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国│朱亮:追星星的法律人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杭州市检察院推出“我和我的祖国”专栏。今天推出第十篇,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朱亮撰写的《追星星的法律人》。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检察官助理
朱亮
追星星的法律人
法律,于我而言,不仅仅是一个专业,一种职业,更是深贮于我心底的情怀。象牙塔中的我,曾把法律的信仰比作星空,永恒而高洁。若干年后,我踏入检察院,成为共和国法治建设者的一员,依然保持着这种向往。法律犹如夜空中的星,需要仰望敬畏,却也温热璀璨。每当走在星空下,我总会问自己,如何做一名有情怀的检察人,让法律充满温度。
记得刚入职,我分到了一个交通肇事案件。拿到案卷,习惯性先看了看起诉意见书,犯罪嫌疑人钱某某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载着三人陷入路面坑洞,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认定为事故主责。本以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翻看案卷,却发现死亡人是钱某某的小女儿,另两名伤者分别是他的妻子和大女儿,而钱某某是一名聋哑人。
如果这起案件只是一次过失犯罪,对钱某某是否应当起诉?起诉其又能带来怎样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不禁思考。
经过仔细阅读案卷,我发现钱某某系文盲不懂手语,因此侦查阶段在讯问时没有请专业的手语翻译为其翻译,仅让其妻子和村组长作为翻译这一细节。司法机关理应为弱势群体提供尽可能的法律保障。于是,在讯问前,我积极联系手语翻译,尽管期间翻译人员因工作原因多次改期导致一波三折,但当我看到钱某某能够与手语翻译进行简单的交流时不禁倍受鼓舞,这不正是法律援助等法律保障制度设立意义之所在吗?
讯问中,钱某某时而激动地比划着手势、并发出含混不清的“嗯嗯”声,时而抱头沉默,痛苦之情溢于言表。在对其妻子的询问中我们了解到,此前,两个女儿基本都是钱某某照顾,连出去卖菜都是带着小女儿一起去,两人很是亲近。事故发生后,钱某某十分自责和内疚,还经常失眠。其妻子表示自己和大女儿都谅解钱某某,希望检察机关能对其丈夫不起诉。
一个父亲,不仅要眼睁睁地看着亲生女儿因自己的过失而离世,还要在之后的日子遭受良心的谴责。逝者不可追,事故的痛苦不仅纠缠着钱某某,也是这个家庭难以抹平的创伤。而我能做的,就是不再为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那份审查报告我一直写到深夜,当我抬头看向窗外的夜空,星光射入我的心扉。星空因其高悬而令人敬畏,亦因其璀璨而给人慰藉,法律又何尝不是?作为一名法律人,除了坚守对法律的信仰,亦需要让光照进司法,或许这样方能称之“情怀”。
我在审查报告中写道“对钱某某来说,这是一段痛苦的经历,司法应当注重谦抑性,对于正在上学的大女儿、正在打工养家的妻子来说,对其父亲、其丈夫起诉或许会给这个家庭带来更大的痛苦……在不起诉能够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时,建议对钱某某不起诉。”后来这个案子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钱某某不起诉。
那天,我对钱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后,看着钱某某在妻子的陪伴下离开,身影渐渐融在大门口的阳光中。或许对于钱某某来说,其还不了解起诉或者不起诉意味着什么,但我衷心希望这个多难的家庭能够从这次事故的阴影中走出,拥有更好的明天。我也领悟到,一件对于我们办案生涯来说或许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我们的决定却是其能够影响一生。
法律无情,办案有请。法律不仅仅代表了惩与罚,也应有所温度。祖国的法治之路,必然是与人民息息相关。检察人是法治中国的践行者,作为人民检察,人民与检察二字亦是相伴的。我选择了这份职业,就是选择了一份坚守——坚定法之尊严,坚持法之理性,坚守法之情怀。于是乎,从那个案子开始,每当我抬头仰望星空,我都告诉自己要让法律有所温度,做一名追星星的法律人。
作者与写作背景
朱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从检四年多来一直做着一名公诉人,有着法律的信仰,亦有着法律的情怀。
某个深夜,加班完走在单位的大院里,抬头望了望夜空,皎洁的月光交织着星光,洒在院子里,又映着零散的办公室灯光,想到几年来的办案经历,感慨于对检察工作的“初心”和坚守,遂写下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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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