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下,检察官带着当事人到山上勘察……这项工作已被高检推广
他们一行人头顶烈日,向山林深处走去。面对遭到挖机平整、植被破坏丧失的林地,郑某某羞愧地低下了头。林业专家围绕生态修复的实施方法和步骤、管护和要求,以及资金预算进行方案论证,“要将场地所有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回填种植土,要在这里堆筑梯形挡土便墙防止斜坡面土层流失和滑坡,并对表面覆土……
近日,临安区检察院就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郑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召开诉前会议。早在今年1月,临安区检察院就已探索将诉前会议运用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这一次他们再次创新纪录,因为他们将诉前会议开到了山上。
扩建牛棚侵占了公益林,咋办?
据了解,郑某某是临安区河桥镇村民,从2015年10月开始,他在村里山上搭建牛棚养牛,并雇用挖机平整土地扩建牛棚、修建道路,共计非法占用林地6.62亩。被破坏的林地位于大明山区域,性质属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
临安区检察院收案后,承办检察官决定组织召开诉前会议,会议地点原定于河桥镇政府会议室。7月18日,检察官与郑某某及其辩护人、侦查人员、村委代表、林业专家坐在圆桌前,就郑某某的定罪量刑、生态修复等事项展开讨论。
当讨论到涉案林地的修复方案时,承办检察官提出对案发现场进行复勘,“把诉前会议开到山上,其实就是在涉案现场讨论生态修复方案和认罪认罚问题。走进现场,卷宗里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眼前遭平整的林地、被破坏的植被重合,从圆桌会议到现场复勘,从静态讨论到动态参与,这种情况下的诉前会议成效会更好。”他的提议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可,一行人在盛夏七月向林地现场走去。
认罪认罚同意修复生态,有效!
这次现场诉前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郑某某表示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并同意临安区检察院的《生态修复方案》。侦查人员对郑某某的认罪态度和认罚结果表示认可。
辩护律师
诉前会议具有平等性和互动性,为诉讼各方提供了求同存异、协商交流的平台,既有利于保障当事人权利,也有利于体现辩护的价值,这次现场诉前会议更是效果显著,生态环境和社会关系都得到修复,真正实现了共赢。
村委工作人员
村委会将设立专门账户保管郑某某的生态修复保证金,并协助郑某某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
环保督察将本案列入督查范围,今后我们将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巡查和监管。
林业部门工作人员
会根据修复方案和国家造林要求对郑某某的生态修复工作进行验收,确保达到修复效果。
成效显著高检推广,共赢!
去年5月,临安区检察院被浙江省检察院确定为诉前会议试点单位。一年多来,该院先后在十余起案件中召开诉前会议,探索将诉前会议与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生态修复等制度相结合,在促成认罪认罚、督促补植复绿、刑事和解、排除办案质量隐患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诉前会议试点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此前,杭州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在全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会上也对“临安试点经验”予以肯定。
诉前会议是一项一“议”四赢的制度,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拓展了律师的辩护权利,提升了侦查机关补充证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了检察机关、侦查机关、辩护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共赢平台。
供稿 | 临安检察
编辑 | 陈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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