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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反校园性骚扰!杭州检察全国首创保护未成年人机制已刷屏!

杭州检察 2019-03-30

近日,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卫计委联合制定了《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市级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

什么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


是指教育、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或工伤、火灾、坠楼、溺水、中毒、自杀等非正常损伤、死亡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备案记录,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为什么要建立这个强制报告制度?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虐待、性侵、故意伤害、杀害等新闻时有发生,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越来越趋于隐秘和恶劣;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医疗、教育、社区、家庭等环节的疏忽,甚至是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等等。导致此类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


案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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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家单位都要做些什么?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收治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人身、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时,应当保持高度关注,除实施规定的医疗行为外,还应当详细询问未成年人遭受损害的时间、原因、过程、手段、后果等,及时予以记录、评估并保存相关病例、资料。

    教育机构

    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虐待幼儿、校园欺凌、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开展先期调查,有违法犯罪情形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

    在接到有关侵害未成年人的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问明案件的初步情况,制作笔录,迅速进行审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决定是否立案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应当及时向人民检察院通报证据收集、侦查进展、处理结果等案件信息。

    人民检察院

    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案件等重大、敏感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等案件需要开展“一站式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的,检察机关应当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开展工作,防止造成未成年人二次伤害。人民检察院应当切实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监督。


    哪些情况明确要强制报告?
    1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损伤的;

    2

    结合医疗诊断,可以认定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发生过性行为的;

    3

    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未成年人怀孕、流产的;

    4

    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精神恍惚等情况,存在或者疑似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遭人麻醉等情形的;

    5

    未成年人被遗弃在医疗、教育机构的;

    6

    未成年人存在自杀、自残、工伤、交通事故、坠楼、溺水、中毒等非正常伤害、死亡情形的;

    7

    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


    报案有没有奖励?会不会有损当事人隐私?


    对于医疗、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报案从而使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典型案事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医疗、教育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单独或者联合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奖励、表彰等。医疗、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对于涉及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擅自通过网络或以其他方式散播。


    如果教育、医疗机构不报告,怎么办?


    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意见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机制链接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西湖区教育局联合会签

    《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校园内对未成年人的性骚扰行为,结合杭州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际,2018年8月6日上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杭州西湖区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为加强校园安全、保障未成年人享有阳光的校园环境装上一把安全锁。据悉,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家出台的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

    《意见》对校园性骚扰做出了明确的定义,是指在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中,任何人违背未成年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抚摸猥亵行为等任何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不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属于性骚扰行为


    其中,《意见》规定,班主任、辅导员收到学生报告的校园性骚扰情况后,6小时内要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等教育部门发现校园性骚扰问题之后要求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强制报告,要在24小时内先行开展调查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检察机关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私下调解了事。涉事人员系教育部门负责人的,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前介入侦查。


    同时还对教育部门先行调查校园内性骚扰事件的流程手段做出相关规定。教育部门进行先行调查时,要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做好询问记录,以供司法机关查询。若发现举报属实,应当对性骚扰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道歉、检查、降薪、停职、降级、解聘、开除等惩戒,以避免未成年学生受到任何可能的伤害。已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机制后续将适时向全市推广。


    相关媒体报道

    •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浙江杭州检察出台反校园性骚扰机制 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侦查

    (↑ 点击图片跳转)


    • 人民日报微博:杭州出台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


    • 新华网:杭州市西湖区出台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学校24小时内必须报案


    • 正义网:全国首次!反校园性骚扰机制出台:学校24小时内须报检察机关备案

    (↑ 点击图片跳转)


    • 浙江日报:西湖区出台意见 打击校园性骚扰


    • 浙江在线:杭州西湖区出台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


    • 杭州日报:杭州出台全国首个反校园性骚扰工作机制!这些行为,学校24小时内必须报案,不得瞒报漏报!

    (↑ 点击图片跳转)


    • 澎湃新闻:杭州出台反校园性骚扰机制:学校一天内须报案,不得瞒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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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陈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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