期检查、维护设备设施,在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保障自身权益。视频来源: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编辑:以白●年休假逾期未休过期作废?株洲一员工起诉要求补偿,判了!●院长开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审宣判!●共同生活13年的父母竟是舅舅舅妈,这起收养纠纷如何收场?●岳阳一男子微信群内散布未经核实负面信息,判了!●贩卖“精准必考题”,全国3000余名考生被骗上千万元,法院判了!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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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逾期未休过期作废?株洲一员工起诉要求补偿,判了!

又到了休年假高峰期,身为打工人的你,今年的年休假休了吗?什么时候休?准备去哪里玩?年休假当年不休会“自动作废”吗?未休年假可否要求经济补偿?来看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审理的这起劳动争议案!原告小谢于2009年入职某房产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因公司无故调岗等原因,小谢被迫离职。之后,小谢认为,她入职十几年来没有享受年休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该支付一笔费用作为未休年休假的补偿。因此,小谢于2021年9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小谢对仲裁结果不服,遂诉至法院,要求某房产公司支付其2009年至2021年共12年未休年休假工资14.6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09年至2019年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已经超过仲裁时效,法院不予支持。关于2020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根据被告《薪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3项规定“当年未休年休假者,公司根据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与年终奖一并发放”,现原告的工资条以及工资发放流水显示被告已向原告发放了2020年度原告未休年休假工资,故法院不再支持。关于2021年度的未休年休假工资,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原告已实际享受了年休假或其向原告发放了未休年休假工资,应按法律规定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的三倍工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以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原告2021年度享有10天的年休假。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进行折算后,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的天数为6天(249天÷365天×10天≈6.8天,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故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被告应以原告离职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应发月平均工资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10,182.44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劳动者可以主张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等,排除劳动者休息休假或获得带薪年休假工资的权利,确实无法保障劳动者行使该权利时,也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或在劳动者离职时,予以协商处理。若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也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劳动者应当及时申请仲裁主张权利,否则可能面临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其中,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者未休年假的正常工作期间,如用人单位在当月已向劳动者支付了100%的工资,则尚未支付的未休年假工资仅为日工资的200%,以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年休假权益。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来源: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编辑:以白●老人去世留下5万存款,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姐姐可以申请银行取款吗?判了!●湖南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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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审宣判!

9月14日上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组成“3+4”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件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担任审判长,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叶芝出庭支持公诉。案情简介2022年2月至2023年3月间,被告人龚某以饲养为目的,先后多次在长沙市望城区、高新区利用踏板笼、自制陷阱等工具非法捕猎野生鸟类,期间还从他人处非法购买了画眉鸟。2023年3月9日,龚某在猎捕时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公安机关依法传唤龚某到案后,查扣画眉鸟9只、红嘴相思鸟2只、斑鸠4只、竹鸡1只,查扣的野生动物均送往了长沙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另查扣猎捕工具若干。经鉴定,龚某狩猎所使用的工具属于禁用工具,查获的画眉鸟、红嘴相思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55000元;斑鸠、竹鸡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价值2200元;龚某造成损害需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为5720元。本案系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由于龚某的客观行为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了公共利益,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龚某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因非法狩猎导致野生动物资源被破坏的损害赔偿责任。法院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龚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并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国家保护“三有”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龚某认罪悔罪态度,以被告人龚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另因龚某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危害了当地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龚某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5720元、专家鉴定评估费30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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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13年的父母竟是舅舅舅妈,这起收养纠纷如何收场?

“爸爸!妈妈!”近日,一声深情的呼唤打破了岳阳县某村的宁静,14岁的倩倩从屋子里飞奔出来,投向养父母刘某、袁某的怀抱。岳阳县法院民一庭法官许海罗一行在毛某家开展调解倩倩的亲生父亲毛某却只是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他的眼睛早已湿润。这一切,要从14年前说起……01结恩怨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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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一男子微信群内散布未经核实负面信息,判了!

员工在微信群内向老板讨要工资,并发布聊天截图表示老板有“克扣工资”“性骚扰员工”情形。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袁某是某健身房股东,同时管理一家培训机构。2022年,小帅任某健身房店长,当年九月、十月因疏于管理、未完成考核目标等原因被扣工资共计1900元,后小帅从某健身房离职。2023年4月,小帅到袁某管理的培训机构任职负责营销,因双方工作期间发生矛盾,小帅提出辞职并要求结算工资和提成,袁某则表示财务结算需要一定周期,且因小帅未完成工作目标,只能结算工资,不能结算提成。5月6日晚,小帅在网友人数为120余人的“某行业群”中向袁某讨要工资,同时将其与一名某健身房女员工及其与一名策划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截图发布在群内。与女员工聊天截图中谈到袁某的内容为“一个老板就性骚扰员工……”“开玩笑摸别人腿?”等。与策划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截图中谈到袁某的内容为“你们那做活动最后袁总还没给结提成”。该截图被群内其他网友以“某健身房被爆老板性骚扰员工”传播出去。另查明,5月9日,袁某管理的培训机构支付了小帅全部应得工资,小帅也接受了没有提成的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方面的社会评价。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本案中,被告在有120余人的微信群中发布自己与他人的聊天截图,其中内容涉及原告有“克扣工资”“性骚扰员工”情形。关于“克扣工资”,虽然被告提供了证据证明其2022年在“某健身房”工作期间存在被罚款的情形,但原告仅是该单位的股东之一,即使存在扣工资也是单位行为,不能简单推定是原告个人克扣工资。被告在原告管理培训机构工作期间,培训机构已全部支付其工资。而被告在微信群中宣扬原告存在扣钱、结不到钱等内容,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关于“性骚扰员工”一事,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有“性骚扰员工”情形,却将未经核实的内容散布在人数众多的微信群中,客观上造成了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和社会形象贬损。被告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使原告遭受了精神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小帅在“某行业群”微信群中连续一周发布道歉声明,并支付原告袁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来源:人民法院报、岳阳县人民法院作者:陶琛、黄湘宜编辑:以白●职工受单位委托借款要承担还款责任吗?法院判了!●交通事故后“假住院”100余天,损失到底怎么算?法院判了!●好心救人却造成受助人损害,是否需要担责?法院判决为好人提气!●欠条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7万元还能要回来吗?法院判了!●68个孩子的209万英语培训费,追回来了!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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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精准必考题”,全国3000余名考生被骗上千万元,法院判了!

注册建筑师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业医师考试……下半年的考试真的有点多。若是有人告诉你考试包过,还有精准必考题库,你会相信吗?近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罪案件。2020年11月,张某某在永州市零陵区注册4家教育咨询公司,在网上购买大量手机、流量卡、微信号,并招募李某某、雷某某、周某某等人为公司员工,组织大家使用虚假姓名或获取的医护人员个人信息,以教育咨询公司“招生顾问”的身份,添加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医护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为微信好友。之后,张某某购买某“助考”APP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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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假住院”100余天,损失到底怎么算?法院判了!

住院时间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赔偿项目的计算依据,但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未构成伤残,住院记录却有100余天。这是怎么回事儿?法院会支持吗?来看今日案例。2022年6月19日,杨某驾车与陈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除两位司机受伤外,陈某车上三位同行乘客也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未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陈某行经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杨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200万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经鉴定,其中两位乘客均构成十级伤残,两人住院十余天后便出院在家休养。而第三位乘客潘某事故发生当日被送往汨罗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2022年10月18日才出院,共计住院121天。经司法鉴定,潘某属轻伤二级,建议误工期90日、护理期30日、营养期30日。保险公司对此提出了异议,双方协商无果,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66746.98元。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潘某的损失如何认定。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调阅了潘某住院医院的三测单与护理记录单,上面详细记录了潘某在医院住院期间是否外出及每日测量身体各项数据指标的情况。经核对,潘某住院期间有110天外出的记录且无治疗和用药记录,潘某实际住院应为11天。据此,法院对潘某不合理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支持,并在医疗费中核减非实际住院的床位费,依据其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合理损失为33723.98元。此外,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法院酌定由杨某承担本案70%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付潘某26107元,杨某赔付潘某607元。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挂床住院”又称“假住院”,一般指患者在不需要住院治疗或者治疗终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住院治疗的行为。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可能存在的“挂床”行为,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判断:一是相应的病历资料包括三测单、护理单等,核对每日的查房数据来判断患者是否实际住院治疗。二是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用以证明住院时间与伤情程度是否相称。“挂床住院”是过度医疗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超出合理必要住院治疗时间,加重赔偿义务人负担的,对扩大的损失,由伤者自行承担。来源:汨罗市人民法院编辑:李元●老人去世留下5万存款,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姐姐可以申请银行取款吗?判了!●湖南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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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救人却造成受助人损害,是否需要担责?法院判决为好人提气!

老人倒地,救还是不救?救!好心救人却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者需要担责吗?请看今日案例。某日凌晨3点左右,在武冈市某村的公路上,83岁的王某横躺在马路中央,情况异常。民警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向现场群众了解,获得其侄子小李电话并与其联系,小李又电话通知该名老人的女儿小王。由于小王没有交通工具,便电话请求小李帮忙驾车将其父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在前往医院途中,车辆经过交叉路口,与郑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在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支气管炎等症状。医院住院67天后,王某去世。王某的子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小李、郑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63209元。本案系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双方的争议焦点为:1、王某的死亡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关;2、被告小李在本案中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3、王某的损失如何确定及承担。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入、出院记录显示,王某在事故发生前即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高血压、脑萎缩等疾病,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均显示死亡原因为急性心肌梗死,未特指。因此,案涉交通事故与王某的死亡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无证据证明。故原告诉请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从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来看,由于事发时系凌晨3:00时左右,情况紧急,事发地距城区医院距离较远,在没有交通工具及其他更好的救助措施时,小李帮助小王将其父亲送去医院救治,整个过程未收取任何费用,其救助行为系自愿无偿,彰显了优良道德风尚,其行为应予弘扬。故被告小李在本案中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因本案事故车辆在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故应先由该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以外的损失,由过错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剔除被告保险公司已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还应支付19396.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善意施助,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本案中,王某情况紧急,如果不第一时间予以施救,将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尽管王某的女儿电话请求小李将王某送往医院,但救助人小李仍有按照自己意愿去自由决定是否实施救助行为。小李系自愿将王某送往医院,对受助人不存在法定义务上的救助义务,且救助过程中事故的发生小李并不存在故意情况,法院判决小李不承担民事责任,对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引导意义。扶老助幼、解围纾困等义举,是应秉持的道德原则,让司法判决体现正确价值导向,更好为良心善举撑腰打气,才能消除挺身而出时的顾虑、扶危济困后的麻烦,才能让善意得到呵护、让善良得到弘扬。-----------作者:龙晨枨、戴宏军来源:武冈市人民法院编辑:以白●老人去世留下5万存款,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姐姐可以申请银行取款吗?判了!●湖南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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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7万元还能要回来吗?法院判了!

朋友间习惯了互叫常用名,欠条也是签的常用名,可谁能想到因为债务,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等到诉至法院,才发现欠条上的常用名竟不是其真实姓名?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请看今日案例。慕某经人介绍与陈某某相识后,开始与陈某某进行生意上合作。自2018年3月16日至2019年1月22日,慕某共计向陈某某所经营的腊味贸易行发货7次,发货地为长沙某物流有限公司货运站,发货人为“莫甲”(化名,即慕某),收货人为“陈乙”(化名,即陈某某),收货地为广东省东莞市。2019年5月3日,经双方结算,陈某某向慕某出具欠条,该欠条载明:“陈乙下欠柒万整属实(70000元)。”欠条上并盖有腊味贸易行印章。慕某当时看到欠条系陈某某手写并盖有公章,认为应当万无一失,并未留意陈某某将欠款人写成了常用名“陈乙”。逾期后,慕某多次催收,但均未果。无奈之下,慕某诉至衡东县人民法院,可万万没有想到,经核查,欠款人“陈乙”的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为“陈某某”。衡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有使用化名的交易习惯,在双方的发货单上,慕某使用“莫甲”化名,收货人为“陈乙”;陈某某使用的微信账号昵称为“【某某腊味】-陈乙”,该微信的实名认证信息是陈某某,其一直使用“陈乙”作为微信名;且该欠条上盖有腊味贸易行的印章,而腊味贸易行的实际经营者为陈某某。综上所述,慕某提交的落款“陈乙”的欠条虽未载明债权人姓名及债务人真实姓名,但结合本案现有证据可认定该欠条的持有者慕某即为债权人,陈某某即为债务人。原告慕某与被告陈某某、腊味贸易行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慕某作为出卖方,已经履行了交付货物的合同义务,双方于2019年5月3日进行了结算,陈某某向慕某出具了欠条,故陈某某、腊味贸易行作为买受方,应当履行向慕某支付价款的合同义务,慕某要求陈某某支付下欠货款70000元,其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当予以支持。另外,慕某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9328.22元,经计算,未超出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算所得利息金额,应当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某、腊味贸易行偿还原告慕某本金7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9328.22元,共计79328.22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欠条或借条等债权凭证,既是权利人主张债权金额的证据,也是证明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因此在写欠条时要内容明确,规范书写,避免产生纠纷。我国现行法律对一般民事行为中的签名形式并无明确规定和要求,只要签名能够反映个人行为特征、识别行为人身份,就应承认其具有与正式登记的姓名相同的签名效力。如果双方对常用名、化名等非正式签名是否确系本人所签发生争议,则需要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配举证责任,可从签名人周边群众的公认、交易习惯、日常生活经验等方面或通过笔迹鉴定程序来判定当事人主张事实的真伪。法官提醒:书写欠条时要核对欠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欠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欠条上。务必注意以下四种情况:(1)不能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欠条;(2)故意将名字写成别字、错字;(3)以与身份证姓名不同的曾用名出具欠条;(4)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一旦在诉讼中被告否认是其本人出具欠条,原告就需证明被告与欠条中所写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如果不能证明,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来源:衡东县人民法院作者:刘文密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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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个孩子的209万英语培训费,追回来了!

秋风习习,新学期如约而至。8月28日,68名家长齐聚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拿到了长沙某英语培训机构停业后、拖欠近2年之久的学费退费。至此,某英语培训机构被执行系列案共计209万执行案款全部发放到位!学生和家长代表向法官赠送锦旗01培训机构突然关停,上万元学费打了水漂事情还要从4年前的暑假说起。2019年6月,家长们为孩子在长沙某英语培训机构注册了不同级别的课程,并按照合同缴纳了培训费。为了激励孩子和家长们,该机构还采取了“级别越低学费越高,级别高的学费越低,每个级别具体所用时间根据学生能力决定”等营销策略。尽管学费昂贵,但为了孩子,家长们还是顾不上心疼,5万、10万的直接充值。没想到2021年8月15日,该机构突然关停了线下所有的校区,并通知学生和家长,剩余课时改为在第三方线上平台完成。家长们怒了,纷纷要求解除与该机构签订的合同,退还未开课程的培训费用。双方协商无果,68名家长们联合起来,将某英语培训机构和股东陈某某、陈某两人告上法庭。02公私账户财务混乱?法院依法出击!案件受理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胡晖立即向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调取相关证据,并依法批准了原告方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案件审理期间,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告某英语培训机构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结果发现该机构公私账户混用,股东陈某某从私人账户支付奖金和提成,从公用账户为公司法人张某某支付购房款。事关多名学生和家长利益,主审法官吴香玲打起十二分精神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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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留下5万存款,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姐姐可以申请银行取款吗?判了!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湖南一男子生前长期与姐姐共同生活,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去世后姐姐持其生前存单向某银行取款却遭拒。法院如何判?来看本期案例!王丽与王强、王志(文中均为化名)系亲兄弟姐妹关系,三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均已过世。王志于1981年离异,无子女,亦未再婚,长期与姐姐王丽共同生活,生前系某公司退休职工。2018年11月23日,王志突然因病死亡,由王丽操持其后事。王志在某银行有存款5万余元。王志过世后,其兄王强出具书面《声明》,自愿放弃继承。随后王丽到某银行欲取出王志账户存款,却遭到拒绝。2022年,来回奔波折腾多年无果的王丽无奈将银行起诉至法院。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志生前将钱款存入某银行,某银行开具存单给王志,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某银行负有依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存款本息的义务。因王志已经死亡,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王强、王丽享有当然的继承权,现王强以明示的方式放弃继承权,故王丽有权继承王志的银行存款本金及利息。综上,法院遂判决某银行支付王丽存款及利息5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银行办理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的若干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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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动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案例入选。全文如下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德山人民法庭打造三个机制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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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丨持有毒品or贩卖毒品,二审判了!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司法公开的要求,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树立高质量标杆,缓解人案矛盾,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正,“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推出“院长开庭”专栏,敬请关注。8月29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主审并担任审判长,二审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省人大代表李学元、吴静芳,省政协委员傅小松、胡凌云,娄底人文科技学院学生代表、被告人家属等参与旁听。案情简介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廖某十余次受梁某、卢某之托,到他人处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20克和甲基苯丙胺片剂20余粒,另外三笔毒品交易未遂。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廖某积极退缴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廖某以其只是持有毒品而非贩卖毒品,一审定性错误,其没有获利,追缴毒资错误,一审量刑过重等为由提出上诉。法院裁判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受委托为卢某、梁某的联系贩毒者,十余次居中介绍买卖毒品,廖某向贩毒者转交毒资,提取毒品后交给购毒者,廖某对促成交易起到不可或缺的直接作用,依法应当认定廖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毒品数量较大。在共同贩卖毒品犯罪中,廖某多次以居中介绍的身份介入毒品交易,对促成交易起重要作用,是主犯。但廖某将购毒款悉数转交给上家,没有证据证明廖某从中牟利,一审判决追缴廖某毒资与事实、法律不符,二审依法予以纠正。廖某的犯罪地位作用与同案人梁某相较稍次,有坦白、立功、退赃等从宽情节,且在二审中当庭认罪认罚,为确保罪刑相适应和实现全案被告人之间的量刑平衡,法院对辩护人部分辩护观点,以及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对廖某的一审量刑依法予以改判,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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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朋友冒办信用卡透支12万,谁来还?不良征信记录能否消除?

男子被朋友冒办信用卡,透支12万余元并留下不良征信记录,这钱该由谁还?不良征信记录能否消除?来看今日案例。2021年9月,刘某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过程中,发现其名下有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存在不良征信记录,导致不能办理按揭购房业务。刘某十分疑惑,到银行查询才得知缘由。原来,2013年3月,朋友李某使用刘某的身份证及驾驶证,以刘某的名义向某银行申领信用卡,在《信用卡申请表》上代为签署了“刘某”的姓名。2014年4月,李某成功领取并持有信用卡。截至2022年4月,李某使用信用卡透支本息共计12万余元,且逾期未还款产生了不良征信记录。气愤的刘某将某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对自己姓名权的侵害,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并主张自己对信用卡逾期金额不承担偿还款责任。某银行则辩称,刘某疏于管理自己的证件,对事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对信用卡的逾期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部分过错责任。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使用刘某的个人证件冒办信用卡,某银行审查不严,导致刘某的信息被李某冒用,因此,对于该张登记为刘某的信用卡产生的征信不良记录,某银行应当承担消除征信不良记录的义务。李某持有信用卡透支使用,造成信用卡还款逾期,使某银行受到损失,李某应对损失承担责任,此损失没有归责刘某的事由,故对刘某主张不承担逾期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注:2023年2月李某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综上,法院判决:刘某对信用卡逾期还款不承担返还责任;某银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撤销已上传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该信用卡的不良信用记录。某银行不服提出上诉,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李某为满足高额消费需求,使用刘某的个人证件冒办信用卡。在办卡过程中,某银行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导致刘某的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个人信用和社会评价降低,某银行的行为构成了对刘某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即应由某银行消除由此产生的征信不良记录。该信用卡申请业务并非刘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刘某与某银行就信用卡的申领及使用并未设立权利义关系,刘某并非信用卡合同主体,双方信用卡合同关系依法不成立。李某持卡造成信用卡透支逾期,李某应对某银行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该损失没有归责于刘某的事由,因此,刘某不应承担信用卡逾期还款责任。法官提醒: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属于个人物品,应当妥善保管,随意出借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办理银行信用卡或者贷款等业务,侵害证件实际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也要仔细核实查验持证人的身份信息,避免审查不严引发纠纷,给银行带来损失。来源: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法院编辑:李元●0元下单、先用后付的“绝版”奥特曼卡,损毁后谁来买单?判了!●双语调解,有点子厉害!●高速醉驾逆行40分钟,换来3年刑期!(附视频)●“出不得半点差错!”拆除“巨型炸弹”,保障国有资产“颗粒归仓”!●投保人未主动告知保单中未涉及的健康状况问题,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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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研讨

8月28日,根据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湖南高院党组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主持学习并讲话。省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第三组成员、省委组织部一级调研员唐瑛到会指导。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第三组成员、省委组织部一级调研员唐瑛到会指导会议指出,党中央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为广大干警当好表率。会议要求,要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在感情上衷心拥戴核心,深入汲取党的创新理论的养分,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锤炼。要在思想上时刻紧跟核心,把“常态学”和“跟进学”、“全方位学”和“分专题学”统一起来,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不断在学思践悟上求实效,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要在政治上绝对忠诚核心,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要在行动上坚决捍卫核心,始终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决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作斗争,不断提升“政治三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检察等各方面监督。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下大力气推动解决立案难、执行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抓好“三大审判”“三大环节”“三大程序”“三级法院”工作,扎实推进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审判管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出更大贡献。要扎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把准抓落实的方向,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以依法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提升抓落实的能力,充分运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历史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狠抓落实的执行力。要强化抓落实的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运用“四步工作法”,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的工作安排,对照湖南高院党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要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法院铁军。要加强党的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能力的用人导向,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分类分级精准化培训,引导干警充分运用“法答网”等学习平台,着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要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管院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加强基层基础,深化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充分运用“走找想促”活动调研成果,统筹解决基层法院反映的突出问题,夯实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根基。6名班子成员发言会场会上,邬文生、蔡俊伟、郭正怀、粟志远、董岚、李知文等班子成员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作者:刘沁编辑:以白●“虽然新‘爸爸’对我很好,但我想跟自己的爸爸在一起……”●去缅甸赌场做“男荷官”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未经妻子同意,丈夫144万炒股亏损71万元,法院判决分割共同财产!●声称“想读哪里就读哪里”,长沙22名家长被骗60万“择校费”,一教培机构负责人获刑!●未还完贷款意外过世,家人放弃继承遗产就不用偿还贷款了吗?判了!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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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下单、先用后付的“绝版”奥特曼卡,损毁后谁来买单?判了!

你相信光吗?想拥有奥特曼绝版卡片吗?先用后付,0元下单,确认收货,自动扣款838元。然后……买家:7天无理由退货,卖家:卡片折损拒收。这场“极限拉扯”该如何处理?来看今日案例!2022年8月27日,林女士(化名)通过某网购平台在某玩具店购买了“赛罗奥特曼”及“雷欧奥特曼”卡片各1张,商品链接名称为“奥特曼卡片绝版or扭蛋机奇迹版一弹星辰星云全套赛罗贝利亚拼图”,订单金额848元,满减优惠10元,实为838元,支付方式为先用后付,确认收货后自动扣款。后该玩具店将卡片装在保护盒内,按照林女士账号信息邮寄发货。2022年8月29日,林女士收货,收货时该两张卡片完好。2022年8月31日,林女士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玩具店收货时,以两张卡片已折损,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收。案涉卡片及毁损痕迹图片上传购物平台后,平台亦驳回了林女士的退货申请。对于拒收的卡片,经快递公司联系,林女士不同意回寄,并要求保存在快递公司。因超过快递公司保管时间,案涉卡片被销毁。平台处理结果林女士诉称,购买卡片系小孩操作,平台承诺先用后付,试用中使轻薄卡片产生轻微折痕属于正常现象,且退回时仅有“雷欧奥特曼”卡片有折痕,不能认定为损坏,商家应当同意退货退款。玩具店辩称,该卡片较为稀有,属于收藏性质,轻微磨损都会影响二次销售,且平台亦驳回了林女士的退款申请。无论卡片的实际购买人是谁,卡片已经毁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醴陵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女士通过某网购平台在该玩具店购买涉案卡片,双方建立了合法有效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林女士作为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审理过程中,双方对卡片退货时是否完好存在争议,现卡片已被销毁,需依法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则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林女士在签收卡片后,玩具店已完成交付,卡片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林女士。此后,林女士申请退货,但退货交付完成前,风险并未转移。玩具店因卡片存在瑕疵拒收,该退货交付并未实际完成,卡片的管理责任仍在林女士,灭失后果应由林女士自行承担。因林女士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卡片退货时完好,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此外,林女士诉称其购买行为系其小孩操作,但林女士自行收货并交其小孩试用,该购买行为应归属于林女士,应由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林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网络购物的非现场性使得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天然存在信息上的不对称,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针对网络等远程购物方式赋予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但也明确规定了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消费者网购时应当仔细了解商家信用、商品属性以及买家评价等信息,审慎下单。在收货确认时,要妥善拆封,合理使用,特别是易碎易折物品,要小心轻放,细心处理。当商品需要退换时,不仅要注意留存交易记录、发票、快递单据等证据材料,还要注意留存照片、视频等足以证明商品外观和性能状况的影像资料,避免在诉讼维权时陷入不利境地。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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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醉驾逆行40分钟,换来3年刑期!(附视频)

在高速上逆行狂飙,电影里才有的刺激情节。竟也在生活中上演,而这一切都是醉酒惹得祸......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请看本期案例!2023年4月18日晚,万某醉酒开车,从娄底市娄星区出发。当日23时10分,万某驾驶小车从某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沿某高速由北往南正常行使。23时19分进入某服务区休息。23时26分,从255公里某服务区西区入口处由南往北逆向行驶进入高速公路。途中有多辆正常行驶车辆避让,并有2名车主报警。4月19日0时6分许,万某逆向行驶至某高速224公里路段时,被交警部门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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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不得半点差错!”拆除“巨型炸弹”,保障国有资产“颗粒归仓”!

西河在郴州北湖区蜿蜒流淌27公里,这里一步一景,流水清波似画屏。第二届湖南省旅发大会将于2023年9月在郴州举办,旅发大会招旅村正处于郴州打造西河乡村振兴示范带“黄金走廊”的核心枢纽地段,乘着旅发大会的东风,这里正蓄力腾飞。郴州某电厂的50亩土地就位于西河风光带沿途招旅村中心。自从出租给被告郴州某粮油公司后,已拖欠租金十年,地上6个大油罐,地下还有2个溶剂油罐,就像“巨型炸弹”让人不敢轻举妄动……而这6个地上大油罐还欠下承揽方110万的工程款,20多名工人也在翘首期盼着这笔工钱……如何在安全处理好这几个“大家伙”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各方矛盾?成了摆在郴州市北湖区法院执行法官面前的难题,旅发大会举办在即,必须迅速解题破局!前因:公司停产,拖欠租金长达10年2005年,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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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还完贷款意外过世,家人放弃继承遗产就不用偿还贷款了吗?判了!

株洲一男子为在银行办理贷款,在保险公司投保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但是男子未还完贷款就过世了,家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所欠债务应由谁偿还?请看今日案例!2019年1月16日,吴某跃为了在农业银行某支行处办理贷款,在原告某保险公司株洲分公司处投保了个人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150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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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未主动告知保单中未涉及的健康状况问题,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为自己投保医疗险,未告知体检报告中血清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偏高,患病后保险公司能否拒赔?请看本期案例!2021年6月3日,周某通过Q公司与Y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一份《某医疗险电子保单》。双方在保险合同中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保险期间、保额、保险责任、健康问题询问、免责条款等内容作了详细约定。2021年7月15日,周某因病住院,被诊断为食管中段低分化鳞癌。之后,周某三次住院共花费医疗费用20.17万元。周某依照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向Y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赔偿金,Y保险公司以周某未告知其体检报告中显示血清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偏高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周某为此诉至石鼓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我国保险法采用的是询问模式,即由保险人进行询问,投保人就询问的问题进行告知,投保人告知的范围仅限于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对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并评估,进而判断保险理赔的概率,系保险公司的义务,不应以投保人进行了体检,从而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的审查义务转移给投保人。保险公司作为专业性保险机构,应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案涉保险合同保单中所涉健康状况的问题,并未涉及血清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信息,周某未向保险人告知上述信息,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且保险人未举证证明周某体检结果显示的血清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偏高与患食管中段低分化鳞癌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足以影响其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Y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原告周某支付保险赔偿金20.17万元。被告Y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衡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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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新‘爸爸’对我很好,但我想跟自己的爸爸在一起……”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争议的案件不像财产分割,再难,算算清楚也能分出一二,孩子不是物品,他们有情感需求与心理依赖。到底由谁来抚养?不仅要考虑孩子的合法权益,评估对其成长的有利条件。也要了解孩子的意愿,关心他们的心理需求。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黄材人民法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的案件。2021年,徐某与袁某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约定两女儿均由袁某抚养,徐某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双方均居住在广东梅州,徐某时常探望两个女儿。2023年3月,徐某工作由广东梅州变动至湖南汨罗。2023年5月,徐某前往梅州探望小孩时,将大女儿瑶瑶带至汨罗与其一起共同生活,并安排瑶瑶在当地的中心小学入学。割舍不下与女儿的亲情,徐某向宁乡市法院提出了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徐某的前妻袁某表示,徐某未买房无固定住所,工作时间长、强度大,无法给小孩提供长期稳定环境,不利于瑶瑶成长,因此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另查明,徐某就职于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职务为工程经理,月收入约13000元。袁某于2023年4月与案外人周某登记结婚。承办法官与瑶瑶沟通“虽然新爸爸对我很好,但是我想跟自己的爸爸在一起”“在这里(汨罗)我很快乐”,当承办法官询问瑶瑶的想法时,瑶瑶明确表示想跟父亲徐某在一起共同生活。同时,法庭还联系了瑶瑶目前就读班级的班主任,班主任表示瑶瑶在学校表现良好,与同学关系融洽,已经适应了并融入到了当前的学习环境中。法院认为,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具体确定。对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本案中,袁某和徐某在离婚时约定女儿由袁某抚养,离婚后双方均尽职尽责关爱陪伴小孩,现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瑶瑶已年满10周岁,需尊重她的真实意愿。离婚后徐某时常探望小孩,常常关爱陪伴,瑶瑶内心上更加依赖徐某,与父亲相处也更加亲近熟悉、自在舒服。徐某尽到了父亲的责任,有正当工作,有固定收入来源,能够满足徐某瑶日常的生活学习开销。同时,经法庭征询瑶瑶的意见,其愿意与父亲徐某共同生活,该意思表示系其自由意志表达,应得到理解和尊重。徐某具备抚养能力也愿意抚养瑶瑶,故对于徐某提出的请求变更瑶瑶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一审判决后,袁某未提出上诉,目前案件已生效。判决一段时间后,法官通过电话对案件进行回访,徐某在电话那头高兴地与法官分享,瑶瑶在这学期的期末考试中获得了班级前三名的好成绩,为了方便瑶瑶上学,徐某也将住房租到了离学校更近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徐某虽具备抚养能力,但其没有稳定住所,生活居住条件低于袁某,但法庭从尊重孩子内心意愿出发,瑶瑶已满10岁,清楚地向法庭表达想跟父亲一起生活,并明确表示拒绝与妈妈袁某回梅州。法庭从关爱小孩的心理健康出发,关注瑶瑶的情感需求,认为跟随父亲徐某生活将更有利于她的健康成长,遂作了上述判决。“谁抚养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最有利”是处理抚养权纠纷的关键。通常,法院将结合父母双方的工作能力、经济状况、对未成年人的爱护照顾程度、就学条件等情况综合判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物质条件是决定孩子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并非唯一因素。当下,心理健康问题越来越低龄化,法庭在考虑孩子的外在成长条件时,也更需要呵护其内在不被看见的心灵需要,让孩子能够不为父母分开所伤,依旧拥有一个无忧快乐的童年。来源:宁乡市人民法院编辑:以白●院长论坛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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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缅甸赌场做“男荷官”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反诈电影《孤注一掷》刚一上映便引发热议,“每个人都有两颗心,一颗是贪心,一颗是不甘心”的名台词戳中了每一个被骗者,甚至是诈骗分子的心。从普通人变成诈骗分子要多久?他们还能否回头?来看今日案例。2020年8月,韩某在饭局上认识了陈某(另案处理),陈某问韩某敢不敢去缅甸赌场上班做荷官,底薪五千元还有提成,一个月下来有一万多元。得知韩某不敢一个人出境,陈某还称可以叫朋友一起去,反正工资高,不会吃亏。于是,在韩某的介绍下,聂某、唐某、张某、丁某及陈某耀(另案处理)心动不已,打算与韩某组团前往缅甸赌场工作。2020年9月4日,六男子乘高铁从怀化至昆明,再从昆明乘飞机至云南省某县,后经他人运送,到达中缅国境附近。9月6日凌晨,聂某等六人在“蛇头”(专门组织非法偷渡的人)的带领下,跋山涉水进入缅甸某县,开启了他们梦魇般的“异国之旅”。六人先是被拉到“洪门国际”公司三楼,一进公司便被关了起来,日夜有人看守。工作时间则由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培训,教他们用微信与他人聊天培养感情,哄骗对方买股票等,六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身陷诈骗窝点。在此期间,韩某曾因用手机拍摄公司环境被打,心生愤懑的他不愿继续“工作”,结果招致更加严重的殴打。后来,因业绩不佳,“洪门国际”公司又安排一领队将六人转移至缅甸邦康某公司上班。不仅赚不到钱,还要遭受皮肉之苦,六人想要回家的念头愈发迫切,便在前往邦康的途中脱离领队控制逃跑。当晚,几人看到可帮忙偷渡回国的广告,联系上对方交完费用后,对方带领六人于2020年10月8日凌晨徒步穿越国境到达云南省某县边境,后被边防巡逻人员抓获。至此,六人为期一个月的“淘金”之旅宣告失败。中方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下判决:1.被告人聂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对被告人聂某因实施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所获取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依法予以追缴。2.被告人韩某、唐某、张某、丁某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缅甸没有遍地的黄金,更不是想象中的诗与远方。不要被所谓的“高薪工作”冲昏头脑,也不要轻信他人的蒙骗,一旦误入诈骗集团,不但人身安全会受到威胁,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本案中的韩某六人是幸运的,在缅甸仅仅呆了一个月就顺利从诈骗集团逃脱并回国,更多的人则是深陷深渊无法自拔,他们是实施电信诈骗的加害者,也是整个诈骗网络的受害者。一旦被榨干了利用价值,便会被无情抛弃。法官提醒:大家在出国务工时应选择正规劳务公司,核实中介公司有无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咨询相关法律人士,签订规范的合同。出入境时需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非法出入国(边)境,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一旦被骗,应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救援。来源:中方县人民法院作者:陈庭芳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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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妻子同意,丈夫144万炒股亏损71万元,法院判决分割共同财产!

配偶不知情婚内炒股大额亏损这种情形该如何处理?来看今日案例。基本案情女子曹某与男子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丈夫范某名下,且双方均认可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案外人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刘某分4次支付了上述款项。其中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同年3月12日,刘某再次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23日,刘某向范某转入房款90万元,4月8日,刘某转入房款60万元;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转款1万元。上述资金除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及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外,范某还将其用于股市投资。在未经曹某同意的情况下,范某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同年4月8日再次转账55万元。自3月24日至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1万元。庭审过程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了《房产分配协议》,协议就涉案房产事宜约定“由于房产首付为女方家所付,房子虽为婚后所购,但不做夫妻共同财产。故房产分配按以下比例分配: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双方自愿按上述分配”。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范某称,与曹某从2004年结婚到诉讼法院分割婚内财产,曹某一直掌控着范某的工资卡,而家庭开支、人情往来、孩子上学等一系列的开支系范某用信用卡、银行贷款等形式支出,长期以来负债累累,不堪重负的自己才想通过投资股票挣钱来缓解经济压力,结果投资股市失败。而曹某称,范某对于售房款的处理的确侵害了曹某对于房款的平等支配权,范某婚后未尽到为人丈夫、为人父亲的职责和义务,对曹某多次隐瞒、欺骗其擅自炒股、投资失败亏钱的事实,严重损害家庭生活水平。法院裁定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本案中,男方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女方,并未经女方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女方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女方的平等支配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二审法院支持女方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男方给付女方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男方的再审申请。网友评论来源:中国妇女报、中国裁判文书网编辑:李元●新邵县法院:聚焦群众关切,“三心”解难题●17岁女孩乘坐网红大秋千,摔成九级伤残谁担责?判了!●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却遭物业“阻挠”,法院这样判!●车停路边冒烟自燃,汽车销售商拒绝索赔,判了!●院长论坛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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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想读哪里就读哪里”,长沙22名家长被骗60万“择校费”,一教培机构负责人获刑!

暑假把孩子送去培训班是不少家长的选择,对于教育行业的从业者们,大家似乎有着天然的信赖。然后有的人却利用家长们“爱子心切”的心理进行诈骗日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女子曾某慧在长沙开办了两所培训机构,为了扩大影响力方便学校招生,她和家长们“走得很近”。因为从事相关行业,曾某慧对教育和入学相关政策非常熟悉,而不少家长却存在“认知盲区”:以为户口或者房产及社保不在长沙本地(即“无房无户”情形),就没有就近入学资格。而实际上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每个孩子都可以入学,只是就读学校位置不同。当这些焦虑的家长们找到曾某慧,请托其帮忙办理入学时,她便一口答应了下来。只是举手之劳,事后还会收到家长的请客吃饭、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的红包等答谢,尝到甜头的曾某慧动起了歪心思。2021年“双减政策”出台后,曾某慧的培训机构基本处于歇业状态,于是她开始犯罪布局,以帮助小学生入学为名诈骗择校“入学费”。​曾某慧和家长们的聊天及收款记录曾某慧还在网上找人制作了教育局及诸多小学的假公章,参照学校录取通知制作了假通知书。当有家长来找她帮忙时,她称自己“是个很热心的人””主要是和领导关系好“,承诺“想读哪里就读哪里”!​曾某慧指认制作假录取通知书现场至2022年8月案发,曾某慧骗得被害人李某某等22名家长“入学费”共计60.56万元,至案发均未退还。上述被害人的子女均未能入读曾某慧承诺可以入读的小学。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曾某慧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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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接娃被学生撞倒致7级伤残,32.78万损失谁来赔?判了!

愉快的暑假已近尾声,马上又要到开学季,校园安全向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但家长们往往只关注孩子,殊不知自己也有可能成为校园事故的“受害人”。来看今日案例。2021年5月,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刘、小周在学校操场排队准备出校门,小周因开玩笑惹怒小刘,小刘遂追逐小周理论,两人在追逐打闹中脱离班级队伍,追至校门口学生通道处。此时72岁的陈奶奶在学生通道处等待接孙子放学,小刘未留意将老人撞倒,造成其倒地受伤。陈奶奶被送往医院救治,共花费医疗费近14万元,司法鉴定评定为七级伤残。陈奶奶将小刘、小周的监护人和学校诉至法院,要求小刘、小周的监护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学校承担共同责任。另查明,某小学对学生放学的管理措施包括:在学校门口设置家长等候区和学生出校通道,两侧安排执勤人员维持秩序,学生放学时按班级排队出校门。事发当天小刘、小周追逐出校门时门口秩序混乱,没有执勤人员维持秩序。陈奶奶在接小孩放学时未在家长等候区内,而是站在学生出校通道区域内。绥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认定,陈奶奶的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补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2.78万元。本案中,小周、小刘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在校五年级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和学生行为规范,缺乏安全意识,存在过错,是导致陈奶奶受伤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根据过错程度,小刘撞倒陈奶奶并致其受伤,酌定承担40%的赔偿责任;小周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起因上存在过错,酌定承担20%的赔偿责任。事发时某小学校门口秩序混乱,学校管理不到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酌定承担30%的赔偿责任。陈奶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接小孩放学时未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在家长等待区等待,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对案件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应对自身损失承担10%的责任。校园安全环节多,安全隐患漏洞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深刻反思案件的发生,归根到底还是校园安全这根弦绷得不够紧。解决校园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用心推动。学校要抓实安全教育,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要把防范责任落实到教学、管理、后勤的每一个岗位,把防范措施落实到教室、操场、食堂的每一个校园角落。家长要强化监护责任,不做“甩手掌柜”,不把家庭责任推给学校,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教会孩子如何避免陷入危险的境地,积极配合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社会大众也要共同参与平安校园创建,不能当“吃瓜群众”,要以力所能及的实际行动,共同守护校园安全。来源:绥宁县人民法院编辑:李元●院长论坛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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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小法庭守护大城市生态绿心的实践和决心

判了●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自行缴纳后请求单位返还,法院:支持!●宠物没有直接撕咬或碰撞,追赶致人摔倒骨折,主人应该承担责任吗?●用假冒“Epson”“Canon”打印机墨水以次充好,法院判了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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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直播间调侃不悦,网红博主称网友“一家人遭遇车祸死亡”,两人闹上法庭……

一些普通人也因优质的创作内容吸引众多粉丝跃升成为“网红”,拥有了大量的人气。但其中却有人不谨言慎行,甚至在短视频平台随意编发侮辱伤害他人的内容。近日,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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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散落砂石,致男子骑车打滑摔伤,谁来担责?判了

农村道路常见运送砂石的车辆,摇摇晃晃总是会撒一些出来,若是有摩托车、电动车因此滑到摔伤,那损失该由谁来赔偿?近日,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2022年9月6日7时30分许,周某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送儿子上学,途经韶山市某村道下坡时,因地上砂石导致车辆打滑后摔倒受伤。案涉道路案发现场周某因事故受伤后住院治疗20天,其伤情诊断为右锁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右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等,花费医疗费9672.78元。经鉴定:周某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建议该损伤误工期120天、护理期45天、营养期60天。经调查,该路段地上细砂,是胡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帮甲村在运砂石的过程中不慎掉落的。甲村委会因有建设需要,将部分砂石购买及运输业务包给本村村民胡某,胡某驾驶三轮车从砂石厂购买砂石再拖运到甲村。事发路段为水泥地面的村道,属乙村养护、管理范围,乙村聘请了公共卫生保洁员保持路面清洁。事故发生后,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胡某、甲村委会、乙村委会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173503.21元。韶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胡某无驾驶证、行驶证驾驶机动车,事发时未适量运载砂石且未采取表面加盖遮挡物等安全措施,亦未及时发现砂石遗撒采取补救措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对事故发生承担相应责任。被告甲村委会将其砂石购买及运输业务包给胡某,双方之间形成承揽合同关系,被告甲村委会未审查胡某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运输条件,未督促其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一定责任。被告乙村委会作为涉案道路的管理者,负有定期清扫、及时清除路面杂物及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义务。虽当日遗撒砂石至事故发生的间隔时间较短,但公共道路管理人的责任为过错推定责任,被告乙村委会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已实际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责任,导致事故发生,其亦应承担相应责任。原告周某在无证情况下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在光照充足的条件下,未仔细观察前方路面情况,驶上覆盖有砂石的路面后摔倒,对此次事故发生有一定过错,可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综上,法院根据原、被告过错程度、过错对事故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力大小等因素,确定由被告胡某、甲村委会和乙村委会分别对原告的损失承担45%、15%和10%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负担。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合计166074.33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胡某赔偿原告损失74733元,被告甲村委会赔偿原告损失24911元、被告乙村委会赔偿原告损失16607元。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建设方、施工方、运输责任人等各方应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散落于路面的砂石、建筑垃圾等因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经来往车辆碾压后形成较小颗粒物,不仅会危害居民身体健康,还会造成道路安全隐患。因此,货运经营者和驾驶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车辆安全状况检查,正确规范装载,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抛洒滴漏,行车过程中如发现所载货物遗撒,应及时予以处理,若造成他人损害的,须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也要完善道路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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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明白,剥了26棵树皮,咋就被判刑了?!

剥树皮还会被判刑?很多人想不明白剥个树皮为啥就犯法了?!究竟是怎么回事?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图片来源于网络2022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向被告人康某提议,由康某出资,二人合伙购买金钱松,采集其树皮,由吴某负责出售,所得利润康某分30%,吴某分70%。随后两人在他人的介绍下以每株3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从新化县田坪镇日辉村多名村民处收购了40多株金钱松(当地俗称“毒龙树”、落叶松)。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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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论坛 | 丁建英:耕耘法治化营商沃土,助力企业发展枝繁叶茂

丁建英汉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厚土催叶茂,新芽育希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汉寿法院聚焦经营主体需求,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通过扎牢政治“根”,树稳法治“干”,展扩联通“枝”,丰盈惠企“叶”等具体措施,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保驾护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扎牢政治“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业务知识等的学习培训,开展全院干警整治损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清自查,确保全院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和保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融入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三是周密部署安排。先后出台《优化诉讼服务十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执行举措》《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优质服务规模工业企业护航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等文件,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力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树稳法治“干”。好的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招商引资的“强磁场”、释放活力的“稳定器”,法院必须当好法治“护航人”。建立“绿色通道”。设立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打造专业化团队。明确民二庭负责涉企案件审理,组建涉企案件审理团队,提高审判绩效。执行局成立涉企案件执行团队,高效服务企业发展。推进效率型审理。坚持效率优先、公平保护原则,对涉企案件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平均办理周期一般不超过40天,提高涉企诉讼审理效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展扩联通“枝”。多方“联动”。建立交管部门协助扣车、金融机构冻结银行账户、公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活动轨迹等联动长效机制,推动涉企案件有效执结。主动“联企”。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重整案件审前沟通。开展“百名法官联百企”工作,问需于企、送策于企。落实“联防”。印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60条》,为重点涉诉企业专属定制《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切实有效防范企业重大诉讼风险,让企业家对法治有更多的获得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丰盈惠企“叶”。既能助企又要护企。开展“助企专项行动”,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加大民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的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既遵法度又存温度。对于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强化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既畅沟通又广传播。畅通审执工作进行时的双向对话,积极倾听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涉企案件执行工作的建议,同时借助多种新媒体平台跟进“湘执利剑”涉企案件执行跟踪报道,扩大影响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法治氛围。来源:汉寿县人民法院编辑:李元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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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打造房企破产重整的“湖南样本”

《人民法院报》2023年8月12日头版报道7月的湖南骄阳似火,记者跟随办理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公司)等13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法官、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易文胜走进华晨公司金水湾商品房项目,只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一栋栋封顶完工的商品房掩映在园林绿化景观中。谁能想到,就在两年前,华晨公司一度深陷负债泥潭,11个在建项目停工不能交房,大量购房者和建筑商涌入公司讨要说法、持续上访:“我的婚房怎么办!”“我儿子要上学了,没有户口怎么上学?”“攒了大半辈子的钱打水漂了!我们三代人就等着这套房呢!”“拖欠的材料钱不到位,我们绝不开工!”爆发179亿余元债务危机,关联诉讼导致账户被冻结、工地停工,一时间华晨公司如大厦将倾,产生一连串“蝴蝶效应”,成为株洲市亟待解决的“烫手山芋”。01困局:企业自救之路困难重重华晨公司成立于1995年,关联企业12家,员工500余人,在建项目11个,是湖南省区域性民营房地产集团型企业,株洲地产的“龙头”,市场美誉度高、品牌影响力大,年纳税额常年位列株洲民营企业第一。2020年10月,华晨公司因扩展过快、经营管理不善,在经济下行和疫情持续影响下,最终资金链断裂,爆发企业集团的系统性债务危机。华晨公司积极寻求自救之道,通过出售自持商业体和门店,质押股票、盟友加持等方式多次腾挪和火速救急,但还是没有能补上179亿余元的大窟窿。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3月16日,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华晨重整工作协调小组,聘请专业机构对华晨公司可能引发的风险系数进行综合评估,多次召开专题调研会,确定了问题的核心就是要解决流动性的工作主题,走破产重整程序、用法治力量救治华晨公司的工作思路。2021年4月27日,株洲中院裁定华晨公司等13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全力推进破产处置工作。“此案涉及资产189亿余元、债权179亿余元,波及长沙、株洲两地购房业主16000余户,债权人1200余名,是近年来湖南最为复杂的民营地产集团型破产重整案件。”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说,这起案件事关长沙、株洲两地营商环境和民生保障,是摆在法院面前只能打赢、不能打输的战役!湖南株洲,数千名业主关注的华晨金水湾项目已进入“准现房”阶段。02破局:府院联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株洲中院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破产审判庭庭长易文胜带领团队办理该案。易文胜第一次踏进华晨公司,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大量购房者和建筑商听闻破产消息蜂拥而至,把他团团围住。为了尽快熟悉工作情况,他干脆把办公室搬进了华晨公司,下沉一线驻点办公,一边坚持早上8点钟开现场工作会,全面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听取管理人和华晨公司各方面的问题,强化团队衔接,及时保持与市政府专班沟通配合;一边花大量的时间接待上访群众,与管理人团队一起详细登记、耐心解答大家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人心都是肉长的,每天都能看到法官,一有问题就能找到法官,我们相信法院。”购房者邓伟说,法院进场后,一直保持信息公开透明,缓解了我们的焦虑。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株洲中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创设了债权人委员会秘书处,坚持持续信息披露制度,为后续解决系列问题赢得了广泛支持和信任。摆在破产重整成功路上有3道关卡,一是如何让老百姓相信能交房,化解信访难题,二是如何让债权人有信心,化解债务危机的焦虑,三是如何引入投资,盘活项目实现各方共赢。根据案件特点,株洲中院确定了以解决资金流动性为工作主线,以复工复建、战投引进为工作重点,以债权审核与确认、资产核查与处置、资金归集与管控、洽商投资与招募、诉仲研判与应对、财务审计与评估、信用修复与复建等为工作板块,形成“一主线、两重点、八板块”的工作方案。为了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株洲中院先行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衔接的预重整机制,指导破产管理人核查资产1.2万余项、审核债权1300余笔,核减债权30余亿元,于90天内完成资产债务清理,于100天内成功召开债权人会议,高效完成资债框定工作,为招商引资做好充分的准备。2021年7月23日,株洲中院组织召开华晨公司等13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当时正值房地产行业低迷期,诸多知名房地产企业陆续暴雷,市场信心受挫,融资难度极大。资金问题一度扼住重整咽喉,几家投资者都打了退堂鼓。”株洲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帅团结告诉记者。引入投资失利,大量债权人急于挽回损失,华晨公司因关联诉讼导致账户被冻结无法复工复建……多重问题接踵而至。正在一筹莫展之际,易文胜从最高人民法院一项关于如何激励债权人参与投资、生产自救的调研课题受到了启发:如何依法引导,债权人转变为这场自救的重要参与者?能动司法观念的转变,办案团队终于在一团乱麻中找到了线头。在强化府院联动、内外协同中,案件办理从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出发,迅速打破了僵局。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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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沙打车去甘肃?16名网约车司机“虚拟跑单”获刑!

网约车作为便捷实用的出行工具,拥有着庞大的用户群体。为更好保障司乘双方权益,各网约车平台先后配套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则。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窥见“商机”,钻了技术漏洞,企图“空手套白狼”。来看今日案例。刘某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2020年初,刘某某花500元从他人处购买了“虚拟跑单赚钱”技术,通过在手机上安装虚拟定位软件,利用网约车平台费用垫付规则,实施刷单诈骗。在模拟跑了2单并轻松牟利数千元以后,无法抵挡“高收益”诱惑的刘某某,找到网约车司机谈某提出合作。两人一拍即合,迅速开启了刷单捞金模式。短短数月间,刘某某累计帮助他人或经谈某介绍与他人共同实施刷单诈骗11次,诈骗数额10.78万元;谈某累计帮助他人、介绍他人或与他人共同实施刷单诈骗11次,诈骗数额11.72万元。截至案发,两人的刷单人脉圈子已扩大至16人,共计以此套现近60万元。2022年2月,刘某某等1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另2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16人均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网约车平台企业经济损失,其中刘某某等5人取得网约车平台企业谅解。图为从湖南至甘肃的某虚假订单,来回车费共计21850.51元。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刘某某、谈某等1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订单骗取网约车平台企业钱款,数额巨大,均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16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谈某等16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两万元不等。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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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盘点丨新闻速览【2023.8.7—8.11】

01高院要闻01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培训班举办8月7日至8月9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培训班举办,全省三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法官等14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根据刑事审判业务需要,讲授了新形势新时期刑事审判理念和方法、电信网络诈骗、涉外刑事审判等内容。02市州速递01邵阳中院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8月7日,邵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岳某某诉邵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征收补偿一案。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文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因争议涉及的时间跨度较大,双方当事人有待进一步沟通协调,案件将择日进行宣判。邵阳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旁听庭审。02湘西中院院长主审破产案件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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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法院:聚焦群众关切,“三心”解难题

为进一步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湖南省新邵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让人民群众感受案件执行暖心、用心、省心。新邵县法院曾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单位”。春风化雨,暖心“辛苦你们了,不仅让我拿到赡养费,也让我和儿子的关系重归于好,真的很暖心!”白发苍苍的岳某紧紧握住新邵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手说。这是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一开始,儿子周某态度坚决,拒不支付赡养费,且不愿与执行干警沟通。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是母子,为了能修复母子关系,将母子二人的心结彻底解开,执行干警决定到村委会了解情况,和村委会共同组织调解。“妈,你把我拉扯大真不容易,希望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在法官和村书记春风化雨的劝说下,周某握着母亲的手痛哭道。县法院与县税务局开展联动协作工作联席会议为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新邵县法院构建了“法院+N”格局,对于一些案情简单、有和解倾向的执行案件,法院会邀请村社区干部、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组织调解,用心用情关心关注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将感情贯彻和解始终,在春风化雨中解决矛盾纠纷,提高案件执结率,降低执行成本。今年来,新邵县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结案176件,到位资金186.79万元。“作为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我经常参与法院的调解,一方面可以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们政协委员监督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促进司法公正。”省政协委员马丽娅对新邵县法院这一做法表示肯定和支持。能动司法,用心“感谢法官们的用心良苦,今天我们景区恢复开园了,幸亏有你们的帮助,我们景区才能安稳渡过这次难关。”某旅游公司因拖欠建设公司太阳能路灯货款被诉至新邵法院。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建设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该旅游公司名下的旅游景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游客稀少,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希望法院和建设公司能给我们一点时间,等疫情好转景区恢复运营,我们一定及时偿还货款。”旅游公司负责人说出了自己的难处。若只是就案办案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旅游公司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不仅会导致执行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甚至还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鉴于此情况,法官决定善意文明执行,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建设公司最终答应给予旅游公司一定的还款期限。在该案历经175天后,景区迎来了恢复开园的日子,旅游公司也在开园半个月后偿还了全部货款。这是新邵县法院贯彻能动司法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今年6月,新邵县法院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具体措施》,明确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审慎运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应当结合具体案情采取最适宜的方法,因案施策,能动司法,将法律法规的‘刚性’和善意文明执行的‘柔性’相结合,为当事人双方找到利益平衡点,从而妥善化解矛盾。”新邵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孙志辉说道。多管齐下,省心近年来,新邵县法院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顽疾的新路径、新方法,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让群众“更省心”。为22名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492万余元,当事人送来锦旗。“拖欠多年的欠款终于追回了,感谢法院和政府的共同努力。”2022年9月,在多方协作下,新邵县法院成功为22名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492万余元。为提升执行效率,新邵县法院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合力打好“组合拳”。与县不动产中心、县公积金中心、机动车全国平台建立“点对点”数据共享体系,推进司法处置不动产集成登记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机动车线上查控效率,今年累计查询3600余次;与县税务局建立“司法+税务”联动协作机制,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提高民事执行财产处置效力;加强与交通部门、银信部门的联系,构建联合惩戒体系,今年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16人次,限制高消费359人次。为方便群众,新邵县法院建立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分案模式,根据案件难度系数对案件进行分流,分段执行、集约执行,最终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案件平均执行天数较去年缩短8.13天。与此同时,新邵县法院还积极开展涉企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为涉及老弱病残、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涉企涉金融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执行。今年5月30日起,新邵县法院开展“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截至目前,共执行162件涉民生、涉企业案件,拘传116人、拘留23人、执行完毕83件、和解28件。“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细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新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健表示。来源:湖南法治报•新湖南作者:王慧慧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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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孩乘坐网红大秋千,摔成九级伤残谁担责?判了!

近年来,网红游乐设施层出不穷,“大秋千”“彩虹滑道”“网红桥”吸引着年轻人纷纷去“打卡”尝鲜,殊不知背后潜藏着不少风险。湖南茶陵一位17岁女孩“打卡”网红大秋千时,不甚摔落在地造成腰椎骨折,法院会怎么判?来看今日案例。2022年4月8日晚,17岁女孩小刘与其朋友在雷某的不断劝说下,来到雷某经营的游乐设备“网红大秋千”进行游玩。在游玩过程中,小刘不小心从秋千上甩落在地受伤。随后,小刘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22天,共花费医疗费5.26万元,经鉴定,小刘腰椎L2、L5骨折,构成九级伤残,该损伤建议需护理90日,营养90日,内固定取出治疗费1.5万元。事故发生后,雷某向小刘赔偿了39750元。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小刘及其监护人要求雷某及游乐设备提供者长葛市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乐设备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合计24余万元。另查明,2022年1月5日,雷某向游乐设备公司购买“网红大秋千”。2022年1月15日,雷某通过微信向涉案公司反映“网红大秋千”规格不一样,要求将气垫加长4米。雷某认为,小刘系因在秋千上拍照导致摔伤,且其年满17岁,有一定的辨别风险的能力,在一定范围内未尽到注意自身的安全和保障的注意义务,忽视了自身安全,明知在玩秋千过程中拍照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仍然放任自己行为,最后导致受伤,故对其自身伤害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与此同时,游乐设备公司提供的秋千存在缺陷(如安全气垫长度不够)是导致小刘摔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游乐设备公司认为,小刘从秋千跌落受伤并非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如秋千钢管断裂或者绳网断裂造成,不应对刘某的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小刘从网红大秋千跌落系因雷某在运营相关游乐设备时,未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也未尽到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且雷某作为游乐设备经营者,不仅没有做好安全注意事项,而且鼓动不适宜人群进行游玩,故雷某应当对小刘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刘事故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其监护人应当告知阻止其参与具有危险性的游乐项目,但因其未尽到监护责任,对小刘的受伤应承担一定责任。茶陵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雷某作为“网红大秋千”实际经营者,在未取得营业执照,且明知购买的游乐设备气垫长度与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仍然无证运营。在运营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义务,未在经营场所中的醒目位置对有关游乐注意事项予以说明,故应承担主要责任。小刘在荡秋千的过程中,未注意自身安全,且其作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存在监护缺位,应对其自身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游乐设备公司因其提供的游乐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存在一定瑕疵,故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认定,小刘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损失共计27.26万元。最终法院判决雷某对小刘受伤所产生的损失承担60%的责任,长葛市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承担30%的责任。其余10%的责任由小刘及其监护人自行承担。判决后,雷某不服提出上诉,株洲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遍地开花的游乐设施虽然给大众带来了欢乐,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导致受伤事故时有发生。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体验各类项目之前要注意甄别商家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作者:尹国情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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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却遭物业“阻挠”,法院这样判!

终于买了电动轿车,业主想在自家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但在办理申请材料时,却遭到物业公司“阻挠”。物业“阻挠”行为合法合理吗?来看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审理的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黄女士系某小区业主,于2018年10月购买了该小区地下车位一个,并支付了物业管理费用及车位管理费。2022年12月,黄女士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并计划在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桩。但在报装过程中,物业公司以小区供电设备老化、只有一个车库入口、需要经过车库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会给其他业主带来安全隐患等为由,拒绝在申请材料上盖章,导致黄女士迟迟不能安装充电桩。黄女士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后,无奈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物业公司与原告黄女士之间形成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对于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中其他义务的约定,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新能源汽车对于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安装充电桩能有效发挥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价值,物业公司应该予以配合、提供便利。现黄女士作为业主依照电力公司规定需要被告出具同意安装电桩证明并在安装过程中予以配合与协助,被告应当履行,保障充电桩的建设与投入使用。关于被告以安装充电桩需车库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以及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开证明的行为。法院认为,黄女士作为该车位所有权人,对自有车位依法享有使用权,其他业主不得影响和妨碍其使用。即使安装充电桩线路需要通过车库公共区域,也属于正常需求和合理使用。其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将由电力部门勘验评估而最终作出决定,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观评估范畴。综上,法院判决被告物业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立即为原告黄女士出具证明,并在后续安装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快速发展和广泛普及,充电设施供不应求的问题,仍是大多数新能源车主眼下的苦恼之一,而在业主提出充电桩报装申请时,部分物业公司因此担心承担责任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配合、协助的义务,因此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依据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利于减少污染气体排放,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有积极正面的社会效应和绿色环保的长远意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充电设施的建设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充电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与协助。因此,被告作为物业服务提供方,不能放松、放弃管理职责,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业主申请的充电桩建设、使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监督管理,对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和减少违法违规用电等行为发生,以促使充电桩设施达到安全建设和安全使用的目的。同时,车主在行使车位权利过程中应尽注意审慎义务,包括安装、使用充电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亦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自身及小区其他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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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路边冒烟自燃,汽车销售商拒绝索赔,判了!

在高温环境下,如果突遇车辆冒烟自燃的情况,要第一时间合理灭火进行抢救。然而,在后续处理中,对于车辆事故产生的损失,车主该如何追回呢?可以向汽车销售商索赔吗?一起来看今日案例。袁某某以145800元的价格,从W汽车销售公司购买到涉案车辆。该车系W汽车销售公司从Y汽车销售公司提取后售卖,售卖时向袁某某出具了加盖“Y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载明销货单位名称:Y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年后,袁某某驾驶该车参加庙会酒席。当天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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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 怀化法院:让“法治”成为护航营商软环境的最硬“铠甲”

《湖南日报》2023年8月5日06版报道怀化两级法院联动化解涉企纠纷,当事人双双送锦旗。中方县法院赴陕西开展涉工程机械类专项执行行动,10天执结9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30余万元;洪江区法院联合区工商联挂牌成立“涉企工作调解室”,解企业“急难愁盼”……今年来,怀化法院系统以提升审判质量、助企纾困之举,厚植法治化营商环境“沃土”。当事人双方同时送锦旗人们常说“世事难得两全法”。近日,怀化中院民二庭法官田利文,却同时收到来自同一案件上诉双方送来的两面锦旗。原来,沅陵县某特种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吉首市某玻璃装饰店,曾签订订购合同及施工协议,工程完工后却一直未结算,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了解情况后,怀化两级法院将调解搬至工程现场。经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同样收到当事人双方锦旗的,还有通道法院综合审判庭。某蜂业公司租用的林地,被某养殖场占用后引发纠纷。案件经历调解、一审宣判、上诉后前期调解,也未能有效缓和双方矛盾。“企业要发展,必须尽快停止互掐。”通道法院副院长刘智随即联系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联合当地乡贤和林业部门“背对背”分头开展调解。最终,双方企业达成调解协议,且分别申请撤回起诉、上诉。如何赢得当事人双方认可?让企业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是不二之选。怀化两级法院开展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三项专项行动,制定优化涉企诉讼服务机制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今年来,共联系走访民营企业900余家,推动200余起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依法审结涉企纠纷案件12947件。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在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怀化国际陆港区人民法庭用房正在进行改造施工。去年下半年,怀化经开区挂牌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但园区内无司法审判机构,企业寻求司法服务极为不便。“我们将服务触角延伸至企业身边,目前怀化国际陆港区人民法庭正在建设,预计10月底可搬进来办公。”该法庭庭长向志武说。企业需求延伸到哪里,诉讼服务就跟进到哪里。邵阳籍徐某,曾在通道法院审理的一起施工合同纠纷中胜诉,但对方迟迟不履行,这让回乡后的徐某烦恼不已。得知可跨域立案,徐某遂向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随后,通道法院以跨域立案的形式,线上受理了徐某的立案申请,并在10天内助其公司追回工程款547万元。像“网购”一样在线上参与诉讼服务,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而且行动快、效率高,徐某直呼“惊喜”。案结事了,他主动上门致谢。除打造集立案、缴费、保全、调解、诉讼风险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大厅外,怀化法院满足多样化诉讼需求,打造智慧法院应用场景,建设“云上法庭”和直播法庭,企业与群众可享受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现代化诉讼服务,实现全流程“不打烊”“指尖办”。智慧诉服“大展身手”,公平正义触手可及。今年来,网上立案1255件,音频方式调解纠纷7274件,诉前调解成功率67.12%。烂尾楼“苏醒”在怀化市人民南路,已完成70%主体建设的壹线国际商业街项目,空荡荡地立在街头。“项目从2014年开始建设,停停建建,4年前已完全处于‘烂尾’状态。”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吉祥告诉记者。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是怀化中院近年来审理的重大破产案件之一。该公司开发的壹线国际商业街项目涉及债权数量1000余个,债权申报金额23.94亿元。由于债权数量多,债务金额特别巨大,其中公司部分股东涉嫌刑事犯罪,同时重整涉及的项目续建、资产处置、投资者引进等,需当地政府在资金、建设、规划、国土、税务、招商等方面给予支持,怀化中院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多次召开调度会,合力解决破产案件审理难题。对于股东涉及刑事犯罪问题,则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并移送犯罪线索材料,保障重整程序顺利进行。4月,怀化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湖南壹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目前,该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成功引进共益债投资人,此举宣告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壹线国际商业街项目“苏醒”。“年内项目有望重新启动建设,这不仅让企业重振信心,也给债权人吃下‘定心丸’。”黄吉祥说。破产审判是司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主战场。怀化法院开展“破产案件攻坚”行动,深化破产审判府院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破产审判团队,今年来审结破产案件9件,助力困境企业成功重整或有序退出。“既要手执利剑,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要俯身问需,做企业贴心人。”怀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左牧说,将不断提高审判温度与力度,让“法治”成为护航营商软环境的最硬“铠甲”。来源:湖南日报记者:廖声田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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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 娄底法院:从强制报告到终身禁业,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多维空间

《法治日报》2023年8月6日5版报道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全国法院“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涉未“利剑护蕾”案件审理情况综合季排名位列全省前列,辖区法院在全省工作推进会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发言……近年来,湖南省娄底市两级法院用爱铺满成长路,让法温暖少年心;用每一名法官的汗水与心血,让每一名青少年在家庭、社会、学校的无缝衔接和呵护关爱下健康成长,走出了一条具有娄底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守护之路。01“防”出司法保护大格局“近年来,利用职业便利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不仅给被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造成了难以消除的伤害,也严重损害了相关行业群体的社会形象。我们发出终身从业禁止令,是为了预防犯罪所采取的非刑罚处分措施,也是刑法对法律后果的完善。”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法官告诉记者。2023年4月28日,冷水江市法院在审结的一起猥亵儿童罪案件中,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八年两个月,并向其发出终身从业禁止令,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据了解,被告人杨某利用担任班主任兼数学老师的便利,在2021年下学期与2022年上学期,以讲解题目、了解学习情况等为由,先后将3位班级女生(均不满14周岁)叫到办公室多次实施猥亵。随着犯罪形势的变化,执法司法面临日益复杂的情况。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日趋低龄化,这是娄底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近年来,娄底两级法院依托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预防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支持体系,联合公安、教育、文广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图书室、球场、网吧、酒吧等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网吧、宾馆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发场所,开展“净网护苗”等专项治理行动。2021年3月,娄底5个基层法院均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实现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构建了集“预防、维权、挽救”于一体的保护机制,发挥“一个案件就是一次教育,一次庭审就是一次感化,一次回访就是一次挽救”作用,将法律的威严与教育的感化深入人心。02“护”出立体审判新模式在一起强奸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未满14周岁的肖某曾做过流产手术,但医院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于是,一纸司法建议发送到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在全市医疗系统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精准打击犯罪提供保障。“我们对系统内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从业查询等制度进行了操作层面的细化,并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效。”在司法建议回复里,相关单位从整改落实、制度规范等方面,对法院提出的针对性意见建议全盘采纳。办好一个案件胜过一千次说教。通过规范管理、强化实践研判、抓实跟踪督促,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积极回应,2023年1月至5月,娄底两级法院发出未成年人保护类司法建议87份,同比上升530%,回复率100%,推动形成43个规范性文件,严惩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法官发现涉事酒店存在管理问题。根据案情中反映的情况,法院向酒店发出司法建议,并就如何加强酒店管理提出具体建议。酒店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召开员工大会,进行员工培训,提出整改措施,7日内向法院作出回复,体现了司法建议维护合法权益的社会效益。发送司法建议、随案发出《家庭教育令》、组建全市法院家风教育指导师志愿服务队、成立“向日葵未成年人保护”法官工作室等,这些做法既是娄底两级法院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缩影,也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精神的具体实践。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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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找“王者荣耀”代练导致账号被封,起诉索赔11万,法院这样判!

刘某是一名“王者荣耀”游戏玩家,为了给账号升级,在网上购买了代练服务,代练期间账号因违规行为被封禁,于是其诉至法院,要求代练人赔偿11万元损失。近日,中方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请看本期案例!基本案情原告刘某拥有名为“goget××”的王者荣耀账号,为了让账号升级,2022年9月10日,刘某以4500元的价格在被告陈某注册的淘宝店铺购买了代练服务,要求陈某将此账号的鲁班七号和后羿两个游戏角色在微信苹果区代练至国服前100名。不料,2022年9月18日,“王者荣耀”游戏平台以系统检测到游戏过程中行为异常,涉嫌使用破坏游戏公平性的外挂或第三方工具为由,将刘某的账号封禁180天。同日,被告陈某通过淘宝平台将代练费4500元返还刘某。刘某认为,是陈某代练不当导致账号被封禁,因协商赔偿未果,便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包括账号价值、使用价值及投资价值在内共计11万元损失。争议焦点1.案涉账号封号是否因原告刘某造成?刘某作为王者荣耀玩家,在注册账号时便已阅知《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内容,该协议明确告知不得将游戏账号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但刘某仍然将其账号交由被告陈某代打代练。在代练过程中,刘某收到腾讯的违规处罚提示,从提示内容可以看出,案涉账号封号的原因为“涉嫌使用破坏游戏公平性的外挂或第三方工具”,因此该案涉账号封号系原告刘某所造成。2.被告陈某是否应向原告刘某赔偿损失?案涉账号虽然被封号180天,但游戏内点券、金币、装备道具等仍然存在,且被告陈某已将代练费4500元返还给原告刘某。故原告刘某主张被告赔偿其账号价值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刘某在完全了解、知晓代打代练可能会面临封号处罚结果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代打代练,并最终导致账号被封号。刘某的游戏账号虽然被封禁,但并未造成实际损失,且被告陈某已将代练费全额返还刘某,故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怀化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游戏用户在注册账号时会在平台签订用户协议。游戏注册用户将游戏账号以出租、借用、代打代练等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本身就属于违反游戏公司规定的行为。原告刘某明知其行为属于游戏禁止的情形,却对风险有认知而为之,应做好可能被游戏公司封禁账号的思想准备。作为玩家,应遵守游戏协议,正当进行游戏,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法条速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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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男子野泳跳水不慎砸伤儿童,家长索赔28万余元, 判了!

高温季节,一些野外河道吸引了不少人前去玩水。实际上,野外游泳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人身损害。近日,一男子在野外游泳时,不慎砸伤一名儿童。双方后因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产生了纠纷,浏阳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基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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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自行缴纳后请求单位返还,法院:支持!

2023年8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其中,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张某某诉祁阳县某清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入选。发布会现场15件典型案例目录“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司法案例是“活教材”,是生动的法治课。此次发布的15件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生动实践的又一次集中体现。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将党中央关于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弘扬社会正能量,为传承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司法力量。张某某诉祁阳县某清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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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没有直接撕咬或碰撞,追赶致人摔倒骨折,主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小泰迪紧追不舍,8岁女孩奔跑躲避不幸摔倒骨折,(↑图片来源于网络)对于宠物没有直接撕咬或碰撞导致的伤害,宠物主人应该承担责任吗?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基本案情2022年6月,8岁的小乐(化名)在小区玩耍时,被陈某饲养的未拴绳泰迪犬追赶,小乐受到惊吓后退跑开,不慎摔倒在地。小乐立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右胫骨中段粉碎性骨折,共计住院治疗30天。经衡阳市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小乐伤后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75日。因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小乐及其父亲将陈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陈某赔偿小乐医疗费、护理费及营养费等各项损失29296.13元。陈某辩称其饲养的泰迪犬并未追赶和撕咬小乐,只愿意承担一半责任。法院判决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原告摔倒并非泰迪犬“直接接触”所致,但饲养动物的危险性不仅仅限于撕咬等肢体接触,吠叫、蹿跳、追赶等非接触性行为和危险动作所引起的恐慌伤害亦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本案中,被告陈某未栓绳牵领即出门遛狗,休闲散步期间未尽到注意、管理义务,被告未能有效管理犬只的过错行为与原告受伤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原告对侵害发生存有主动挑逗、投打、追赶等故意情形,无证据证明被告存有减轻责任的情形。因此,陈某应对小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经认定,小乐的医疗费、护理费及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2272.23元。最终,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各项损失22272.23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除外),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存在动物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论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只有在出现法定抗辩事由情形时才可能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亦需饲养人或管理人来举证证明。其中对于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烈性犬等)致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不享有任何减轻、免除责任的抗辩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件常见情形如下:01采取安全措施(如套狗链、拴狗绳等)致人损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02未采取安全措施(如遛狗不栓绳、养狗不办证、不正确佩戴嘴套等)致人损害,法律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03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法律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04遗弃、逃逸动物致人损害,法律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一方面,饲养人或管理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知悉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树立文明养宠观念;增强危险防范意识,严格约束养犬行为,不养禁养犬种;携带犬只外出时,使用犬绳、犬链等工具对犬只进行适当控制,避开人群聚集地,认真履行管理和看护义务;主动防范动物侵害后果的发生,若非己方“肇事”,应尽可能保留证据。另一方面,受害方亦应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主动招惹、挑逗他人饲养的动物,以免引发动物的应激攻击,否则很容易发生动物侵权纠纷。虽然狗狗很可爱,但不要妨碍到他人生活哦。来源:祁东县人民法院作者:匡雨婷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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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冒“Epson”“Canon”打印机墨水以次充好,法院判了!

文印是湖南娄底的重要优势产业。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里,生产销售假冒的品牌打印机墨水,这次,法院出手了!基本案情2020年下半年,男子王某某与生产打印机墨水的葛某某(另案处理)在一次打印行业交流会上结识,得知对方生产的“Epson”“Canon”品牌墨水进货价格仅5.5元至9元一支,王某某判断此类产品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墨水。然而,王某某在明知该墨水系假冒“Epson”“Canon”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从葛某某处进货,并宣称为“工厂库存尾货”,然后以8元至16元一支的价格出售。通过微信,王某某的客户不仅遍布全国,还有外国商人。为了“做大做强”,他把自己的女友韩某某(另案处理)也拉了进来,负责从浙江慈溪的仓库发货。2022年5月31日,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某仓库现场查获了尚未销售的带有“Epson”“Canon”品牌商标的打印机墨水7000余支,后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公安机关顺藤摸瓜,8月王某某被抓获归案。经查,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打印机墨水金额共计45.92万元,非法获利12.2万元。法院判决双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某行为积极、主动,起主要作用,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具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对其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二万二千元,上缴国库。从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的组装维修到打字复印、图文制作再到技术咨询到人员培训,文印全产业链已形成。小作坊生产的假冒墨水,使用知名厂商商标,以次充好在市场上出售,虽然价格便宜,但无法保证墨水技术,更谈不上打印效果。而且假冒墨水对打印机易造成损害,导致喷头堵塞等严重故障,因此造成的设备损坏,厂家不提供免费的保修服务。生产、销售假耗材,既侵犯商标所有权公司知识产权,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更是给娄底文印产业抹黑。针对此类知假制假售假动摇文印产业发展根基行为,人民法院绝不姑息,发现一起从严惩处一起,形成法律震慑,护航文印产业健康发展。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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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男子帮朋友购买0.1克毒品,获利50元,获刑八个月!

在日常生活中,0.1克的重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50元钱也许只够买两三杯奶茶,但桃源一名男子却因帮朋友购买0.1克毒品获利50元“辛苦费”,最终换来八个月刑期。近日,桃源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案情简介微信转账记录经法院审理查明,吸毒人员陶某联系被告人李某求购人民币100元的毒品海洛因,李某答应后,陶某从家中驱车至同居委会的李某家楼下,并于当日19时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150元,其中的50元作为李某帮其购买毒品的酬劳,接着2人一同到同居委会的刘某家外,李某独自一人前往刘某家中求购100元毒品海洛因,并通过微信向刘某转账100元作为毒资,刘某将一个装有重约0.1克毒品海洛因的塑料吸管拿给李某,李某拿到毒品后离开,之后李某和陶某二人共同将该毒品吸食。另查明,被告人李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综合李某具有犯罪前科等犯罪情节,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法官提醒吸食毒品会严重危害身心健康,毒品犯罪更会祸及家庭且危害社会。我国对毒品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不要抱着“只卖了一点点应该不会受处罚”的侥幸心理。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均应予以刑事处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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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特别节目“未来建设者”《法官篇》登陆芒果tv!

“你长大了之后想干什么呢?”相信每个人小时都被问过这个问题。近日,由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打造的数字教育资源品牌项目“未来建设者”正式在芒果TV等多个平台上线,首批《法官篇》等10集课程正在热播中,帮助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新时代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为全省法院该项目执行单位,倾情出镜,用心用情,讲述法官故事,在孩子们心中洒下一粒梦想的种子,点燃孩子们心中的法官梦。法官,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职业,是我们国家司法权的执行者、守护者。头顶国徽,笔断是非,他们用青春和热血,守护着社会公平、人民幸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想知道法官职业更多的故事吗?快来看看吧~收看方式【电视端】芒果大电视·中国电信天翼高清—湖南智慧教育频道/快乐看频道芒果大电视·中国移动高清—湖南智慧教育频道/快乐看频道芒果大电视·中国联通超清—湖南智慧教育频道/快乐看频道【电脑端】湖南智慧教育平台https://basic.hunan.smartedu.cn/future-builders【移动端】湖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微教育”—资讯资源-未来建设者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微教研”—教育智库—未来建设者来源: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编辑:李元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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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率达96.5%!湖南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发布2022年湖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7月31日,湖南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召开新闻通气会。湖南高院副院长杨翔,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龙金通报2022年湖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情况并发布5个典型案例。2022年,全省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6.5%。通气会现场典型案例1熊某某等4人诉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案【基本案情】2019年,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某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决定对该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原告熊某某等4人的房屋位于项目征收范围内。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于2021年3月向熊某某送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分户报告》,熊某某拒绝签收。后就征收补偿事项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7月,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熊某某等人不服,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常德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对补偿决定予以维持。熊某某等人不服,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涉案补偿决定及复议决定。【出庭应诉情况和裁判结果】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武陵区区长当庭就本案发表意见,称武陵区人民政府将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带头依法守法,加大协调化解力度,促进各方分歧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并表示武陵区人民政府将会积极主动履行本案生效裁判。庭后,武陵区区长、案件合议庭成员分别接受了新闻媒体采访。当事人、旁听人员对庭审活动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均表示满意。该案二审过程中,为实质性化解争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多次协调,常德市人民政府、武陵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积极参与、加大协调力度,最终与熊某某等4人就房屋征收补偿达成和解意见。【典型意义】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助于各级政府形成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从告官不见官到官民平等对话,彰显了平等的官民关系,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本案中,武陵区区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负责人积极参与案件协调,不仅表明了政府一心为民的执政理念,也使行政机关负责人能够通过参与庭审直接倾听群众意见,把政府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建设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2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慈利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慈利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协议案【基本案情】2013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慈利县人民政府委托的慈利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投公司)签订《慈利县某公寓楼安置小区BT建设项目合同书》。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该公司多次以项目资金回笼时间长、资金短缺为由向第三人经投公司借款,经投公司共借给该公司六千多万,并约定了利息。由于种种原因,一期工程建设周期长达6年。该公司先后于2016年12月和2019年6月将已经建成的8栋楼房交付给慈利县人民政府,并在工程交付后向慈利县人民政府申请支付投资款。慈利县人民政府以该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工程未经综合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该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慈利县人民政府支付投资款、代垫付费用及逾期利息等款项。【出庭应诉情况和裁判结果】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本案审理,合议庭先后十余次赴慈利县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当事人厘清事实和法律关系,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在案件事实基本查明、相关项目投入司法鉴定意见已经作出、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形下,在开庭前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赴慈利县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组织调解。慈利县人民政府县长、三位副县长及住建、国土、司法行政部门、经投公司相关负责人参与调解。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就调解初步达成意向。庭审中,慈利县分管副县长出庭应诉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6人参与庭审观摩。各方当事人在庭前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沟通磋商,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实现案结事了。【典型意义】该案涉及标的额1.5亿,历经时间长,法律关系复杂,能否及时妥善化解该案不仅关乎当事人利益诉求,更关乎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本案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仅参加庭审,还积极参与了法院主持的庭前调解活动。相关负责人庭前主动参与案件调解,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协调工作,为后续庭审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奠定了坚实基础,彰显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良好的法治素养以及对司法权威的尊重。这起横跨十年、涉案金额1.5亿的行政协议纠纷当庭调解成功,充分起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张家界日报、湖南法治报将该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刊载。3杨某某诉会同县高椅乡人民政府、会同县人民政府林权处理决定及行政复议案【基本案情】2009年会同县人民政府为杨某某颁发了《林权证》,将小地名“昌巴冲”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及使用权登记在杨某某名下。杨某某认为“昌巴冲”的四至应当超出《林权证》记载的范围,与第三人会同县高椅乡高椅村村民委员会产生林权纠纷。2022年1月,杨某某申请会同县高椅乡人民政府解决涉案林权争议。高椅乡人民政府受理后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维持《林权证》记录的“昌巴冲”四至及面积,杨某某主张的超出其《林权证》部分的林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第三人高椅村集体享有。杨某某不服,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会同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高椅乡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杨某某仍不服,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撤销高椅乡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及会同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出庭应诉情况和裁判结果】本案原告杨某某已年过七旬,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决定采取巡回公开开庭方式在会同县审理该案,并制发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提前与被诉行政机关沟通,建议出庭负责人就实质性解决争议发表具体意见。会同县县长、高椅乡乡长出庭应诉,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共一百余人旁听庭审。庭审中,会同县县长表示,今后全县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休庭后,合议庭成员进行了充分讨论,当庭宣判驳回原告杨某某的诉讼请求。此后杨某某未就该案提起上诉或申诉。【典型意义】本案是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怀化市一审行政案件以来,首例县级人民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怀化铁路运输法院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提前做好相关沟通建议工作,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积极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交流,加强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提高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处理决定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的接受度。同时,本案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公开课,由县长出庭发声,对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4钟某某等人诉新田县人民政府、永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及行政复议案【基本案情】2017年,新田县人民政府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将新田县中医院片区纳入征收范围。钟某某等人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钟某某等人多次协商,但双方在征收补偿数额的确定上存在较大分歧,导致该户一直未能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为加快城市发展步伐,推进棚户改造进度,确保新田县中医院新办公大楼顺利投入使用,在多次协商仍无果的情况下,经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新田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对钟某某等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以房屋评估价为依据对钟某某等人进行补偿。钟某某等人不服该征收补偿决定,向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永州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2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上述征收补偿决定。钟某某等人仍不服,提起该案诉讼。【出庭应诉情况和裁判结果】新田县人民政府对该案高度重视,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出庭应诉。在庭审过程中,常务副县长认真倾听钟某某等人的诉求,当庭耐心为其解读该县的棚改政策、补偿依据以及棚改对改善民生和促进该县发展的意义,并正面回应了钟某某等人提出的问题,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钟某某等人当庭表示愿意通过协调方式处理该行政争议。庭审结束后,法院组织召开协调会,应诉负责人积极参与协调、释明、引导,钟某某等人当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递交了撤诉申请书,事后主动配合腾房。钟某某等人申请撤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典型意义】该案是案涉棚改片区的最后一起征收补偿争议,不仅关乎行政相对人的民生权益,还直接决定着新田县中医院新办公大楼能否顺利投入使用,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出庭应诉的常务副县长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全程参与应诉过程,严格规范参加庭审活动,不仅做到了“出庭出声”,而且实现了“出庭出彩”“出庭出实效”,庭后又积极参与协调,力促钟某某等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撤诉,既实现该棚改区域最后一户签约腾房,充分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又确保新田县中医院新办公大楼顺利投入使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还充分弘扬了执法为民的理念,彰显了法治政府的形象。5湘潭市岳塘区某村委会等诉湘潭市人民政府、岳塘区人民政府等行政补偿案【基本案情】2007年,湘潭市岳塘区某村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以某项目建设用地名义报经国务院及省政府批准,同意征收该村部分集体土地。湘潭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原湘潭市国土局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部门与该村委会及征拆对象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并支付了有关征收费用。2010年7月,湘潭高新区管委员会作出立项批复,同意该村建设综合市场及安置商住楼等六个项目,资金自筹。2012年,该村为筹集项目资金,采取预收安置房购房款、向村民借款、收取合作开发保证金等方式进行融资。后因资金不足等多种原因,该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安置楼亦未建设,但融资利息、安置过渡费等支出不断增加。2017年6月,该村委会与市地产集团、岳塘区政府、宝塔街道办事处共同达成《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为:该项目征拆安置、过渡费及项目结算等相关遗留问题,由岳塘区、宝塔街道及某村村委会会同市地产集团协调处理到位。但市地产集团支付部分款项给该村委会后未再支付剩余款项。该村委会遂于2022年1月诉至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湘潭市人民政府及市地产集团支付各类款项及逾期利息。【出庭应诉情况和裁判结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方面主动将案件情况书面报告湘潭市委、市人大、市政法委,并积极与市政府、市司法局沟通,争取领导重视和多方支持。另一方面通知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湘潭市人民政府对该项目遗留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明确由湘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岳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出庭应诉。庭审中,出庭负责人依据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相关建议。庭审后,法院多次组织该村委会与湘潭市人民政府、岳塘区人民政府、宝塔街道办事处、市地产集团进行协调,最终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争议问题的解决达成和解。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典型意义】本案因项目遗留问题而引发,处理结果关系到该村近200户原征拆、融资人的切身利益。湘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岳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出庭应诉,并多次专题研究解决办法,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沟通协调、力促各方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对全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编辑:李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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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精刑事审判!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信息量太大,划重点!

7月25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出席会议并讲话。总结成绩,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推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现代化。在这叠厚厚的会议材料中,小编发现干货满满,这场会议释放了哪些重要信息?小编带你划重点。会议解读新时代新形势下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两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牢固树立“八个有机统一”现代化司法理念,努力提高刑事审判质效和公信力,加快推进刑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五项重点工作一持续发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一要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标准尺度把握,把每一起黑恶犯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二要持续提升黑恶犯罪案件审判质效;三要持续开展“黑财清底”,严格落实大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专班模式,强化审执衔接;四要不断优化源头治理。二坚持不懈开展毒品犯罪打击整治一要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源头性毒品犯罪,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侵害青少年毒品犯罪以及危害农村地区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二要深入推进毒品案件审判规范化建设;三要不断完善禁毒综治工作机制。三精准精细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一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惩治腐败必须“严”字当头。二要统筹关联案件审理。三要严格审查事实证据。四要强化协作配合。四综合施策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一要坚决贯彻依法从严,严格落实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二要落实双向保护,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容但不纵容”的理念。三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上防范整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五协调联动推进涉众经济犯罪案件审判一要凝聚合力,进一步提高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二要准确定罪量刑。三要全力追赃挽损,对赃款赃物、违法所得等坚持应追尽追,最大限度做到“颗粒归仓”;推动涉案人员积极退赃退赔,提供资产线索,配合资产处置。四要加快办案进度。编辑:向曼琦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