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深度融合背景下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与平台建设——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分析框架
本文第一作者江波教授
本文第二作者高娜副教授
摘要
出版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技术变革与时代变革的应然要求。学术期刊作为国家科技与文化交流平台,不仅兼具学术引领与文化传播的双重功能,也是支撑数字经济的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然而,受历史因素、路径依赖、利益博弈、技术障碍等多重因素的掣肘,我国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速度较为迟缓,仍然处于数字化的初级阶段。借用行动者网络理论分析框架,分析了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困境并从“聚焦一个中心” “激活多元主体”“突破传统桎梏”“赋能数据要素”四个方面提出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网络优化路径,整合多元行动者的优势,推动学术期刊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学术期刊;行动者网络;数字平台;数据融合;产业价值链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在《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目标、方向、路径、措施等作了系统规划和全面部署。同时明确指出了“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优化调整出版融合发展的种类、布局、结构,解决好功能重复、内容同质、力量分散问题,推动出版融合集约化、差异化、高质量发展”。
学术期刊出版作为出版产业的特殊细分领域,在引领学术创新,构建国家学术话语权,提升国家软实力方面意义重大。随着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兴数字技术与出版业的深入融合发展,学术期刊数字化已成为数字文化产业化的重要应用场景之一,其发展状况也是出版产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重要体现,在数字出版格局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目前,国外学术出版产业已经进入数据化、智能化发展阶段。然而,受历史因素、路径依赖、利益博弈、技术障碍等多重因素的掣肘,虽然我国学术期刊数字化转型与产业发展已破局前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转型成效并不显著,仍然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初级阶段,不仅对内难以满足出版深度融合背景下数据驱动,开放科学以及跨学科合作研究需求,对外亦没有核心竞争力难以与国外知名学术出版集团“同台共唱”。
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不只是数字技术在学术期刊出版的应用,更是基于数据这一关键要素,在出版理念、价值导向、技术应用、内容供给、产品形态、运营体系等全面数字化的升级、重组和再造。它是以政府、期刊社、企业、用户等作为参与主体,最终提供以用户为核心价值的全方位知识增值服务的复杂创新实践,具有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协同过程的体系化特征。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 Network Theory,简称ANT)的“异质行动者”“转译”机制以及“网络”的形成强调多元主体协同合作与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在内在逻辑上有一定的契合性,对分析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与解释力。那么,在多元主体互动、协同的过程中,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面临怎样的问题?如何使多元力量克服障碍,有效联结、实现真正相互融合?本文通过分析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目前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多元主体及其互动关系,提出优化克服行动障碍的路径,从而有效发挥各参与主体的力量达到协同创新,最终形成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联盟,促进政府、企业、期刊社、用户等行动者的深度联结协作和学术期刊出版的高质量发展。
Bruno Latour著Reassembling the Social: An Introduction to Actor-Network-Theory
一、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行动者网络构建
自20世纪80年代,行动者网络理论(又称异质建构论)因其独特的包容性和阐释力在众多学科领域得到广泛运用。“转译”概念贯穿ANT始终。ANT认为,转译是行动者网络得以形成并能够动态保持稳固的根本原因,所有行动者都处于转译和被转译之中,不同的行动者通过彼此“转译”达成共识。转译的达成需要相关行动者都能够通过网络中关键行动者设立的“强制通过点”(obligatory passage point,OPP)。
ANT代表人物Bruno Latour
(一)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多元行动者网络构成
学术期刊数字产业的发展涉及政府、企业、期刊社、用户、技术、平台、产业、资本等诸多要素。在ANT分析框架下,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需要厘清多元行动主体的构成,明晰各主体间的强制通过点,分析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困境并形成共同目标来构建发展网络,共同推进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
在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创新实践过程中,根据行动者网络理论的一般对等性原则以及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参与主体,学术期刊数字发展所涉及的主要行动者包括政府、企业、期刊社、用户等人类行动者以及政策、平台、算法、数据、技术、产业、资本等非人类行动者。
由于学术期刊是兼具出版产业特点的特殊领域,其特殊的文化属性、公共属性、服务属性,使得政府成为学术期刊数字产业行动者网络中的核心行动者,在整个网络的动态发展中发挥着征召、动员作用。政府通过监管、规制、赋权等利益赋予手段,征召和动员企业和期刊社等相关参与主体形成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利益联盟网络。企业以技术和服务提供商的身份成为学术期刊数字产业网络中的行动者,其在网络中的身份源自于自身的利益需求, 但又受到“政府”这一核心行动者的调控。期刊社理应是参与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的“天然”行动者,它的“内容供给方”性质以及与作者的“天然纽带”关系决定了它们是学术期刊数字产业行动者网络联盟的主动力量。用户既是作者又是读者,他们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身份成为学术期刊数字产业行动者网络不可或缺的力量。将数据、平台、算法等数字新元素作为学术出版、传播的新进入者与政策、技术、产业、资本等非人类行动者一并纳入行动者范畴,不仅丰富了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利益主体构成,也为分析学术期刊数字化深入融合发展拓宽了视野。根据ANT理论,非人类行动者通过“铭写”(inscribed in it)赋予它们行动者的地位,发挥着行为保障、支撑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数字化网络框架的分析,本文在问题分析时只抽取技术、平台、数据、产业四类影响网络形成的关键非人类行动者进行分析。
(二)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行动者网络分析框架
以ANT分析视角来看,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过程的参与主体多元化且各主体间性质相异,要以开发基于全面数据化的开放共享平台为目标,让理念、制度、技术、用户、内容、运营、产业等行动主体在相互耦合过程中实现协同创新以及网络的共同构建。尽管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在行动联系中其利益目标、作用方式、功能价值、角色地位不同,但各行动者之间通过强制性通过点(OPP)相互连接,OPP既是各行动者的问题破除点也是利益汇聚点,核心行动者通过自身的地位不断调整网络的转译路径和征召、动员机制,将各行动者不同的目标转换为网络共同的目标,形成了一个动态、复杂的行动者网络系统。在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过程中政府作为网络的核心行动者将各行动者遇到的问题聚集于“开发基于全面数字化的学术期刊开放共享平台”这一强制性通过点,各行动者通过强制性通过点充分联结与协同,最终在网络的积极互动中实现协同创新与利益共享(见图1)。
图1 学术期刊数字化产业发展行动者网络分析框架
崔海教主编《2021—2022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
(三)基于行动者的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1.人类行动者:权责不清,各自为政,网络联结不稳定
首先,政府系统谋划不足,“征召和动员”效果不显著。政府作为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网络的引领者、谋划者,角色定位于制度、战略和政策制定,是行动的发起者,主导着数字化发展的方向。它以国家政策法规、财政投入、项目规划及行政手段沿着基于宏观目标的“自上而下”的行动逻辑开展,是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网络的核心主体。近年来,国家战略性出台了系列促进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以及数字出版发展相关政策,在引领、协调、支撑、规范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政策导向作用,在利好外部环境推动下,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迅猛,蒸蒸日上,较10年前增长了约11倍。《2021—2022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整体规模达到12 762.64亿元,比上年增加8.33%。作为新兴业态的前沿领域,学术期刊数字化是数字出版产业数字化重点方向之一。目前,虽然我国学术期刊数字化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系统谋划仍然不足,未能打破来自体制、资金、技术、人才等人类行动者和非人类行动者多方因素的综合制约,“征召和动员”效果不显著,深度融合的速度与程度不能满足当前学术服务、传播的需求,数字化实践进展较为迟滞,从业态来看,现阶段的数字化转型成果还属于“各自为战”的初级阶段,大部分出版主体简单地将数字化理解为数字技术在出版流程或传播介质上的应用等工具层面的表层改变,本质上来讲,这是传统纸质期刊网络化的“助推器”,并没有对深度融合产生革命性影响。据《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蓝皮书(2021)》统计,目前,我国科技期刊的主管、主办和出版单位仍然比较分散,符合统计标准的4 963种期刊共有1 311家主管单位、4 261家出版单位,每个出版单位平均出版期刊1.16种,占统计期刊总数的95.49%。2021年,JCR收录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自然科学领域期刊数量(273种)与人文社科领域期刊数量(17种)之比为16∶1。耿海英、张苏玉对2017年—2021年新创办或者更名的111种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调查发现,创办新刊的主力军是高校、科研院所和出版企业,虽然普遍重视新媒体传播,但存在地区和学科分布不均衡、出版周期长、发文量少、国家扶持力度小等问题。李赛、朱娜对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单位主办的22种人文社科类期刊调研,发现22种期刊在官网建设、数据库收录及新媒体融合出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媒介形式单一、媒体运营质量低、互融性差等问题。这说明,我国学术期刊总体上仍然未改变“小、散、弱”的出版模式,难以全面整合出版资源满足“数字学术服务”(Digital Scholarship Services)的新需求。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编《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蓝皮书(2021)》
其次,期刊社主导权缺失,纽带作用不突出。期刊社作为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网络的内容供给方,具体承担落实指令,规划实施,起到“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实践中,我国大部分的期刊社隶属于地方管理部门和高校,遵循“向上负责”科层逻辑开展行动。起初,为了期刊在数字化生产和传播中更有效率更便捷,期刊社仅仅通过简单的协议“一揽子”将期刊版权转给技术提供商,虽然通过一纸合约获得微薄的收入但却也“拱手”交出了期刊社在数字化生产和传播中的主导权,使得学术期刊在产业链中的“价值核心”地位被剥夺,主导权缺失,更没有话语权可谈。在数字技术及国家战略规划的双重驱动下,期刊社虽然已经从“大势所趋”“不得不搞”的“被迫应变”走向了理性认知并积极探索数字化道路的“主动求变”阶段,但由于历史、体制、人才等因素的掣肘,在数字化的实践过程中,无法突破科层逻辑的惯习和原有组织形式的规制,彻底打破原有“路径依赖”,在数字化实践中“束手束脚”,只能在原有纸质期刊网络化的基础上进行有限数字化拓展(增强出版、网络首发等),并没有与技术、企业实现充分协同,“融而不合,融而不深”的问题一直影响学术期刊出版融合行动的实施效果。
第三,企业“身兼多职”,权责不清。数据库作为企业主要代表,在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网络中主要遵循着商业逐利的市场逻辑开展。面对数字化浪潮,20世纪90年代,我国依托中国知网等数据库平台(企业)解决了当时国内没有自主构建数据库平台的关键问题,以数据库为主要样态的平台企业承担着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传播的双重功能。目前,我国大多数期刊的论文数字化出版、传播都依托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资讯三家数据库平台上,但这些平台基本采取了元数据检索+全文下载的同质化经营模式,平台相互之间数据重复和服务功能交叉严重,这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也不适应数据化、智能化趋势下数据驱动和开放科学的需求。不仅如此,三家数据库平台比较而言,中国知网(CNKI)系列数据库是目前唯一能同时提供期刊、博硕士论文、会议论文、报纸、年鉴的全文数据库,且核心资源独家和唯一授权比率很高,在国内学术资源市场产品具有唯一性,在满足用户科研学术研究中对中文论文需求的同时也造成了用户的路径依赖。截至2022年1月,中国知网的子数据库之一《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累计收录8 540余种期刊,全文文献总量达6 000余万篇。收录的学术期刊完整率高于93%,文献收录期数、文献收录篇数完整率均高于99%。收录年限为1915年至今。可以说,中国知网作为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专业互联网与电子出版平台,解决了当时国内没有自主构建数据库平台的关键问题,也成功地改变了传统学术传播的基本样态,大大提升了学术传播的效率,在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与传播上功不可没。但是,作为市场化的商业机构,盈利仍然是其主要目的。据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同方知网该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1亿元,净利润超1.9亿元,毛利率达到53.93%,以数据库为主要形式的平台企业“身兼多职”使得其在当前学术期刊数字化网络中居于主导地位,随着用户数字素养、版权意识的觉醒,平台企业在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网络所隐藏的定位不准、权责不清以及利益纠葛等问题仍阻碍了行动网络的推进。
第四,用户“身处”网络边缘,“集体失语”。用户既是作者又是读者的身份是学术期刊数字产业行动者网络中的主要行动者之一。他们既是“内容生产者”又是“内容消费者”。数字时代下,“知识的传播从传承式繁衍进化到平面式交流、再演变成为今天以解构、重构、反哺为特征的多元化扩散”,能够在海量知识中获得精准的知识服务已成为科研人员的迫切需求。显然,在当前我国的学术期刊产业链条中,不论是期刊社还是数据库对这一需求难以做出令人满意的“回应”。在传统的学术期刊出版中,作为作者的用户一直以“长工”的角色处在整个产业的最边缘。虽然2021年“赵德馨教授诉中国知网侵权案”的胜诉加速暴露了知网和用户“与生俱来”的不平等关系,也进一步揭示了传统出版关系下“作者缺失的”版权授权模式在数字化时代面临着版权危机。然而,大部分用户对权益的“集体失语”表面上是版权问题,实际上是用户的行为立场、利益诉求与期刊社以及平台企业各异,没有与其他行动者动态博弈的动力与意愿。因此,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以“用户需求为中心”是一个内置于学术出版数字化融合发展全过程的根本问题,它深刻影响着学术期刊数字产业行动者网络的架构和方向。
玛格丽特·米德著《文化与承诺——一项有关代沟问题的研究》
2.非人类行动者:应用不深,开发有限,协同赋能不充分
首先,技术创新应用水平较低,学术期刊数据化进程缓慢。技术在出版变迁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出版的更新迭代就是与技术发展互动演进的历史。随着数字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应用,数据、算法与平台三元素的融合创新将对学术出版产生颠覆性影响,学术出版、传播正在走向数据化和智能化。学术期刊作为学术成果与交流的重要载体,其数据化的层次和水平对推动数据的存储管理、溯源引用、开放共享以及实现科研过程的可重现、再利用都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国外学术期刊和出版商切实推动了科学数据的开放和共享。国际五大知名学术期刊出版商爱思唯尔(Elsevier)、斯普林格·自然(Springer Nature)、威立(Wiley)、世哲(SAGE Publishing)和泰勒·弗朗西斯(Taylor & Francis)均拥有自己的数据出版平台,并相应制定了不同的数据出版政策,鼓励或者强制要求作者将学术论文支撑数据提交到指定(自建或共建)的数据储存平台。由于不同的平台、系统采用不同的数据类型与格式,平台所提供的元数据信息也不尽相同,为解决因科学数据分散在不同存储库、平台和系统造成的阻碍科学数据的进一步关联、集成与整合问题,经过两年多的讨论与完善,2016年,国际学术界提出了一套旨在克服多源、异质、异构、海量数据的关联与集成障碍的FAIR原则(FAIR Principles):即可发现(Findable)、可访问(Accessable)、可互操作(Interoperable)、可重用(Reusable)。FAIR原则以开放的结构化元数据和可互操作的机器可读数据格式推动数据的重复利用,增强了机器自动搜索与使用数据的能力。FAIR原则已成为科学数据管理、监管与出版的通用原则。
数字化是一个逐步推进、循序渐进的过程,其本质是适应新技术发展而引发的系统性变革,数据驱动是数字化阶段的核心特征。目前,我国学术期刊数据化虽已起步,但是与数字技术融合应用程度较低,“融而不深”的问题始终没有突破。大多学术期刊拥有自己的网络传播平台,部分学术期刊群集化建设后已经具备一定资源整合、建设能力。比较有代表性的如科学出版社SciEngine平台、中国激光杂志社Researching平台、高等教育社Frontiers Journals、中华医学会期刊群,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Documentation,NCPSSD),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集刊网等。但大多数期刊的数字化技术应用水平仍然较低,数字化建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版流程从传统线下方式转到网络平台的“一站式”,二是在技术的加持下开发新的出版业态,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出版时效性弱、知识呈现方式单薄,传播形式单一等问题,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以文献为基础的“信息服务”阶段,与国际一流学术期刊服务平台还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基于数据开放的数据出版,数据期刊,数据论文在中国学术期刊界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目前,国内数据期刊的数量不多,有数据政策的期刊也相对较少,并且数据政策要求单一、不明确。《图书馆杂志》根据自身条件开创了“数据论文”“论文+数据支撑”“论文+富媒体数据”“仓储数据”4种数据出版模式。目前,这四种模式基本是国内探索学术期刊参与科学数据出版的主要模式。程铭等调查发现,在2019年度中国百种杰出学术期刊与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的22种英文领军期刊中,大约60%的期刊有相关的数据出版规范说明,但各个期刊的数据出版规范不明确且单一,并且大多数期刊没有对数据提交的明确态度,只有6种期刊说明部分数据必须提交。彭琳、韩燕丽以65种被SCI收录的英文科技期刊为研究对象,发现有37种样本期刊制定了数据政策,其中84%的期刊实行鼓励性政策,16%的期刊实行强制性政策。各期刊基本上是参照海外合作出版社数据提交、存储和引用等方面的规定政策制定自己的数据政策,政策缺少对数据的使用、著作权归属、许可协议等相关权益的规定和说明,且只有为数不多期刊规定了数据审查的内容。不少科技期刊平台、出版社都号称拥有数据,但数据规模较小且拘于单一平台,数据标准不一,互操性差,往往形成数据孤岛,价值非常有限。与科技期刊相比,人文社科期刊因其多元性、异构性的特征,内容资源加工的广度与深度更为困难,虽然部分期刊不同程度开发了数据库、APP、微信小程序等知识服务产品,但知识服务产品规模小、开放性不够,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总体上来说,我国学术期刊数据化进程缓慢,数据化的广度和深度都无法满足基于内容深入融合的知识和数据服务。
其次,平台中心化垄断,学术期刊转型存在路径依赖性。出版业平台化是数字出版、融合发展的重要趋势。目前,以平台为基础的数字出版生态模式的广泛应用使得国际五大学术出版商已经控制了全球50%的科学出版与发行。有数据显示,读者需要为每篇属于爱思唯尔的论文支付 31.5 美元才能阅读,世界各国科研工作者、机构对科研成果获取“付费墙”(paywalls)的抱怨已久。事实上,现今五大学术出版商不仅仅将出版内容货币化,还发挥平台优势利用算法提供对研究评估、排名以及资助趋势进行预测等数据服务,借助Pure、Mendeley等系统和平台,爱思唯尔已经实现了为用户提供科研基金申请、科研数据管理、分析和评估等学术信息服务。这种知识服务本质上是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的运作方式,是由人工智能驱动的算法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直接导致了知识寡头和垄断企业的增长。平台作为知识交流、传播不可替代的基础设施控制着期刊的所有权、出版发行和可获取性,这种隐含西方为中心的认识论偏见控制不仅体现在检验、核查的传播和程序中,也体现在新的数字技术中。这表明平台资本主义存在左右学术出版未来的可能。随着开放科学运动的深入推进,以及平台主导的商业模式本身面临众多商业、社会和法律等问题,西方学界、公众、科研机构对商业出版商的批评与博弈的逐渐加剧使得与之相对应的行动者在学术出版场域网络中相互之间的力量关系发生了变化。2019年,《平台与出版商:一个时代的结束》报告从多方面分析了平台与出版商之间复杂的商业关系、利益纷争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认为以规模效应、增长红利和科技巨头垄断为特点的旧平台时代即将走到尽头。当前,中国知网“一家独大”的局面也导致了学术成果出版与传播的“垄断”,这种垄断倾向并巩固知识寡头地位的局面无疑是在重蹈西方出版平台困局的覆辙。
Nick Srnicek著Platform Capitalism
第三,数据资源开发有限,学术期刊知识服务范围较窄。随着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发展,以数据为中心来思考、设计和实施科学研究的第四范式(又称“数据密集型科学研究”)正在成为继实验科学、理论科学和计算科学之后出现的一种普遍科学研究范式。在数据密集型科研范式下,科学数据(Scientific Data)不仅是科学发现和知识产生的源泉,也是学术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随着数据的规模、复杂度和产生速度的增加,对海量、复杂数据的收集、管理、分析、应用的难度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同时,开放科研论文与开放科学数据已成为开放科学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跨学科知识整合的现实需求驱动下,数字人文(Digital Humanities,DH)亦成为全球人文学科的一种新的学术潮流。
金佳梦、王嘉昀认为“学术出版知识服务”是“针对用户的学术性和知识性需求,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实现知识内容的搜寻、组织、分析、重组,以融入具体知识使用场景,并最终实现知识增值和创新的服务”。学术期刊作为学术出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契合这一概念表达。从这个概念我们也可以看到,学术期刊知识服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从“知识生产”到“知识服务”的角色转变,转变的不只是产品形态、知识媒介,更是生产与传播的导向,即从生产导向转为服务导向,从产品导向转为用户导向,也就是说不论是生产还是服务,用户需求都是其核心价值追求。这种价值转变具体体现在,在先进数字技术的助力下实现帮助用户分析、筛选、决策等服务的精准化等方面。
CODATA中国全国委员会编著《大数据时代的科研活动》
随着数字化及市场需求的发展,爱思唯尔、斯普林格·自然、泰勒·弗朗西斯等知名学术出版商早就积极投入知识服务开发,目前,在数据仓储、文本挖掘、语义出版、数据关联、开放共享等领域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知识服务体系,在发展趋势上呈现内容加工精细化、用户服务精准化、技术应用深层化的特点,实现了从传统出版商向知识服务提供商的转型。在盈利模式上,主要通过开发新型媒体和系列产品拓宽产业链以及开发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加长产业链实现盈利增值。虽然,我国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已经初步实现从传统纸质媒体向多媒体身份转变,形成纸质期刊出版、网站、数据库、移动应用等“相加”的融合出版与传播知识服务模式,部分期刊通过群集化平台建设、学科刊群建设在特定领域小范围实现了部分知识服务的功能。比如科学出版社建立了“科学智库”“科学文库”“中国生物志库”“中国古生物地层知识库”等系列专业类知识服务产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先后开发了皮书数据库、“一带一路”数据库、中国乡村研究数据库、台湾大陆同乡会文献数据库、中国减贫研究数据库等知识服务产品。但相比国外较为成熟的知识服务体系,这种知识服务存在数据标准不一,数据资源获取有限,集群化多因专业和兴趣而汇聚用户规模小,程度偏低,建设分散,难以实现基于数据驱动的跨学科深度融合共享,知识传播的深度与广度不足,无法满足定制化、智能化用户需求;同时,增值服务受到限制,尚没有成熟的数字化盈利模式等问题,对内不能满足当前数字学术背景下用户学术研究需求,对外传播力量分散难以与国外知名学术出版集团抗衡。
第四,产业价值链不通畅,学术期刊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力不强劲。价值链是企业内部价值增值活动的链式依存关系。价值链理论认为价值链上的每一项价值活动都会影响企业的价值。任何企业的价值链都是对应产业价值链的一部分。所以说,产业价值链是以产业链为基础,从整体视角分析产业链中各环节的价值创造活动和影响价值创造的核心要素。具体来说,出版产业链是以出版价值链为基础的出版关联企业组成的企业联盟,其构成是出版产业中一系列相互联系的价值增值活动。组成出版产业价值链的不同行动主体之间通过互动形成循环,产业链的循环是否通畅、动力是否强劲,决定着市场的规模与效益。本质上来说,传统产业价值链价值创造模式都是单纯以企业为中心进行的。数字经济下,平台、数据、数字技术以及用户等新要素与传统要素的交互式耦合为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实现学术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创新,重塑基于数字驱动的产业长尾价值链提供了可能。
当下,在数字出版产业繁荣背后,数字出版产业链不完善,主体间所隐藏的分工不明、定位不准、权责不清以及利益纠葛等问题仍阻碍了数字技术与出版业深度融合的推进。学术期刊数字出版是出版业的特殊细分领域之一,由于在数字出版起步初期对数字化新技术的“反应滞后”以及其学术期刊自身学理化、小众化的特点所带来的学术传播的封闭性,学术期刊数字出版本质上仍遵循的是“内容—制作—传播”这一传统出版生产的内在逻辑,对数字技术、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知识服务的认知停留在纸质期刊及其衍生品的层面,并未形成互联通畅的产业价值增值体系。
我们知道,成熟的数字出版产业链应该是:内容生产方——内容加工方——数字出版方——数字技术支持商——网络服务运营商——用户,这条产业链由内容生产方、平台运营方和终端渠道方共同组成。在目前的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中,这三方力量各自为政,呈现出不均衡增长趋势,未能真正实现有机合作、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内容生产方的作者是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平台的“免费劳工”“心甘情愿”地进行免费劳动。平台运营方为数字技术支持商,以打包方式对“用户群体”进行高收费的同时并未向“用户个体”(作者)支付版权费用,而盈利也不是期刊社的主要利益诉求,也就是说,平台运营方丰厚利润的来源其实就是作者和期刊主动或被迫放弃的应得利益。这种失衡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利益不均问题,本质上反映了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产业价值链机制不通畅,自然无法实现互动共赢的价值增值,更谈不上真正提质增效开发基于数据的学术产品或服务。
二、基于行动者网络的学术期刊数字化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出版深度融合态势下,加快推进学术期刊出版与传播融合发展从相“加”迈向相“融”就是要聚焦一个中心,挖掘、重新构建基于数字逻辑的“强制性通过点”,构建基于期刊社主导的出版、传播行动者网络。具体来说,就是要以开发基于全面数据化的学术期刊开放共享平台,提供以用户需求为核心价值的全方位学术增值服务为着眼点、落脚点,同时优化多元行动者在产业发展与传播过程的参与、协同路径,激活各行动者的能动性,整合各自优势,建构跨部门、跨领域合作及其“行动者网络”。异质主体间通过不断磋商实现良性互动保持网络的贯通与稳定,从而实现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利益共享。
(一)聚焦一个中心:建立共享平台,推进知识增值服务效应最大化
随着数字化的发展,全球出版将呈现更多元化和去中心化趋势。作为传播和获取知识的物质基础,平台将是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与传播的重要基础设施。互联网平台曾被期许为参与式社会和共享经济的载体,但事实很快证明,它们远非当初所想的那样富有解放功能,平台通过收集、处理、加工和销售用户数据,使所有社会关系数据化、商品化,而远非仅仅促进公民参与和企业家精神。
当前,平台化进程在我国各个领域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不同于西方的问题。毋庸置疑,“平台资本主义”并不适合中国,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发展完全交由市场。在制度逻辑上,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共享提供了合理的社会制度保障。在数字经济下,作为一种开放和中立的“基础设施”,学术期刊数字平台是国家主导的开放知识生产系统的理想场所,在开放知识生产系统中,平台不仅为知识生产共同体的形成提供可能也为实现劳动主体的数字化赋权、促进服务业的实践创新提供了可能。同时,平台也是集聚产业利益相关者,通过生产和服务的紧密融合为产业新价值实现赋能。学术期刊数字平台既是知识开放分享平台,又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不仅具有商业属性更具有文化属性、服务属性和公共属性。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条件下,政府作为核心参与者系统规划引领、主管部门推进落实、技术赋能三端(生产端、供给端、需求端),协调促进共同开发基于数据融合的学术期刊“数字化开放共享平台”。
出版产业转型升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提供全方位的知识增值服务是出版产业转型升级的终极目标。一方面,在保证平台的非营利性质基础上,拆除知识“围墙花园”(walled garden),全面增强对数据的深度加工、整合、运营能力,以数据驱动来深化关系连接,建立互联、互通、协同的数据共享机制,开放学术资源,以基于数字驱动的多元主体共享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多介质知识服务模式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达到学术期刊品牌以及知识增值服务的效应最大化,推进学术资源的公益使用,回归学术本质。
另一方面,学术传播既是学术性的,又是战略性的,学术传播是中国特色战略传播体系和中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学术期刊作为学术传播的主要载体在引领学术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大体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出版强国建设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因此,定位于国家高端交流平台,瞄准国际学术交流体系加速向开放科学交流体系转变的趋势,全面提升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产品的核心价值和国际传播力,实现“造船出海”独立“走出去”,促进学术话语权和国际话语权的提升,为数字全球化的学术出版生态贡献中国力量和创新来源。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协调会议办公室编《中国学术与话语体系建构》
(二)激活多元主体:明晰行动边界,增强联结动力稳固行动者网络
政府作为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行动的核心行动者,也是关键推动者。政府通过利益赋予对征召和动员其他行动者起决定性作用。各行动者对学术期刊数字化产业发展的利益认知来自对数字文化、数字出版相关的文件、制度、经验、实践等。政府的着眼点是国际学术话语权的提升,期刊社关心的是增强用户黏性,提升期刊品牌,企业关心的是成本与商业利益,用户关注的是能否满足自身科研需求,权益保障。政府可以通过监管、规制、赋权、资金支持等手段将不同行动者通过利益赋予联结在一起。也就是说,学术期刊数字化发展的过程也是各个行动者寻求各自利益的过程。
但是,从目前的数字化实践来看,来自顶层设计的“征召和动员”成效不突出,其他主体参与感不强,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没有真正激发各主体活力。因此,宏观上,国家主管部门要不断优化完善宏观调控机制,确保顶层设计融会贯通,点线面系统推进,扮演好深度融合“引路人”角色。中观上,各地方业务部门要结合行业、地域等实际,把数字化和融合发展作为一个抓手工程,坚持扶优助强,分类发展、逐步推进。组织实施学术期刊深度融合发展与数字化规划举措,作出系统规划部署,扮演好融合发展“协调人”角色。微观上,各学术期刊主管、主办部门要有合理、清晰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将有关文件、制度落实到可量化、可操作日常实践,扮演好转型升级“执行人”角色,确保宏—中—微三方贯通无阻。同时,通过适时调控保持各行动主体在利益博弈中的达到最大程度平衡,从而稳固行动者网络。
(三)突破传统桎梏:回归价值本位,重组基于数字逻辑的产业价值链
出版数字化转型的革命性意义不仅仅是传播介质的转换,信息传输的便捷,而是由此带来的传播范式和思维方式上的变革,是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的改造过程。从产业价值链的角度来看,价值网中的行动主体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让数据融合嵌入到产业价值共创全过程中,通过不同行动主体之间资源与能力的流动、互补,形成利益共生关系,促进学术期刊产业价值链的延伸、拓展、提升和重构,以增值效益提升学术期刊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
当前,在技术驱动下,知识的传播方式正从金字塔模式变成扁平的网状模式。技术驱动下的学术期刊数字化升级发展,应尽快走出 “内容售卖”的传统思维局限,以“内容增值”为价值准则,对内容资源进行多元化解构和重组,以内容创新打造价值链上游的“源头活水”。当前,数字技术提供方凭借技术优势在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产业链中占主导地位,处于产业价值链的顶端。作为内容提供方的期刊社主要依托数字技术提供方实现数字化转型本质上处于从属地位,内容生产方的作者则处于被动缺失地位,在这种局面下,数字技术提供方的价值增值作用最大,是整个链条的“链主”。但事实上,数字技术提供方属于提供技术、服务与平台的第三方,既没有直接参与期刊前期的出版过程,也没有直接与作者达成著作权授权。在赵德馨教授诉讼案中,中国知网却以独立的“期刊出版单位”身份给自己定位,并在《关于“赵德磬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中三次提及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的共同责任,因此,要突破这种不通畅的局面,理顺产业价值链,期刊社必须扮演好“链主”的角色,创新性回归出版与传播的中心,承担起全链条组织者和协调者的角色,协调产业链网络中不同节点的行动主体,挖掘产业链潜力形成集成优势,推动整个学术期刊数字产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学术期刊要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用户需求为起点,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全方位创新为驱动,将出版主体、内容、渠道、用户等与新兴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以基于数字逻辑而形成的产业价值链对产业组织进行系统性重构,并在数字化推进过程中不断引领产业升级,从而完成学术期刊出版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使命,逐步掌握全球学术出版价值链的主导权、控制权,提升国际话语权,为世界学术期刊出版贡献中国价值。
2021年5月,《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一文指出:“支持规模性出版企业探索协作办刊等模式,跨地域、跨部门、跨学科整合期刊出版资源,打通产业链,重构价值链,形成创新链。”2021年12月,在《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中,强调要从推动传统出版与数字业务相融合以及出版业与其他产业跨领域、跨界相加相融,构建附加值高、功能多样的新型“出版+”业态。这两个文件从产业内循环和产业链循环两个方面为推动产业链的数字化重构以及构建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双循环发展体系做了前瞻指导。在由用户需求、内容提供、技术支持、渠道运营、知识服务组成的完整产业链条上如何依据数字逻辑最大程度发挥产业链各关联行动主体协同效应实现共赢增值,促进产业创新,是产业链各关联行动主体共同的责任。
《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
(四)赋能数据要素:开发元数据标准,提升学术资源数据化开发效率
数据具有领域的特殊属性,这种特殊属性使得各领域对数据的基本属性及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也有所不同,目前,学术界对科学数据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共识,但从外延上来说,科学数据来源于科研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广义的科研数据不仅包含自然科学领域的科学数据也包含人文社科领域的科研数据。在数据密集型科研范式下,科学数据不仅是学术成果,也是数据资源。学术期刊科学数据资源是科学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全面数据化一方面可以提升学术期刊数字资源整合力,激发数据要素创新驱动数据潜能,最大化实现数据资源价值,另一方面对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不同学科,不同出版单位的学术期刊对数据模型、专业术语、数据格式表达的要求不尽相同,数据源的存储也较为分散,这给科学数据资源共享造成了阻碍。元数据作为描述科学数据的结构化数据,可以提供关于数据的背景、质量、条件和特征等信息,是一种相对成熟的科学数据组织技术。通过元数据互操作技术可以实现科学数据资源的关联和整合,当前主流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主要以元数据为核心实现科学数据的检索和共享。FAIR原则更是将元数据作为科学数据管理的基础,数据集的可发现性取决于元数据的描述和元数据标准的采用。因此,元数据标准是科学数据发现、共享、再利用的至关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数据驱动科研的关键。谷歌数据集搜索引擎(Google Dataset Search)鼓励各种数据中心和期刊出版社提交元数据让数据资源的发现和互操作变得更加简单、快捷。近年来,国内外在通用标准、核心元素、面向特定学科的专门元数据标准建设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果,在一定范围内减少了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以及信息孤岛的形成。基于此,我国学术期刊亟需开发通用元数据标准体系,形成多维、交互、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对多源异构的科学数据资源实现元数据融合,从而提高共享性知识生产、开发的效率,为数字经济下共享性知识生产关系的变革提供新的思路。
三、结语
产业的数字化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从转型升级到融合出版再到深度融合也需要逐步推进、循序渐进。在行动者网络理论分析框架下,学术期刊数字产业发展是一项多元主体联结成的复杂的创新实践,是异质行动者网络的重组升级过程也是利益联盟网络解构、重构的过程,需要多主体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学术期刊开放共享平台作为学术期刊数字出版与传播的重要基础设施,可以在学术期刊出版、传播的新型行动者网络格局中发挥其自身独特的连接优势。随着相关行动主体对数字出版理念认知的逐步深化以及出版深度融合的进一步推进,经济、文化、技术三维空间下的新型学术出版传播体系的构建必将在行动实践中不断实现迭代与超越。
[原文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作者:江波、高娜, 苏州大学传媒学院]
编辑: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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