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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协作在杭按下“快捷键”

杭州检察 2021-04-28

长三角公益诉讼检察论坛

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使命。11月12日,长三角公益诉讼检察论坛在杭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领导、长三角三省一市检察系统、部分高校、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及江干区相关部门代表等共计百余人参加本次论坛。

论坛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傅国云等主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郑华均、江干区区委书记滕勇出席开幕式并分别致辞。


此次论坛就长三角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入探讨,将在“区域共治”上继续探索创新,实现“成果共享”。
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一市检察机关分别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六个公益诉讼检察课题组代表就课题研究情况进行了发言。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陈波,第八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赖红军点评。


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在推进长三角区域协作方面作了许多有益尝试。
  • 2018年5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 2019年5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检察院通过《加强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三年行动方案》。
  • 2019年10月,浙江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


今年10月29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成为示范区,也为长三角检察公益诉讼发展带来新的“东风”——青嘉吴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机制、新安江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等相继成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发展更加落地生根。


会上,4个协作机制单位代表交流分享了相关经验做法。
  • 嘉善县检察院与上海青浦、江苏吴江等地检察机关签订太浦河流域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 杭州市检察院与安徽黄山市检察院建立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 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与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江苏邳州市检察院建立京杭大运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
  • 衢州江山、开化等地检察机关与福建浦城,江西广丰、婺源,安徽休宁等地建立跨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 


此次论坛还宣布成立了全国首家“民间版”的“长三角检察公益诉讼创新联盟”。该联盟由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发出倡导,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杭州滴水公益服务中心等联合发起,是集理论创新和实务研究为一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跨区域协作共同体,将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凝聚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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