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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籍在押人员刑满释放,驻所检察官提出这样一个建议

杭州检察 2021-04-26


“今天你自由了,住的地方已经帮你联系好了,你去了要配合社区的防控工作。”


“谢谢检察官!我一定会好好配合的,真的谢谢你们!”


2月15日,杭州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收到湖北通城县一位老人的求助信息,老人的儿子刘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9年10月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在杭州市看守所服刑,眼看着儿子就要刑满释放,现在的情况,儿子无法回湖北,杭州也没有地方可以住,这该怎么办呢?


既要坚决拥护和执行疫期防控政策要求,又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在押人员的正当权利。得知此事后,杭州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郑英先第一时间与市看守所进行沟通,经了解,刘某原同事孙某某在杭州江干区有一租住房,在确定刘某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郑英先建议市看守所一方面积极做好孙某的思想工作,同意刘某居住,另一方面积极联系街道、派出所与社区进行沟通,商议如何妥善安置刘某。


“我出来了,你们放心!钱我还有,不要担心我!”2月19日,在办妥相关手续后,刘某通过看守所民警的手机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远在湖北的父亲,报了平安。“现在我们把他送到他朋友这里。”为了确保刘某与社区可以安全对接,当天,市看守所派员用警车将刘某送往居住地。


“一定要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让你父母放心。”临行前,郑英先再三叮咛,“我们检察院给你准备了一些口罩和消毒用品,你带上。”


供稿 | 第四检察部

视频 | 赵云、徐璐

编辑 | 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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