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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澜抄袭黄侃?——起底尘封百年的学术公案

张海明 独立精神 202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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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张海明教授

者按




本次推送文章是张海明先生《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发覆》一文的节本,原文刊于《清华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长约42 500字。为适应微信阅读需要,我们重拟了题目,省略了原文第七节、第八节和附记的部分内容。谨此说明。


摘要

对于《文心雕龙》研究者来说,范文澜的《文心雕龙注》无疑是必读之书,但范氏早年之作《文心雕龙讲疏》却鲜为人知。而所以如此,根源乃在范氏讲疏大量抄录黄侃《文心雕龙札记》,致使黄、范二人失和。此后范氏另起炉灶,完成《文心雕龙注》一书的写作,而绝口不提此书与《文心雕龙讲疏》之关系;黄侃则悄然中断了《文心雕龙札记》的写作,且终其一生不再讲授《文心雕龙》。事实上,范氏与黄侃虽有师生之谊,却不是黄侃入门弟子,难称“黄门侍郎”;而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抄录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处固多有说明,然直接袭用或稍加变化以为己意者亦不在少数。揭橥这段往事,不仅有助于更好地认识黄、范二人及相关著述之真实关系,而且可为《文心雕龙》之现代研究提供新的理解。

关键词

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黄侃;《文心雕龙札记》




作为范文澜的第一部学术著作,1925年出版的《文心雕龙讲疏》(以下简称范《疏》)在沉寂多年之后,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重新进入学界视野。其关注缘由,略有三端:一是由梳理《文心雕龙》研究史而觉察到范《疏》的存在,如牟世金的《“龙学”七十年概观(上)——〈文心雕龙〉研究论文选编序言》(1987),王运熙的《范文澜的〈文心雕龙讲疏〉》(2003);二是由考察范文澜早期学术经历而涉及范《疏》,如蔡美彪的《范文澜在天津的革命与学术生涯》(2001),陈其泰的《范文澜早期的学术成就》(2001);三是由检讨《文心雕龙》如何进入大学讲坛而关注范《疏》,如栗永清的《学科史视野下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从黄侃在北京大学开设的课程谈起》(2008),李建中、陈永辉的《大学讲坛上的〈文心雕龙〉传播》(2011)。以上文章在谈到范《疏》时,大多着眼于其与范氏后来所作《文心雕龙注》(以下简称范《注》)的关系,以为后者之前身,而较之范《疏》,范《注》则多有改进增益,更趋完美。


范文澜


但问题似乎并不如此简单。1925年前后,范《疏》的出版是否在黄门内外引发某种回应?此种回应又是否对黄、范二人产生了某种影响,甚且形成某种蝴蝶效应?尽管当事人对此避而不谈,知情者也都三缄其口,然而,随着某些史实逐渐浮出地表,当年那段已被尘封的往事或得以显露其真容,为我们解开历史之谜。



就笔者所见,最早以专文形式介绍范《疏》的是王运熙2003年发表的《范文澜的〈文心雕龙讲疏〉》。该文将范《疏》与范《注》作了比较,认为“两书相比, 见出范氏对《文心》注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的精神”。同时指出:


体例上,《讲疏》与《注》基本相同,只是注文安排地位有变化。《讲疏》的注文分插在各篇分段下面,《注》则注文与原文分列,上册为原文,中下册为注文,其后重版本又将注文分置各篇之下。《讲疏》卷首原有梁启超序一篇、范氏自序一篇;《注》不录此两序,而有“例言”10 条。“例言”中没有提到《注》是在《讲疏》基础上扩充而成,似觉可怪。


对于范《注》例言不提范《疏》,王文表示“可怪”。以常情论,范《疏》既为范《注》之前身,理当在例言中有所交待,而范氏却只字不提,这的确令人费解。事实上,“似觉可怪”者远不止此。


范文澜著《文心雕龙讲疏》


比如说范《注》不录梁序。梁启超为范《疏》所作序言对其多有褒奖,称其“征证详核,考据精审,于训诂义理,皆多所发明,荟萃通人之说,而折衷之,使义无不明,句无不达。是非特嘉惠于今世学子,而实有大勋劳于舍人也”。梁序所言是否过誉姑置不论,以梁氏在学界的声望,得此称誉,堪比沈约之重刘勰,范氏怎会轻易割舍?

 

再比如说对黄侃的态度。范《疏》自序云:

 

曩岁游京师,从蕲州黄季刚先生治词章之学。黄先生授以《文心雕龙札记》二十余篇,精义妙旨,启发无遗。退而深惟曰:“《文心》五十篇,而先生授我者仅半,殆反三之微意也。”用是耿耿,常不敢忘。今兹此编之成,盖亦遵师教耳。异日苟复捧手于先生之门乎,知必有以指正之,使成完书矣。

 

此语表明范《疏》之作,实受黄侃《文心雕龙札记》(以下简称黄《札》)启发,字里行间对黄侃礼敬有加,推尊之意至为显明。相应地,范《疏》自序全文引述黄《札》“略例”,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卷首有“题辞及略例”,继而表示:“窃本略例之义,稍拓其境宇,凡古今人文辞,可与《文心》相发明印征者,耳目所及,悉采入录。虽《楚辞》《文选》《史》《汉》所载,亦间取之,为便讲解计也。黄注有未善,则多为补正,其或不劳更张,则直书‘黄注曰云云’‘黄注引某书云云’。”也就是说,范《疏》在体例上一仍黄《札》,只是在附录文章数量上略有拓展,同时对先前黄叔琳旧注有所补正。

 

而范《注》例言所述,与此迥乎不同。例言通篇不提黄《札》,唯第九条解释书中称谓时道:“愚陋之质,幸为师友不弃,教诱殷勤。注中所称黄先生,即蕲春季刚师;陈先生即象山伯弢师。其余友人则称某君,前辈则称某先生。著其姓字,以识不忘。”孤立地看,此段文字并无不妥,但若与范《疏》自序合观,其间疏远黄侃的意味不难体察。陈汉章(伯弢)在北大主要讲授经史之学,其对范氏研治《文心》的影响远不能与黄侃相比,例言将其与黄侃并列,看似不分轩轾,实际上已视黄侃为众多业师之一,并不具有特殊的意义。范氏如此疏远黄侃,个中缘由又是什么?


黄侃


王文篇首交待写作缘起,谓“范氏的《文心雕龙注》著称于世,今天尚流传颇广;其《文心雕龙讲疏》则知者甚少,故特作简介”。其实,范《疏》所以鲜为人知,不能仅归因于印数少而导致流传不广,倘若范《注》例言交代二书之关系,附上范《疏》之梁序、自序,使之随范《注》一书传世,又怎会知者甚少?

 

饶有意味的是,“似觉可怪”者不只见于范氏,黄侃一方亦不乏令人诧异之处。

 

1927年,黄侃《文心雕龙札记》首次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收入《序志》及《神思》至《总术》共二十篇,另有黄侃弟子骆鸿凯所撰《物色》篇附于正文之后。对于此书的出版,李平《〈文心雕龙札记〉成书及版本述略》一文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黄侃平生不肯轻易出书,且常告诫学生五十岁以前不要忙于写书,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将授课讲义整理出版为《札记》的?另外,既然出书,为何不将三十一篇全出,而只选其中的二十篇呢?”应该说,李文提出的问题确非无的放矢,只是给出的解释未惬人意。

 

我们先说第一个问题。依李平之见,“第一个问题已无法回答,因为《黄侃日记》对出书一事几乎只字未提,其他著作也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只有潘重规简单提及了一下:‘先师平生不轻著书,门人坚请刊布,惟取《神思》以次二十篇畀之。’”那么,问题真的无解吗?未必!潘重规虽未明言,但“门人坚请刊布”六字却隐约透露出重要信息。作为黄门弟子,当然熟知黄侃五十岁之前不著书的规矩,可为什么还要“坚请刊布”呢?而据黄侃之子黄念田后来所言,“文化学社所刊之二十篇,为先君手自编校”。这就是说,无论黄侃本人情愿与否,对于门人的请求,他最终还是予以配合。可想而知,如果不是某种特殊缘由使然,黄侃又怎会违背初衷,仓促出书呢?

 

《黄侃日记》


李文注意到黄《札》在结集出版之前,已有一些篇章发表于杂志,却未能意识到黄侃此时刊出《札记》背后或有隐情。笔者通过《民国时期期刊全文数据库》(1911—1949)检索,得出结果如下:

 

《文心雕龙札记夸饰篇评》,《新中国》1919年第1卷第2期。

 

《文心雕龙附会篇评》,《新中国》1919年第1卷第3期。

 

《补文心雕龙隐秀篇》(并序),《华国》1923年第1卷第3期。

 

《文心雕龙札记》(题辞及略例、原道),《华国》1925年第2卷第5期。

 

《文心雕龙札记续》(征圣、宗经、正纬),《华国》1925年第2卷第6期。

 

《文心雕龙札记续》(辨骚、明诗),《华国》1925年第2卷第10期。

 

《文心雕龙札记续》(乐府),《华国》1926年第3卷第1期。

 

《文心雕龙札记续》(铨赋、颂赞),《华国》1926年第3卷第3期。


此结果与李文所述不尽相同:除《补文心雕龙隐秀篇》发表刊物、时间为北京大学《国故》1919年第1期外,主要是李平所见“零星发表的文章名称各异,并非以‘札记’一名冠之”,而《民国时期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结果显示,自1925年发表于《华国》杂志的各篇均以“文心雕龙札记”为题,且为连载。


稍加用心不难看出,黄侃1919年—1926年间发表的《札记》单篇明显可以分为两组:即1925年以前发表的为一组,其余为另一组。前一组不只是篇题单拟,文字也较为整饬,当属黄侃有意独立成篇之作;后一组应该就是黄侃先前作为讲义写就的文稿,故沿用刘勰《文心雕龙》篇名。此外,前一组实为《文心》下篇之文术论;后一组则属《文心》“文之枢纽”及“论文叙笔”,且几乎包含了后来《文艺丛刊》版(1935)之全部内容(仅少《议对》《书记》两篇)。


另据笔者检索所得,除以上列出信息外,黄《札》之“题辞及略例”“原道”还刊于《晨报副刊》:


《文心雕龙札记·题辞及略例》,《晨报副刊·艺林旬刊》1925年第1期。

 

《文心雕龙札记·原道第一》(续前期),《晨报副刊·艺林旬刊》1925年第2期。

 

《文心雕龙札记·原道第一》(续前期),《晨报副刊·艺林旬刊》1925年第3期。


黄侃著《文心雕龙札记》


这就很有些不同寻常了。黄侃此时为何如此急于将《文心雕龙札记》公之于世?这与李平文章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可谓殊途同归。那么,此种反常之处,与范氏之“似觉可怪”者又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呢?说得更具体一点,黄侃之所以集中发表乃至刊行《文心雕龙札记》,是否导源于范文澜《文心雕龙讲疏》一书的出版?

 

不错,范《疏》1925年10月始由天津新懋印书局出版发行,而黄侃文章早在半年前便见诸报刊,按说当与范《疏》无关,但据范《疏》自序,该书实完成于民国十二年(1923),梁启超序言则写于次年即1924年。那么,黄侃是否有可能在范《疏》正式出版之前便有所知晓呢?

 

我们知道,范文澜1922年入职南开中学,而范《疏》自序称:“予任南开学校教职,殆将两载……会诸生时持《文心雕龙》来问难,为之讲释征引,惟恐惑迷,口说不休,则笔之于书;一年以还,竟成巨帙。以类编辑,因而名之曰《文心雕龙讲疏》。”是知范《疏》之作,当为范氏在南开中学任教时业余撰述,并非基于授课之需要。鲜为人知的是,范氏同门刘赜(博平)、骆鸿凯(绍宾)彼时亦在南开中学,与范文澜同为该校国文教员。1922年第47期《南开周刊》曾登载刘、骆二人合作文章《中学国文教授刍议( 附中学国文教材预定简目)》,批评“时彦”以白话代文言之说,认为“中学为造就人才之枢纽,国文为一切学术之根基,不但不能教以白话之浅文,且宜授以圣贤之典策。凡经传子史,以及词赋诗歌,不能偏废”。所拟中学国文教材以经、史、子书为主,兼顾诗、骚以下重要文学作品,《文心》不在其中。

 

刘、骆二人北大就读时与黄侃过从甚密,属同游黄侃门下者(详见后文),毕业后仍多来往。黄侃1922年1月21日日记提到骆鸿凯:“骆鸿凯绍宾自南开大学归长沙,便道视余。绍宾于诸门人中,待余为至有礼,冬夏经过,未尝不抠衣请业。今日聆其品评张尔田(浙人,不知其何籍)书,至中其失;又谓梁启超学业可以比肩胡适,此真知言也。饭后去。”此条材料可注意者有二:一是称赞骆鸿凯执弟子礼甚恭,寒暑假回乡省亲道经武汉,必登门问候;二是肯定骆鸿凯识见过人,其中评梁启超语,似可与《中学国文教授刍议》互为发明——“时彦”者,即梁启超、胡适等新派人物也。虽然这是1922年初的事,然此后数年骆鸿凯仍在南开,如果骆鸿凯得知范文澜撰写《讲疏》并梁启超为之作序事,1925年初告知黄侃,岂非正合情理?

 

梁启超


黄侃知晓此事后会作何反应?不爽当然是肯定的。黄门弟子大多遵从师训,沉潜用功而不急于出书,范氏此举则与之相左,此为其一;黄侃对梁启超、胡适等新派人物多有讥评,而范氏既以黄侃门生相标榜,谓《讲疏》之作乃遵师教,又求序于梁,就算出于无心,难免不令黄侃难堪,此为其二。不过,这也还不是黄侃急于整理出版《札记》的原因,虽然多少可以解释范《注》何以不提范《疏》,不录梁序。

 

再说李文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李文认为,“黄侃将《文心雕龙》课程讲授定位于文章作法论”,故黄《札》初版止于文术论二十篇。此说亦不尽然。黄《札》作为讲义究竟用于哪门课程,我们留待另文再作讨论,这里先强调两点史实:第一,从黄侃自1925年初在《华国》发表《札记》各篇来看,黄侃显然有意示人以《札记》之本来面目,故不特明确以“文心雕龙札记”为题,且首刊“题辞及略例”,然后依刘勰《文心雕龙》篇次予以连载。第二,如上所述,《华国》所刊《札记》除《议对》《书记》两篇外,黄侃已写就的《文心雕龙》上篇部分已尽在其中。黄侃若要出版《札记》,固然可以将已完成之三十一篇悉数收入,但毕竟残卷,不如选取《神思》以下十九篇,加上《序志》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付梓刊行更为适宜。这样一来,加上《华国》杂志刊出的部分,黄侃已完成的《札记》文稿实际上已基本公诸于世。所以,1927年北平文化学社版《札记》如此编排,应该是兼顾多种因素后做出的选择。

 

如此说来,《华国》杂志1926年第3卷第3期后中止刊载《札记》,可否理解为此时已决定将《神思》以下二十篇结集成书?而先前《晨报副刊》连载止于三期,除其容量有限之外,主要还是因为《札记》转由《华国》刊出。在这些看似反常的现象背后,其实都有缘由可寻。


胡适


关于骆鸿凯所撰《物色》篇解说还有必要再说几句。在北平文化学社版黄《札》之后,所有版本均沿袭此例予以附录,然皆不道其缘由。前述李平文章则表示:“现在附于《札记》正文之后的《物色》篇札记,其实就是骆鸿凯在黄侃指导下完成的读书笔记而已。”而详审骆文章法,该文之作,亦当与上述情事相关。对比黄《札》与骆氏之文,二者体例同中有异:黄文较为灵活,或总述文意,或诠释字句,是典型的札记笔法;骆文则随文释义,虽依黄《札》之例,而更近于讲疏一体。如其开头一段:

 

春秋代序,阴阳惨舒”至“况清风与明月同夜,白日共春林共朝哉”  此言写景文之所由发生也。夫春庚秋蟀,集候相悲,露本风容,临年共悦,凡夫动植,且或有心,况在含灵,而能无感?是以望小星有嗟实命,遇摽梅而怨衍期,风诗十五,信有劳人思妇触物兴怀之所作矣。何况慧业文人,灵珠在抱,会心不远,眷物弥重,能不见木落而悲秋,闻虫吟而兴感乎?尔则写景之篇,充盈文囿,非无故也。

 

骆氏如此行文,是有意抑或无心?又是文之作,用功颇深,绝非“读书笔记”可知。联系上文所述骆氏与黄、范二人之关系,则骆文更有可能作于范《疏》出版之后。一方面,依黄侃之见,《文心》自《神思》至《总术》,再加上《物色》,“析论为文之术,《时序》及《才略》已下三篇,综论循省前文之方”,如此文化学社版之黄《札》自当收入《物色》篇,方为完整。另一方面,范《疏》虽以讲疏为名,却乏讲疏之实,除引述黄侃所授《札记》,增补相关文章外,或校勘文字,或注明出处,真正讲说文意,阐发底蕴者委实不多。《物色》篇尤甚,全篇只得注释十九条,几乎全是文字出处。对比骆氏之旁征博引,反复申说,其间差异、高下显而易见。故文化学社版之黄《札》附录骆氏《物色》篇,与其说是权宜之计,不如说兼有双重意义,既令黄《札》相对独立,又隐含了示人正途的意味。

 

概而言之,范《注》之所以不提范《疏》,原因乃在不欲人知;而黄《札》之所以集中刊发乃至结集出版,原因却是恐人不知。至于为何如此,还需我们再作钩沉。


骆鸿凯著《文选学》


 

其实范《疏》出版之初,本欲广为人知。

 

叶毅均的《范文澜与整理国故运动》虽非专论范《疏》之作,在稽考范《疏》出版前后之情状方面却多有发明。针对蔡美彪“(范《疏》)出版后立即受到学术界的重视,范文澜也从此蜚声士林”的说法,叶氏表示其具体情况“仍有待发之覆”。他先拈出范《疏》出版当月《南开周刊》登载的一篇带有广告性质的短文,认为该文说出了《文心》之前缺乏好的本子可供阅读的事实,同时表明范《疏》一书在当时的卖点。这里需要补充的是,该文作者寿昀,应该就是范《疏》自序中提到的曾为该书“订正标点”“献替臧否”的寿普暄。该期《南开周刊》出版日期为1925年10月17日,距范《疏》出版不过半月,而寿昀文中有云:“他这部书,我曾经读过一遍,虽然不敢过于恭维,认为是尽美矣,又尽善也,但是敢负责任地说,这部书实在比通行的注本好的多。”这实际上暗示了自己并不是一个普通读者。此外,短文以“虔诚的请你们赶快买读这《文心雕龙讲疏》”作结,并附上价格,告知如果“以学校名义定购在十部以上者,价目特别减削”云云,广告意味极为明显。

 

叶文随后提到两篇关于范《疏》的书评,即署名章用的《范文澜著〈文心雕龙讲疏〉提要》和署名李笠的《读〈文心雕龙讲疏〉》,并指出两篇书评的作者都曾收到范氏本人的赠书,而《鲁迅日记》也有收到范氏赠书的记载。事实上,除给研治《文心》的学人及文化名流寄赠之外,范氏还将《讲疏》寄赠大学图书馆,如清华大学图书馆、南开大学图书馆都有收到范氏赠书的致谢。可见,除了请朋友代为宣传以扩大销路外,范氏自购赠与者亦不在少数。

 

鲁迅


令范氏始料不及的是,学界对于《讲疏》却多有疵议。适如叶文所说,两篇书评都就范《疏》体例问题作了批评,章用文章更是“提出抄袭的质疑”。范《疏》体例问题本文不作具论,仅就“抄袭”问题进行考辨。

 

大概因为发表在“书林丛讯”栏目,章用文章以“提要”为名,但其内容实非提要可以囊括。文章首先介绍范文澜曾师事黄侃,及范《疏》与黄《札》之关系:

 

绍兴范仲沄氏,撰《文心雕龙讲疏》十卷。仲沄尝受学蕲州黄季刚之门,黄君为太炎先生高第弟子,通训诂,善声均,以《选》学名于时。尝主北京大学文学讲席,撰《文心雕龙札记》如干首,为衣钵以授生徒,于舍人论文秘旨,间有所阐明。故凡游其门者,莫不喜《选》学,谭《雕龙》。范君劬学,传习师训,广为讲疏,旁征博引,考证诠释。于舍人之旨,惟恐不尽;于黄氏之说,惟恐或遗,亦已勤矣。

 

此段文字介绍的重心不在范文澜,而在黄侃。而介绍黄侃之学,突出的不是音韵训诂,而是《文选》之学。这些信息并不见于范《疏》自序,显然,文章作者不仅对黄侃之学非常熟悉,而且对黄侃讲授《文心》之事也十分了解。

 

在肯定范氏“传习师训,广为讲疏”之后,章文继而指出:

 

维古人注疏,自有体例。或通故训以见指归,或明义理以发奥窔,或专考证以究本元,在本书之索解不同,而注疏家之义类亦异……刘氏《文心》,都五十篇。其二十五篇,辨章文体;二十四篇,雕琢文心;《序志》一篇,自具体例。其所以掎摭利病,商榷文藻,纵贯横通,尽美尽善。惟其统论古今,博综载籍,选言铸词,皆有柢据,不有注释,未易诵习。学者淹该,能如李善之注《文选》以注《文心》,根极文史,采缉雅言,征引出处,发明章句,则彦和之功臣,文苑之钤键矣。

 

李善注《文选》


这里值得注意的,除了表明作者深谙《文心》外,再就是对注疏的要求。鉴于《文心》一书“掎摭利病,商榷文藻”的特点,“发明章句”,亦即以章、句为单位疏通讲解就尤为重要。黄《札》即循此例,故上文云“于舍人论文秘旨,间有所阐明”。范《疏》既以“讲疏”为名,自当致力于剖章析句,但在《提要》作者看来,范氏之作于此颇有缺憾:

 

割裂篇章,文情不属,以数系注,不按章句。旁引文论,钞撮全篇,囿于师说,并所案语……余以即凡取石他山,用以考错,亦宜断章取义,意以发明本篇为止,勿取其多,以为繁富。又若《章句》,泛论篇章,无可采撷,所宜从简,则反致详;《时序》总括文史,推演变迁,本宜加详,则反从略。总观全书,一以黄氏《札记》之繁简为详略焉。《札记》所曾涉者,虽连篇累牍,未厌其多;《札记》所不及者,只依黄注笺释,略有出入。黄氏《札记》,自为一书。注疏自有义例,当以本书为体,未可倚钞袭为能。尚论昔贤,取则不远。今之君子,宜矜式焉。

 

所以不惮繁复,详加征引,实在是因为兹事体大,不仅直接关乎对“钞袭”一词的理解,而且牵涉该文的真实作者问题。从以上引述来看,章文对范氏的批评主要有二:一是其注疏方式。所谓“割裂篇章,文情不属,以数系注,不按章句”,谓范《疏》对《文心》原文段落的划分有误,释义不以章、句为单位。以《物色》篇为例,范《疏》仅将其分为三段:开头至“若青黄屡出,则繁而不珍”为第一段,“自近代以来”至“抑亦江山之助乎”为第二段,赞语部分为第三段;而其注释亦不依章句进行讲解。故章文所评,不为无理。二是抄录过多,且详略失当。无论是前人之作还是黄《札》,范《疏》皆大量抄录。对于前人之作,范氏多有全文抄录者,即便常见易得之文亦不例外,如《辨骚》篇抄录屈原《离骚》,《明诗》篇抄录钟嵘《诗品》;对黄《札》同样如此,如《乐府》篇全录黄《札》解题,《原道》篇附录阮元《文言说》《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友人论古文书》实源自黄《札》,且照抄黄侃按语及其论“文辞封略”大段文字。如此撰述,难怪范氏“一年以还,竟成巨帙”。

 

由此观之,章文“未可倚钞袭为能”之“钞袭”二字,意在批评范《疏》以述代作,抄录袭用过多,与今日义近剽窃之“抄袭”用法不尽相同。“注疏自有义例,当以本书为体”,语义甚明,叶文特为范氏辩白,似无必要。

 

但叶文所说作者问题确属有见——“该评作者章用若确为其人,则为章士钊次子,日后留学德国,为一著名数学史家。但此文发表时章氏年仅15岁,纵然天资早发,或不至于如此老到”。倒是章士钊本人曾一度与黄侃同为北大教授,又指导过范氏,或得范氏赠书,“因而为之撰写书讯(至少指导其子代笔),刊登在自己主编的《甲寅周刊》上”。叶文指出《提要》作者应非章用不误,但若说此文乃章父捉刀,证据仍嫌不足。章士钊在北大讲授逻辑、伦理之学,前后不过半年(1917年11月至1918年5月),时间既短,专业亦异,故其对黄侃之授课、撰述等情况难言深知;又范氏出书至《提要》一文面世,止得两月,而写作该文,实需熟谙《文心》,细读黄《札》、范《疏》,此亦非章氏所能;再就是文中所说“黄氏《札记》,自为一书”,语极肯定。纵然彼时黄《札》部分篇章已见诸报刊而为章氏所留心,他又如何知晓黄《札》已独立成书呢?

 

阮元像


依我之见,《提要》一文之作者,应该另有其人,而综合相关材料来看,最有可能写作该文者,或为骆鸿凯。骆氏与黄侃之关系已见前述,当属黄侃最可信赖之人。骆又是黄门弟子中最擅《文选》者,有《文选学》一书传世。联系骆氏曾作《物色》篇解说并收入黄《札》一事,可以说完全具备写作《提要》一文所需之条件。范《疏》出版之时,骆氏尚在南开,可于第一时间获得范《疏》,在征求黄侃意见之后草成此文并公诸于世。至于为何选择《甲寅周刊》并署名章用,则是顾及师门颜面,不欲外人知晓内情。章、黄二人同属旧文化阵营,彼此仰慕,引为同道。是年九月,黄侃、章士钊曾有书信往来,虽与此事无关,却可能为后来刊发文章埋下伏笔。骆鸿凯与章士钊有同乡之谊,就读北大时或已相识,后又因其与刘赜联名文章《中学国文教授刍议》而被归为“甲寅派”。据此,谓骆氏领受师命面谒章士钊陈其隐情,当非妄臆;而文章署以章用之名登出,则无疑表明章士钊本人对此事之立场与态度。

 

所以,即便没有后来李笠文章议其体例,《提要》刊发本身已足以解释何以范《注》不提范《疏》,及其何以与乃师黄侃渐行渐远。而如果我们相信《提要》一文出自黄门,则黄侃为何急于刊出《札记》也就不难索解。

 

对于上述批评,范氏并未公开回应,但后来范《注》例言所述却不无此意。如其第十条道:

 

凡例之末,类附乞言,而真能虚心承教者或鲜。彼以善意来,我以护前拒,此学者之大蔽也。吾虽不肖,实怀延伫之诚,苟蒙箴其瑕疵,攻其悖谬,无不再拜书绅。敬俟重镌,备录简端。昔郭象盗窃向书,千古不齿;李善四注《文选》,迄今流传。明例具悬,敢不自鉴!

 

乞言者,求教也。范氏在此表明自己虚心承教,乐见批评的态度,认为批评者皆出于善意,所作纠谬正误,自当铭记在心,笔之于书。这虽是就其新作而言,未尝不可以理解为对先前批评的一种回应。若将范《注》视为范《疏》之“重镌”,则确如范氏所言,两篇书评指出的某些问题在新作中均有所补正。然亦有令人费解者。如前所述,《提要》并未明确指斥范《疏》剽窃黄《札》,所谓“尚论昔贤,取则不远,今之君子,宜矜式焉”,不过是希望范氏取法前贤以纯正体例,而李笠书评也未提到黄侃,甚至不曾涉及抄录过当问题。那么,范《注》例言引述向秀《庄子注》为郭象所窃之故实,谓“明例具悬,敢不自鉴”,是想自证清白,表明自己绝不会像郭象那样做出令人不齿之事呢,还是婉转致歉,承认范《疏》之处理确有不当之处?如果此语可以视为范氏对其新书做出的担保,那其旧作究竟有无“钞袭”之失呢?


章士钊



范氏新作《文心雕龙注》出版之后,此类批评仍有发生,且均出自行家之手。

 

1937年,时为燕京大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的杨明照发表《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举正》,对北平文化学社版《文心雕龙注》“未当处”申述己见,次年又撰《评开明本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发表于同年《燕京学报》第24期。前者主要就范《注》中具体校注问题进行举正,后者则兼评范《注》之撰述方式:

 

范君于舍人书,用力甚勤,故视黄注为详,后来居上,势固应尔。然终嫌取诸人以为善者多,出其自我者少(全书中除黄叔琳原注、孙诒让《札迻》、李详《补注》、黄侃《札记》,及陈汉章、赵万里、孙人和、李笠诸家说外,范君自有者,寥寥无几,其硕然成册者,不过迻录前人原文之赐耳)。且于黄注探囊揭箧,几一一鹤声,亦不复存(书中明标黄注者,仅十许则;纵黄氏引书阔略,重为补缀后,于体例之便,自可取而代之,然例言中亦当述及;若黄注已详明,因而未革者,实不应掠美)。余如李详《补注》、黄侃《札记》,皆时窃而取之。贪人之功,以为己力,殊未得乎我心。

 

较诸《提要》,杨文对范氏的批评更甚。如果说《提要》主要责其文章附录过多,那么杨文则将范围扩展到黄叔琳注,而且用语不留情面,态度尤为鲜明。在杨氏看来,范《注》几乎全是抄录他人,真正属于范氏本人创获者为数极少,“其硕然成册者,不过迻录前人原文之赐耳”。其中最引人瞩目者,当为直言范《注》剽窃。所谓“一一鹤声”,用唐人杨衡事典,即剽窃之意。据《唐才子传》卷五、《唐摭言》卷二记,“一一鹤声飞上天”为杨衡诗句,衡颇自赏之。衡有表亲盗其文章登第,衡往见其人,初颇愤怒,继而问曰:“‘一一鹤声飞上天’在否?”答曰:“此句知兄最惜,不敢辄偷。”衡笑曰:“犹可恕矣。”此乃专就黄注而言,至于李详《补注》、黄侃《札记》,亦“时窃而取之”。

 

杨氏另有《文心雕龙研究》一文,概述杨氏《文心》研究构想,其中亦称范《注》“惜取诸人以为善者多,出其自我者少。且于旧注探囊揭箧,几一一鹤声,亦不复存。贪人之功,以为己力,殊非我心之同然者”。看来,对于范《注》例言第十所说,杨氏并不认可。

 

杨明照著《文心雕龙校注拾遗》


1945年,西南联大青年教师赵西陆发表《评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再次对范《注》提出批评。赵文首先通过比对范《疏》及范《注》北平版、开明版之异同,肯定范《疏》存在的“芜杂”问题已有所改善,继而指出其失有八:一曰苟取塞责,二曰望文生训,三曰不究本始,四曰不求本证,五曰不求旁证,六曰动辄阙疑,七曰罕加辨究,八曰抄撮习见。其中第八所述,颇类《提要》之言。赵文并不反对抄录相关文章以备稽考,“惟如屈子之骚,贾生之赋,李康之论运命,陈琳之檄豫州,史迁报任少卿,陆机吊魏武帝,与夫《史》《汉》《文选》所录佳篇,原书具在,人所共读;固不必汉赋、楚辞、广成、辨道之类始宜从省。而范氏连篇累牍,登之注中;虽取便循览,实徒溷卷帙:斯注例之待商榷者也”。赵文最后表示,“至其书大体,多本乃师黄君《札记》,精思确诂,时见篇中”,似乎范《注》之高胜处实得自黄《札》。这又与杨文“出其自我者少”的看法不谋而合。


杨、赵二位与黄门并无师承关系,故放言无忌,不加掩饰。相比之下,黄门中人殊少对此事公开表态者,只有金毓黼是个例外。

 

1943年,黄侃弟子金毓黼作《文心雕龙史传篇疏证》,凡三万余言,分两期连载于重庆《中国学报》。篇首有小序,道该文写作之动机,谓:“余欲发愤撰《史通》疏证久矣,惮其篇帙繁重,累年莫殚,乃先取《文心雕龙史传》篇试为之,以引其端;亦以《史通》论旨,多取材于是篇也。《文心》旧有黄叔琳注,嗣有李详《补注》,先师蕲春黄君更撰《札记》,同门范君文澜又因《札记》而详为之注,然《札记》于《史传》篇训释甚简,范君取之,更不复别白。”金文在此指证范氏袭用黄侃有关《史传》篇的训释却不加说明,但今本黄《札》并无《史传》篇,故金氏之言颇难令人信服。是文作于“民国三十二年三月”,而1943年3 月10日的日记中,金氏这样写道:

 

《文心雕龙》注本有四:一为黄叔琳注,二为李详补注,三为先师黄季刚先生札记, 四为同门范文澜注。四者予有其三。黄先生《札记》只缺末四篇,然往曾取《神思》篇以下付刊,以上则弃不取,以非精心结撰也;厥后中大《文艺丛刊》乃取弃稿付印,然以先生谢世,缺已过半。范君因先生旧稿,并用其体而作新注,约五六十万言,用力甚勤,然余犹以为病者:一、用先生之注释及解说,多不注所出,究有攘窃之嫌;二、书名曰注,而于黄、李二氏之注不之称引,亦有以后铄前之病;三、称引故书连篇累牍,体同札记,殊背注体;四、罅漏仍多,诸待补辑。总此四病,不得谓之完美。余疏证《史传》一篇,虽不得见黄先生之《札记》,然有范注可参,盖已包而有之,但不知某者为先生之说,致其美意不彰,为可惜耳。


金毓黼著《静晤室日记》


较诸《疏证》所写,日记之言更为明白。金氏对范《注》的批评,与前述杨明照、赵西陆观点如出一辙,唯用语较为婉转。在黄门弟子中,金毓黼与黄侃的关系较为特殊。金氏1887年生人,较黄侃只小一岁,二人关系实介于师友之间,但金氏对乃师极为尊重,有若黄侃之于刘师培。就此而言,他与骆鸿凯多有相似。金毓黼1916年自北大毕业后回到故乡东北,先在中学任教,后又从政,不似骆氏终身以舌耕为业。对于发生在1925—1927年间范《疏》出版及黄《札》刊发内幕,金氏大概并不十分知晓,故此则日记及《疏证》均未提到范《疏》。又其称黄《札》只缺末四篇,《神思》以上因非“精心结撰”而未入文化学社版黄《札》,恐亦为揣度之语,并无实据。以金氏与黄侃之关系尚且如此,可知即使在黄门内部,真正了解实情者恐亦有限。


虽然金氏认定范《注》之《史传》篇袭用黄《札》因文字无存而难以证实,但日记之言“用先生之注释及解说,多不注所出”,却非无的放矢,说范《注》“究有攘窃之嫌”亦非构陷。从前引《提要》“未可倚钞袭为能”,到杨明照“时窃而取之”,赵西陆“其书大体,多本乃师黄君《札记》”,及金毓黼“不复别白”“攘窃之嫌”等意见来看,尽管用语有别,其基本指向则大体一致。也就是说,不论范氏之本心为何,其《疏》及《注》客观上已给人造成某种印象而招致批评,这是事实,无须讳言。


当然,若据此判定范氏抄袭,仍会引发异议。事实上,范氏所为正处于一灰色地带:一方面,范《疏》“旁引文论,钞撮全篇,囿于师说,并所案语”,固难免“钞袭”之嫌;但自另一方面看,书中屡称“黄先生曰”,又表明作者并非有意掠美。究竟是否抄袭,颇难决断,此亦《提要》所以匿名,而范氏所以自鉴之故也。


赵西陆校释《世说新语校释》


 

对范《疏》及《注》的批评止于民国。1958年9月,范《注》经重新校订后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此后多次印刷,影响遂大,声誉渐隆。加之范《疏》淡出学界视野,鲜为人知,故即便谈及黄《札》,也只是将其作为范《注》众多引用材料之一,并不具有特殊意义。直到进入新世纪以来,始有学人关注范氏二书与黄《札》之间异乎寻常的关系。

 

戚良德、李婧的《论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对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承袭》一文即为其一。文章指出:范《注》与黄《札》之间存在着一种很深的承继关系。主要表现为:1.范《注》之作缘于黄《札》的启发;2.范《注》成书承袭黄《札》的体例;3.范《注》方法因循黄《札》的思路;4.范《注》校注吸收黄《札》的内容。而通过对范《注》与黄《札》的比对,文章给出了一组具体数字:


《札记》共有9处补苴黄注,范注沿用7处;《札记》引用孙诒让5条《札迻》,范注沿袭3条;《札记》引用李详18条补注,范注沿袭12条;《札记》共引文57篇,范注转引了其中的48篇。


《札记》关于《风骨》《通变》《定势》《比兴》《事类》《总术》等6篇的题解被范注全篇转引……范氏还部分沿用了《札记》关于《体性》《情采》《熔裁》《章句》《丽辞》《隐秀》《指瑕》《附会》等9篇的题解。《札记》共28篇题解,范注引用者已逾半数。


《札记》共计24校,范注沿用了20校……黄侃对《文心》的注释……约有220余注,这其中范注全文袭用了近百注,已超过五分之二……上述范注对《札记》注释的近百处袭用,尚有29注虽引自《札记》而并未标出。


以上乃范注对《札记》的直接引用,若再加上部分沿用、化用的情况,则《札记》被范注采用的注释比重已达到七成以上,可见范注对《札记》注释内容吸收幅度之大。

 

戚文由此得出结论:“范注与《札记》之间确实存在着非同寻常的承继关系。可以说,黄侃的《文心雕龙札记》乃是范文澜创作《文心雕龙注》的重要基础;没有《札记》,就没有范注。”

 

戚良德著《文心雕龙校注通译》


戚文所述四条及比对结果,足证当年赵西陆“其书大体,多本乃师黄君《札记》”之言不虚。

 

有必要说明的是,戚文之所以能认识到范《注》之作缘于黄《札》及承袭其体例,离不开一个重要前提,即范《疏》浮出地表。2002年,河北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十卷本《范文澜全集》,范《疏》收入该书第三卷,知者遂多,范《注》与黄《札》的真实关系也渐为人所觉察。倘若不看范《疏》自序,单凭范《注》例言所述,又怎能知晓范《疏》乃承黄《札》而作,范《注》实为范《疏》增益?

 

范《注》之于范《疏》,几可谓改弦更张,即范《注》之北平版与开明版亦多有差异,如果与黄《札》作比对的不是范《注》而是范《疏》,结果又将如何?

 

戚文提到范《注》有29注袭自黄《札》而不予注明,并逐条予以列出,这只是将范《注》与黄《札》比对所得,范《疏》中类似者远不止此数。为简省起见,此处仅以范《疏》之《体性》《声律》两篇为例略作比对。

 

范氏将《体性》篇原文分为三段,篇首至“苑囿其中矣”为第一段,13注;“若夫八体屡迁”至“才气之大略哉”为第二段,14注;余下部分为第三段,2注(卷六)。黄《札》之《体性》篇不分段,共30条。

 

范《疏》注1释“夫情动而言形”以下四句,用黄《札》解题语而变化出之,不予说明。黄曰:“体斥文章形状,性谓人性气有殊,缘性气之殊而所以为文之异状。然性由天定,亦可以人力辅助之,是故慎于所习。此篇大旨在斯。”范曰:“体者,文章之形状也;性者,各人之精神作用也。才由天定,理待人为;才与理人各不同,故言文形于外,亦各殊异。”其间相似之处,一望可知。

 

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


范《疏》注3释“笔区云谲”两句,全袭黄《札》,不予说明。

 

范《疏》注4释“风趣刚柔”两句,原文如下:

 

黄先生曰:“风趣即风,或称风气,或称风力,或称体气,或称风辞,或称意气,皆同一义。气有清浊,亦有刚柔,诚不可力强而致。为文者欲练其气,亦惟于用意裁篇致力而已。”风骨篇云“深乎风者述情必显”。又云“思不环周,索莫乏气,无风之验”。可知情显为风深之符,思周乃气足之证,彼舍情思而空言文气者,荡荡如系风捕景,乌可得哉!养气篇说乃养神气以助思理,与此气殊。

 

此段文字除首句缺一“气”字外(黄《札》作“风趣即风气”),确乎全出黄《札》,只是标点失当,容易使人误以为后半段乃范氏自撰。北平版范《注》此条标点已更正,但全集版范《疏》仍延续标点错误。

 

范《疏》注4又云:“体式全由研阅而得,故云:‘鲜有反其习。’”此本黄《札》解说“体式雅正”句语,范《疏》将其与上条合并,却不作说明。

 

范《疏》注5全引黄《札》“数穷八体”条,标明“黄先生曰”。

 

范《疏》注6、7、8、9、10、11、12、13分释典雅、远奥、精约、显附、繁缛、壮丽、新奇、轻靡八体,全袭黄《札》,不予说明。

 

范《疏》注14(原第二段注1,下文均照此转换)释“八体屡迁”,照录黄《札》,不予说明。

 

范《疏》注15全录黄《札》“功以学成”条,标明“黄先生曰”。

 

范《疏》注16至注27(原第二段注3至注14)释自“贾生俊发”至“士衡矜重”,凡12注,除2条略有补充外,全录黄《札》,不予说明。

 

范《疏》注28(原第三段注1)释“夫才有天资,学慎始习”,除个别文字少有差异外,基本上全录黄《札》,而不予说明。

 

《声律》篇较《体性》篇更甚,全依黄《札》条目出注,黄《札》19条,范《疏》亦19注。这本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范《疏》19条注文亦步亦趋,几乎全袭黄《札》,仅注17(原第三段注4)标明“黄先生曰”(卷七);又其注9释“左碍而寻右,末滞而讨前”两句,抄录黄《札》同条后云:“此篇文颇难读,前后释义,盖采黄先生之说为多云。”(卷七)实则范《疏》之《声律》篇抄录黄《札》,岂止多采,黄《札》解题、疏证乃至附录之文,无不照单全收。杨明照评开明版范《注》之语“探囊揭箧,几一一鹤声”,用于范《注》或有失公允,若移诸范《疏》,当非过言。

 

概而言之,仅《体性》一篇,范《疏》抄录黄《札》而不予说明者就多达25条,虽是特例,但由此可以想见,如果将范《疏》中黄侃之言全部移出,则范氏自为者,实不足以当“讲疏”之名。也正因为如此,范氏后来作《注》,对此多有补充修订。但即便如此,黄《札》之于范《注》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仍难以撼动,其对范《注》的影响也远过他人,非独先前注家不可同日而语,即陈汉章、刘师培亦难以与之比肩。

 

刘师培


在征引文章方面,范《疏》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依黄《札》“略例”所言,其所征引主要是两类:一为《文心》各篇涉及的作品,二为古今可资参考的文章。此例范《疏》承之,亦属正常,只是有些篇章的处理全随黄《札》,一字不易,几同胶柱鼓瑟。如《原道》篇,黄侃因论“文言”而迻录清人阮元《文言说》《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与友人论古文书》三文,兼与乃师章太炎之观点比较,最后“决之以己意”而论“文辞封略”,首尾一气,所引阮元文章并含多条按语。范《疏》则非如是,先将黄侃论“文辞封略”摘出,置于解释“夫岂外饰,盖自然耳”条下,又于篇末依次附录黄《札》之《原道》篇解题及阮元三文。姑不论对黄侃论“文辞封略”的处理已有违其本意,附录阮文更将黄侃按语一并抄入而不予说明。尤可笑者,黄侃于阮氏《文言说》文末复云:

 

案阮君尚有《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及《与友人论古文书》,皆推阐其说。又其子福有《文笔对》。《文笔对》太长,兹节录二文于左:并见《揅经室三集》二

 

范《疏》抄录此语,仅改数字:

 

案阮君尚有书梁昭明太子《文选序》后及与友人论古文书,皆推阐其说。又其子福有《文笔对》,《文笔对》见下总术篇,兹节录二文于左:并见《揅经室三集》二

 

范氏如此抄录,即便不是缺乏识见,至少难辞惫懒之咎。是否可以“贪人之功,以为己力”责之暂且不论,但《提要》之言“囿于师说,并所案语”,及“注疏自有义例,当以本书为体,未可倚钞袭为能”,可谓一语中的,直探症结。


阮元著《揅经室集》


 

由《提要》之言再进一步,我们便须追问黄侃本人对此事的态度。这是一个长期以来不曾被学界关注,甚至不曾被意识到的问题。如果说,《提要》一文确为骆鸿凯所作,或出自黄门,那自然可以将其视为黄门对范《疏》出版一事的回应;但该文毕竟不是出自黄侃之手。在不知内情者看来,范氏既为黄侃学生,书中抄录师说以广其影响,有何不可?况范《疏》自序明言:“《文心》五十篇,而先生授我者仅半,殆反三之微意也。”故其补苴黄侃未及之旧注,征引黄《札》未收之阙文,乃至完成《文心》全篇之注疏,黄侃自当予以首肯,乐见其成。或许就是基于此种认识,上述戚良德文章才会对范《注》承袭黄《札》一事大加褒扬,当作“学术薪火如何代代相传的范例”。

 

然事实恐非如此。虽然黄侃日记及门人文章皆无直接谈及此事者,但仍有蛛丝马迹可寻。如前所述,1925—1926年间集中刊发《札记》单篇,与1927年将半部《札记》交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已多少可以看出黄侃之态度——若非黄侃同意,纵然门人坚请,不会如此仓促。而1925年后黄侃的一些反常表现,亦表明黄侃对此事绝非等闲视之,更遑论乐见其成。

 

首先是黄侃课堂讲授《文心》悄然中止。1919年黄侃离开北大前往武昌高师任教,《文心》仍是所开课程之一。徐复观《关于黄季刚先生》有如下回忆:

 

在住国学馆的同时,我们约了七八个同学,私自请他教《广韵》和《文心雕龙》。我们为他印了《广韵》的《声类表》(记得不十分清楚),他并把在武高油印的《文心雕龙札记》分送给我们。时间大概都没有超过一年。

 

据徐复观哲嗣徐武军《先父徐复观先生年表》,徐复观1918年入武昌第一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毕业,同年入武昌国学馆,1926年毕业。则黄侃为徐复观等人私授《文心》,时间当在1923年9月至1925年年中。这是目前所知黄侃最后一次讲授《文心》。1926年黄侃离开武昌北上,先后执教于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央大学、金陵大学等高校,开设音韵、训诂、《尔雅》、《说文》及经学、诗词、乐府、骈文等多门课程,而未见有讲授《文心》的记载。1935年黄侃过世后,中央大学《文艺丛刊》出纪念专号,所刊《札记》11篇实出自武昌高师讲义,可为黄侃此一时期未曾开设《文心雕龙》课程之佐证。

 

徐复观著《无惭尺布裹头归•交往集》


其次,黄侃后来不愿谈其旧作《文心雕龙札记》。黄侃知交、中央大学教授汪辟疆(国垣)在其《悼黄季刚先生》中写道:

 

先生尝语余曰:“吾于一事未能贯通,必苦思广证,以求贯彻,否则若肩重负,且亦士夫之耻也。”先生为学之专且猛,此数语略可窥之。旧撰《音略》《文心雕龙札记》,皆非其笃意之作,有询及之者,心则不怿,盖早已刍狗视之矣。

 

汪氏与黄侃相知三十年,又同在中央大学任教八年,所说之事当属可信。从汪氏行文来看,似乎黄侃避谈旧作原因是其未臻完美,这固然可为一说,但亦不尽然。据司马朝军所撰年谱,1924年,黄侃《音略》甫一发表,即获好评;黄《札》的影响更不待言,就在黄《札》出版后的第二年(1929),日本汉学家铃木虎雄即将其纳入《黄叔琳本〈文心雕龙〉校勘记》之校勘所用书目。故所谓“非其笃意之作”“刍狗视之”云云,应该另有原因。再说了,纵然尚有缺憾,黄侃又何至于有人询之,“心则不怿”呢?

 

再次,黄侃日记提及范氏条颇可玩味。现存黄侃日记提到范文澜者仅一则,即1931年3月7日记:“(焯)又借胡及光明书局《中国文学史》及范《文心雕龙注》上。”卞孝萱《读〈黄侃日记〉》引述此语,认为“可以略见师生间的联系”;周文玖也据此判断:“范文澜的《文心雕龙注》出版后,寄给过他的老师黄侃。”其实此条记载只表明黄侃家中存有范《注》上册,并不能确证该书一定就是范氏本人寄赠。同时两家所论,都未将原文引全。黄文原作:

 

焯取太炎师春秋左氏疑义答问稿去誊清,又取手批说文下册(下划线为笔者所加),又借胡及光明书局《中国文学史》及范《文心雕龙注》上。

 

所以要补上前一句并在“手批说文下册”六字下加下划线,是因为此一细节至关重要。本日黄焯自黄侃处取走者共计四种,除了范《注》上册,胡姓作者所著之《中国文学史》,还有章太炎的《春秋左氏疑义答问》手稿和黄侃本人的手批《说文》下册。若将此则日记与黄焯1981年致程千帆信对读互证,或许会有新的发现。

 

汪辟疆


1981年9月17日,黄焯致信程千帆,介绍黄侃遗著整理情况,其中有关黄侃手批《说文》的部分似与上述日记内容相关,兹录于下:

 

《说文》校语甚多,弟只录取一部,尝感不安。故前年将原批校本八册(原为两册,念田改装作八册),托专人送交上海古籍出版社,乞其影印发行,此事日后尚赖兄等催促。批校本有朱笔符识十一种,墨笔符识三十五种,忆当一九二六年北伐军未至武昌之前,弟值从父高兴时执笔侍立于侧,询朱笔符号命意所在,当时他老人家每讲一种,弟即随笔记下,后再问墨笔符号用意所在,即怒而不答。居南京时,弟第三次上问,从父怒骂曰:“汝尚想剽窃耶!”嗣后再不敢问,月前徐士复兄嘱写《季师遗稿目录》,弟已写数纸寄与,于《说文》墨笔符识只略书大意,未能一一道出也。

 

信中提到两次向黄侃询问墨笔符识命意而未果。前一次大约是1926年年中之事,后一次只说“居南京时”;前一次问及墨笔符号时黄侃“即怒而不答”,后一次更惹黄侃生气,以至怒骂黄焯:“汝尚想剽窃耶!”黄侃何由致怒?何出此言?这个问题,恐怕就连黄焯本人也莫名所以。那么,黄侃之怒是否与范《疏》有关呢?我们知道,范《疏》出版于1925年10月,是否黄焯之问令黄侃想到范《疏》而致怒呢?如果后一次询问的时间为上引日记所记,黄焯将黄侃手批《说文》下册连同范《注》上册取走之后不久,黄侃会不会因想到旧事而疑心黄焯询问之动机呢?当然这只是一种揣测,但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范《疏》事件给黄侃的恶感无疑相当严重。黄焯致信程千帆时,此事已过去50年,然黄焯记忆犹新,可知黄侃震怒给黄焯印象之深。结合汪辟疆所言(汪述“人有询之者”,应该也是黄侃到中大以后的事),则《讲疏》因袭《札记》一事几乎成了黄侃的心病。

 

如果黄侃致怒之由确与范《疏》相关,那是否可以据之肯定,在黄侃看来,范氏所为已逾底线,情同剽窃呢?黄侃尝云,学问之道有五,“不窃”即为其中之一。故黄《札》特作说明:“瑞安孙君《札迻》有校《文心》之语,并皆精美,悉取之以入录。今人李详审言,有《黄注补正》,时有善言,间或疏漏,兹亦采取而别白之。”此语范《疏》自序予以抄录,却不能谨守师法,于袭用黄《札》处多“不复别白”。揆以常情,黄侃对此恐怕不会一笑置之。


 司马朝军、王文晖著《黄侃年谱》


(有删节)

 

依我之见,讨论范《疏》与黄《札》之关系,其意义主要不在辨析范《疏》是否涉嫌抄袭,而更在于此事对黄、范二人关系及各自学术生涯所产生的影响。

 

范《疏》自序曾表示:“此编之成,盖亦遵师教耳。异日苟复捧手于先生之门乎,知必有以指正之,使成完书矣。”不知范氏是否真如其所言,携书面谒黄侃求其指正。此事未见文字披露,想来可能性不大。这倒不是因为彼时黄在武昌,范居津门,而是如前所述,还在范《疏》出版之前,黄侃可能已知消息,故有集中刊发《札记》之举。范氏若是留心,自当有所体察;尤其是《提要》一文刊发,师门态度灼然可见。但问题是,正在兴头上的范氏又是否会低头认错,领受所谓“钞袭”之责呢?

 

而置身黄侃的处境,事情亦颇棘手。一则范氏自序明言其出自黄侃门下,《札记》乃黄侃亲授;二则范《疏》虽多有抄录、袭用黄《札》而不予说明者,但标注“黄先生曰”者亦不在少数。以是之故,黄侃纵然不豫,但身为师长,又怎好与后学计较,形诸辞色。相应地,《提要》于此亦只是点到为止,并未大加挞伐。

 

也正因为此事并未闹到剑拔弩张,师生反目的地步,故后来范《注》征引黄《札》处并未减少,继范《疏》之后出版的《群经概论》也引述了黄侃的《三传平议》,但实际上,黄、范二人关系恐怕已是形同陌路,彼此再无往来了。自黄侃一方而言,仅上述1931年3月7日日记提到范氏,就算黄侃日记多有缺失,其次数之少难免不使人起疑;而自范氏一方来看,除其书中引述黄文处标明“黄先生曰”之外,亦不见再有提及黄侃处。其最不可解者,1935年黄侃辞世,弟子门人多有吊唁文字,范氏当时仍在北京,理当知晓,却未见片言只语缅怀乃师。1949年以后,范氏政治、学术地位在黄侃学生中已无人可及,然不闻有与黄氏后人过从之说;黄侃门人除与范共事的金毓黼外,似乎也再无第二人与范氏存有交谊。195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范《注》,希望范氏能为该书写一前言。范氏同意重印,但拒绝写作前言,理由是:“这本书是原先的范文澜写的,原先的范文澜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另一个范文澜,怎么能由我再写一篇《前言》呢?”理由当然可以成立,但范氏不欲再提旧事之心态,与范《注》初版时不提范《疏》,或不乏相似。


陈其泰著《范文澜学术思想评传》


(从略)


 

对于范文澜的《文心》研究来说,黄《札》始终是一座横亘在前,既不能绕过又难以逾越的高峰。

 

如果说范《疏》之作是依托黄《札》,通过或直接或间接抄录黄《札》,并将黄《札》中提及而未录入的文献补充拓展,最终敷衍成书的话,那么范《疏》问世之后所引发的来自各方的批评,显然令范氏意识到,此种成书方式虽然快捷,却终归难以自立。同时范氏也相信,只要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广为搜求,补苴罅漏,则成就一部堪与前人比肩,甚至超越前人的著述,并非没有可能。所以,大约从1926年起,范氏用了三、四年时间先完成了《文心雕龙注》上、中两册的撰写,分别于1929年9月、12月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当然,说是两册,其实主要还是《文心》上篇的注释,因其上册只是《文心》原文,中册以下才是注文。两年以后,1931年6月,范《注》下册才得以刊出。对比范《疏》写作“一年以还,竟成巨帙”,范氏对《文心雕龙注》的确用心用力。

 

王运熙《范文澜的〈文心雕龙讲疏〉》写道:“按《讲疏》范氏自序,该书在1923年已经写成,而《注》则1929年问世,可见从《讲疏》完成到《注》出版,中间又经历了五、六年时间。两书相比,见出范氏对《文心》注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的精神。”王氏称范《疏》完成于1923年不误,但未注意到范《注》下册迟至1931年才出版,且误以为范氏于《讲疏》完稿之后即开始撰写《注》。同时,范《注》之于范《疏》也不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的关系——范《疏》若能称得上“精”,范氏又怎会于《注》中只字不提,包括不录梁序和自序?精益求精意味着前者为后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意味着后者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但范《疏》与范《注》的关系并非如是。


王运熙著《文心雕龙探索》


正如本文开头所言,学界普遍认为范《疏》是范《注》的前身,范《注》是对范《疏》的增益,这其实只说出了部分事实。增益诚然有之,但在范氏眼中,《注》绝非只是《疏》的增益,或者说,不是在先前成功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倒更像是汲取失败教训之后的改弦更张。范《注》之于范《疏》,与其说是增补,不如说是重写,而重写远较增补困难。范《注》的写作之所以耗时五、六年,原因即在于此。也许,时人对《讲疏》的批评使范氏明白了一条道理,即完全承袭黄《札》体例,亦步亦趋,即便在材料上有所丰富,到底还是步人后尘,唯有另辟蹊径,扬长避短,才有可能辟出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学术领地。既然“疏”之一体非范氏所长,且有黄《札》在前,难以逾越,那就不如易“疏”为“注”,削减“疏”的内容,加大“注”的分量。毕竟相对于黄《札》来说,先前黄注、李补阙漏尚多,可以改进、完善的空间更大。选择黄《札》用力不多的校勘注释作为新书之主攻方向,对于范氏的《文心》研究来说,确实是明智的战略转移。

 

但对黄《札》的倚重仍在所难免。平心而论,尽管范氏不在“黄门侍郎”之列,但若说对黄《札》的习得领悟,范氏却不遑多让。他深知黄《札》对《文心》精义的阐发无人能及,也明白称引师说之于新作的重要性,所以,范《注》延续了范《疏》抄录黄《札》的做法,只是将先前涉及黄《札》而又含糊其辞的部分酌情予以注明。鉴于黄《札》已于1927年正式出版,故范《注》凡引见诸文化学社版《札记》者,皆注明“《札记》曰”;而文化学社版《札记》所未收,引自北大讲义者,则称“黄先生曰”。此外,较诸范《疏》之作,范《注》除在旧有文献的征引上扩大范围之外,还特别注意吸纳最新发现的相关材料。比如说日僧空海编纂的《文镜秘府论》。该书自19世纪末杨守敬从日本抄录携归国内,长期藏之秘阁,鲜为人知。学界一般认为,《文镜秘府论》首次在国内公之于世为储皖峰于1930年出版的《文二十八种病》,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在储书出版的前一年,范《注》已将《文镜秘府论》纳入征引书目。再比如说利用敦煌出土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进行校勘。1926年,日本汉学家铃木虎雄和中国青年学者赵万里,不约而同都对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作了校勘,其校勘记分别在日中两国发表。其中赵万里发表于1926年《清华学报》第3卷第1期的《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校记》显然引起范氏的注意。赵万里1925年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师从王国维并任其助教,1928年转入北平北海图书馆(后并入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年前后,赵万里、孙人和(即范《注》例言所说“畏友孙君蜀丞”)均在北京大学、北平师范大学等高校兼课,与范氏有同事之谊,故二人校勘《文心》成果得为范氏所用。这些新材料的利用令范《注》增色不少,对于奠定范《注》在《文心》现代注释史上的重要地位功不可没,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范《疏》独重黄《札》的格局。

 

当然范氏本人也尽力提出自己的见解,以表明新作并非全唯黄《札》马首是瞻。如《体性》篇释“数穷八体”条,范《疏》照录黄《札》:

 

黄先生曰:八体之成,兼因性习,不可指若者属辞理,若者属风趣也。又彦和之意,八体并陈,文状不同,而皆能成体,了无轻重之见存于其间。下文云“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然此处序例,未尝依其次第,故知涂辙虽异,枢机实同,略举畛封,本无轩轾也。(卷六)

 

遍照金刚(空海)著《文镜秘府论》


范《注》则于引述黄《札》之后申说己见:

 

案彦和于新奇轻靡二体,稍有贬意,大抵指当时文风而言。次节列举十二人,每体以二人作证。独不为末二体举证者,意轻之也。

 

又如《风骨》篇,范《疏》仅引黄《札》解题半数文字,《注》则全引,又于注4释“故辞之待骨,如体之树骸”以下数句时道:

 

风即文意,骨即文辞,黄先生论之详矣。窃复推明其义曰,此篇所云风情气意,其实一也,而四名之间,又有虚实之分。风虚而气实,风气虚而情意实,可于篇中体会得之。辞之与骨,则辞实而骨虚。辞之端直者谓之辞,而肥辞繁杂亦谓之辞,惟前者始得文骨之称,肥辞不与焉。

 

像这类不苟同师说的理解在范《注》中还有不少,虽未必皆优于黄《札》,却可见出范《注》之不同于范《疏》的用心。

 

范《注》的用心并不止于初版。1936年范《注》由开明书店重版时,除编排、版式有所调整,范氏同乡、开明书店总编辑章锡琛据宋本《太平御览》校勘之外,范氏本人亦作了修订。如删除了文化学社版保留的范《疏》上、下篇提要,重新编制原上、下篇列表,分别置于《原道》篇、《神思》篇注,以及增补铃木虎雄之《黄叔琳本文心雕龙校勘记》等,使之较先前更趋合理,而范《疏》残留的痕迹至此亦清除殆尽。

 

赵俪生《篱槿堂自叙》回忆他在华北大学经历时提到了范文澜,称范氏夫妇住在后花园的花厅,厅里一铺长炕,“戴老睡在炕的东头,范老睡在西头,头边安一小桌,放一盏油灯,桌上放着他平生喜爱的《文心雕龙》校注稿,上面朱墨斑驳,批着若干增注,这稿子是他睡觉也不离开的”。这是1948年秋冬之际的事,此时范文澜身为华北大学副校长,兼研究部主任、历史研究室主任,正忙于修订与续写《中国通史简编》,却仍继续《文心雕龙注》的修改增补。赵书所记,颇能见出范氏对《文心雕龙注》一书的真实心态。又前述195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拟重印范《注》事,出版社总编室7月13日致函范氏征求意见,次日范氏即复信表示同意,亦多少表明此书在范氏心目中绝非无足轻重。

 

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简编》


反观黄侃对其旧作《文心雕龙札记》的态度,颇不同于范氏。虽然汪辟疆“刍狗”之说未可尽信,但1925年以后,黄侃的确中断了《札记》未完成部分的写作,也几乎不再提及《札记》。

 

如前所述,黄侃于1919—1923年间先后刊出了《文心雕龙夸饰篇评》《文心雕龙附会篇评》及《补文心雕龙隐秀篇》等后来编入《札记》的文章,这似乎表明黄侃有意在讲义基础上陆续完成《札记》全书。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自此之后,黄侃再无《札记》的后续之作面世,甚至不曾留有文稿残篇。我们知道,黄侃离开北大任教武昌高师后,《文心》的讲授并未中断,《札记》讲义也重新刻印,故工作环境的变换及教学重心的转移,只是导致黄侃暂时搁置《札记》写作的外在因素,并不具有决定意义。而从黄侃日记的一些零散记载来看,尽管移教中大后黄侃不再讲授《文心》,但对《文心》的兴趣并未减退。如1928年年末《戊辰购书记》提到购入《文心》,1929年9月20日日记称石禅(潘重规)送来湖南所寄《文心》一部,可证此时黄侃仍有意搜求《文心》善本。又1929年4、5月间,时在北京大学任教的陆宗达(颖民)先后将《文镜秘府论》下册、上册寄送黄侃,黄侃读后发现错字太多,又听陆说日本有《文镜秘府论》校注印本,遂嘱陆求购。

 

以上所记与范书均无关系,值得注意的是1930年4月22—25日围绕唐写本《文心雕龙》的几条信息:


(胡)小石以所过录赵万里校唐写残本《文心雕龙》起《征圣》,讫《杂文》见示。因誊之纪评黄注本上,至《明诗篇》……《辨骚篇》:“才高者菀其鸿裁,中巧者猎其艳辞。”向于“菀其鸿裁”句不甚了了。今见唐写本乃是“苑”字,始悟苑、猎对言。言才高之人能全取《楚辞》以为模范,心巧之人亦能于篇中择其艳辞以助文采也。书贵古本,信然。(4月22日)


仍校《雕龙》。(4月23日)


属石禅寄银(十四圆一角)买内藤还历《支那学论丛》,以其中有铃木氏《敦煌本文心雕龙校勘记》也……校《雕龙》。(4月24日)


校《雕龙》讫。以一细虫豸事薅媹竟日,傭人之难也。(4月25日)

 

为何此时胡小石会给黄侃送来唐写本《文心雕龙》残卷?是偶然得之送与黄侃,还是受黄侃之托而特意寻访抄录?倘是后者,起因又是什么?赵万里校勘记中并未提到铃木虎雄的研究,黄侃又为何如此关注铃木氏的校勘?再有,既然如此急迫誊之己书,肯定唐写本的价值,又为何表示不快,称“以一细虫豸事薅媹(媹当为之误,乃惱之古体,薅惱即骚扰、烦恼之意。黄侃好用古字,此亦一例)竟日,傭人之难也”?在这些令人费解的问题背后,是否藏有某种不为人知的隐情?


王国维致铃木虎雄的明信片


范《注》上、中两册分别于上年9月、12月由北平文化学社出版,已见前述。黄侃是否得见此书?如若得见,又是经由何种途径?是否果如卞孝萱、周文玖所言,范氏本人将书寄送黄侃,二人尚有联系?老实说,这个问题颇难回答。虽然黄侃1930年日记保存还算完好,但其中并没有直接提到范氏或范《注》,唯一可能有所关联的,是其3月9日、12日及5月21日的三条记载:


得富晋片,言寄来近人吾乡某甲书二种。(3月9日)


富晋寄某撰书二种至。(3月12日)


竟日检近人某书所引用书(5月21日)

 

富晋即北平富晋书社,位于琉璃厂,主要经营古籍善本,黄侃因购书与之多有书信往来,日记中亦多有提及。黄侃日记中提及富晋时,通常会附带书名、书价等信息,而此番却不置一辞,15日日记也只说“寄富晋书价”,此可怪者一;黄侃此前日记未见向富晋索书事,故富晋所寄当是主动为之,然其何以认定黄侃会购此书?此可怪者二;日记不写是书作者姓氏,代以“某甲”“某”,此可怪者三。当然,“近人吾乡”四字,似乎表明与范氏无关,黄籍蕲春,范籍绍兴,一属湖北,一属浙江,何来同乡之说?但如果考虑到战国后期楚灭吴、越以后,现今江浙一带已然并入楚国版图,同属楚地,则以乡人称之,未为不可。

 

如若此说不误,那么问题就比较清楚了:1.富晋书社所寄之书即范氏新作《文心雕龙注》上、中册。富晋书社距位于和平门前的文化学社不过咫尺之遥,得见范书或属无意;富晋书社中人亦未必知晓内情,只是耳闻黄侃关注《文心》一书,况范《注》多引述黄《札》,将之寄与黄侃,或正投其所好。2.黄侃收到范《注》后自会过目,其中范氏据赵万里等研究所得校勘《文心》,使其有意关注敦煌唐写本《文心》,故有月余之后胡小石送书及据之校勘《文心》事,并由此引发对铃木虎雄《敦煌本文心雕龙校勘记》的兴趣。3.黄侃不提范氏之名,原因适如本文前面所论,实在是范《疏》所为令黄侃心存芥蒂。而日记之言“以一细虫豸事薅竟日,傭人之难也”,正道出彼时黄侃面对范《注》之心态。一方面,黄侃认为范《注》不足挂齿,为之耗神实属庸人自扰;另一方面,黄侃又不能完全无视范《注》的存在,以至还要查证范《注》引用书目。


推而论之,范《疏》一事所以令黄侃难以释怀,固然与范氏大量袭用黄《札》且多不予别白直接相关,更由于范氏所为事先未经允许,事后不做解释,而将黄侃置于被动两难之境。毕竟讲义只是半成品,作为课堂讲授之助自无问题,但距正式成书公之于世尚有距离。黄《札》成篇者不到《文心》三分之二,上篇《祝盟》至《奏启》十四篇,下篇《时序》至《程器》五篇均未写作;即编入黄《札》之三十一篇,各篇体例、完成度亦多有差异。由前引汪辟疆转述黄侃语“吾于一事未能贯通,必苦思广证,以求贯彻,否则若肩重负,且亦士夫之耻也”,可知黄侃于治学、著述态度之认真。《物色》篇所以迟迟不见动笔,致使后来附录骆氏之作,原因或许就在于此。范《疏》的出版打乱了黄侃的写作计划,迫使黄侃仓促应对,选取《神思》以下二十篇以“札记”之名印行。这在黄侃,无疑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不仅有违其五十岁以前不著书的初衷,而且未能以完整之样态示人,无怪后来“有询及之者,心则不怿”,乃至以“刍狗视之”。

 

唐抄本《文心雕龙》残卷(S.5478)


 

当范文澜耗时一年写就《讲疏》时,他一定不会想到此书竟然导致他与师门失和,竟然对他后来的学术生涯产生如此之大的影响。

 

前述叶毅均文曾就范《疏》是否涉嫌抄袭表示过意见,认为章用文章所说“未可倚钞袭为能”之“钞袭”二字,“其意不尽然指今日之剽窃,因有师弟传承”;复云:“实则在现代的著作权观念大为流行之前,范氏本人当无此不良动机,而是依照中国历来的古书体例,进行撰述。况且范著中提及黄侃之名,殆不可遍数,只是未曾一句一注,一一加以注出罢了。”叶文此说不为无理,民国时期著述,尤其是讲义编纂,多有抄录师友之作而不予注明者,即如骆鸿凯后来出版之《文选学》亦不免此病。有学者指出,骆氏1936年出版的《文选学》一书除了与周贞亮的《文选学讲义》多有重合之外,其中亦不乏袭用黄侃评点、论述《文选》文字而不予注明者,恰与金毓黼批评范《注》之病如出一辙。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学人著作权意识确实比较淡薄。也正因为如此,章用文章所谓“钞袭”只是责其抄录过当,并未等同剽窃;而范《注》例言中的表白亦属实情,毕竟范氏所为有别于“郭象盗窃向书”,不当混为一谈。

 

汤一介著《郭象与魏晋玄学》


叶文之失,在于未对范《疏》袭用黄《札》之情况进行详考,也不曾顾及当事人之感受,故以“师弟传承”一语轻轻带过。而从本文所作考辨来看,问题绝非如此简单。无论是章用文章对范《疏》的批评,还是黄《札》集中刊出与结集出版,乃至后来范《注》修订规范所引黄《札》,黄侃中断《札记》写作而以“刍狗视之”,都表明此事对黄、范二人影响甚大。其流波所及,终其一生而不止。范氏后来绝口不提《讲疏》,黄侃人有询及《札记》者“心则不怿”,也都因此事而起。厘清这段史实,不但有助于更好地认识黄、范二人之真实关系,而且有助于对黄《札》、范《疏》二书之价值作出客观公允的评判。

 

当然,若以局外人的眼光来看,此事所造成的影响也未必全是负面。自范氏一方而言,若非经此波折,又怎会有《文心雕龙注》一书的问世,从而成为业内公认的龙学大家?范氏早期的学术著作不少,除《文心雕龙注》外,列入“范文澜所论第×种”的还有《群经概论》《正史考略》《诸子略义》《水经注写景文钞》等数种,但真正留存下来,为世所重者仅《文心雕龙注》一书。自黄侃一方而言,若非情势所迫,又怎会有《文心雕龙札记》的集中刊出与结集印行?此举虽属无奈,毕竟变讲义为书籍流向社会,得以被更多学人参阅,使其影响不止于大学讲坛。同时,将《文心雕龙札记》公诸于世,也为学界了解范《疏》、黄《札》二书关系提供了比对的便利,较诸只看范《疏》引述更能见出问题之所在。

 

再看范《注》与黄《札》的关系。上文曾引戚良德文章:“黄侃的《文心雕龙札记》乃是范文澜创作《文心雕龙注》的重要基础;没有《札记》,就没有范《注》。”的确如此。没有黄《札》,便没有范《疏》;没有范《疏》,也不会有后来的范《注》。换个角度来看,没有范《注》的称引,黄《札》的学术价值不受丝毫影响;但范《注》若无黄《札》的加持,其学术价值定然大打折扣。当然,指出范《注》借重黄《札》,并不意味着范《注》没有自己的贡献。事实上,同为《文心》现代研究史上的重要著述,黄《札》、范《注》显然分属两种不同的类型,如果说黄《札》以专精见长,那么范《疏》则是以宏富取胜。黄《札》原非完帙,又无勰书原文,对于一般读者多有不便;范《注》则将相关资料网罗无遗,故更适于作为初习《文心》的进阶之书,也因此而更受市场欢迎。范《注》开明版在大陆和台湾地区多次印刷,多达十余版次,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新版销量亦颇可观,至1978年已印行六次,此后又多次印刷,估计总版次应与开明版相当。大概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出于文学理论民族化建设的需要,以《文心》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文论著作再次受到重视,遂引发新一轮出版热潮。此前同类之作如刘永济之《文心雕龙校释》、杨明照之《文心雕龙校注》、王利器之《文心雕龙校证》等,或书已成而未能出版,或虽面世而流传不广,而范《注》既有开明版影响在前,又得范氏史家声誉助力,理所当然地成为新时代《文心》注本的首选。

 

潘重规著《唐写文心雕龙残本合校》


人民文学出版社拟重版范《注》,时在1954年,四年后即1958年9月始得印行。1959年9月,黄侃次子黄念田有感于黄《札》文化学社本和中大《文艺丛刊》本皆不易得,“爰将1927及1935年两次印行各篇都为一集,重加勘校,并断句读,交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据此,重版黄《札》乃黄念田之意,并非出版社主动联系。那么,黄念田此举是否与范《注》的重版相关?尽管黄念田《后记》中没有一字涉及范《注》,但二书相继出版之情状却与当年不乏相似。又《后记》先说黄《札》旧版难觅,复云“则此三十一篇之刊布,要为不可缓已”,其急于出版之情溢于言表,也难免会令人想到潘重规所说“门人坚请刊布”之语。这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

 

姑不论黄《札》重版是否与范《注》重版相关,客观地说,范《注》的热销的确扩大了黄《札》的影响。1958年范《注》重版时印数不过3 000册,1962年第5次印刷时总印数累计已达4万余册,而黄《札》1962年重版印数即为8 500册,远高于重版范《注》首印。其所以如此,则不能不归因于范《注》的作用,就是说,由于范《注》大量称引黄《札》,遂不期然而然地引发了读者对黄《札》的关注,从而为黄《札》的重版准备了市场。在此我们看到,曾经依托黄《札》而成的范《疏》在完成向范《注》的蜕变后,终于修成正果,成功反转,其声名影响更在黄《札》之上;而本为范《疏》之先导的黄《札》,反倒因范《注》的流行重新进入学界的视野。

 

刘勰著《文心雕龙》


至此,有关范氏《讲疏》的若干史实或基本得以澄清,一些具体问题也予以订正,虽未必尽是,但大体应该不差。至于其间之是非曲直,优劣高下,则不免因关系之亲疏远近而言人人殊。世事如棋,白云苍狗,良可叹也!


附记(从略)



[原文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作者:张海明,清华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




编辑: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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