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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之所向

杭州检察 2023-02-10

“服务民企,切忌谈空天,讲空话,做虚功,在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绕道走,不作为,不担当。”


在11月8日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海鹰围绕“企之所盼”,就如何把“检之所向”做“实”作总结讲话。


下面,请跟随杭检君认真聆听——
把“检之所向”做“实”,这次活动与以往不同,给出了很好的指引,体现在“三个新”:一是思想认识新,会议场所不再是检察院内部会议室,而是外部的开放空间,由“请进来”转变为“走出去”。二是组织形式新,围绕具体案例展开交流讨论、听取意见建议,由“主动介绍”转变为“互动交流”。三是发言内容新,虽然企业代表发言不多,意见批评不多,但切中我们工作的短板与要害。这正促使我们要不断创新职能,加强宣传,夯实检企交流。


对如何做好为民企办实事,真正做到“企之所盼,检之所向”,我想立足“三个到位”,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是认识到位。要充分认识民营企业的三个关键词:第一衣食父母。要把握民营企业在浙江经济、中国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付出,认识民营企业与经济发展、百姓就业、衣食住行息息相关,才能够从内心尊重民企,真正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第二,经济基础。马列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要把握民营企业发展历史和当前发展形势,民企在中国尤其在浙江的经济地位是发展上层建筑、建设重要窗口的坚实基础。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政治责任。第三,发展形势。既要回顾浙江发展历史中民企的作用,更要把握浙江当下发展的高定位、高要求。在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总要求总形势下,通过个案的实践,将检察的高质量服务、将中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工作到位。就是要充分依托法律监督职能,敢于办案、善于办案。一方面,要敢于办案,敢字当头。敢于办案重点体现在“四大检察”领域。在刑事检察方面,我们通过专项治理,重点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保护;在公益诉讼方面,开展转供电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等各类专项行动,打击违规加收电费等行为,促进民企健康发展;在民事检察方面,通过民事诉讼阶段的协同助力,破解了债务执行难等各种问题。各县、市、区院都有很好的实践。另一方面,善于办案。重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推广适用“非羁码”数字监控系统,以数字监管模式推动刑事案件少捕慎诉,确保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大胆探索企业合规。根据涉案企业不同情况开展企业合规性审查,经过一定的合规期审查,对涉案企业以及当事人作出宽缓处理决定。三是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怎么把话说开,怎么能使两级检察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内外之间达成一种共识,今后我们要更加重视。四是打造精品案件,加强宣传。无论是萧山区院还是余杭区院都有很多的典型案例,部分案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正如很多企业家刚才提到的检察机关要加强宣传,我们做了很多事,确实都需要宣传。上面我讲的关于工作到位的两个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有具体的案例实践,也有具体的“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实践。


三是责任到位。一是要考核奖惩制度到位。无论是基层单位还是市检察院部门以及个人,根据工作贡献度,依据考核规定进行激励。二是要对个案和类案进行梳理,形成一定的精品案例。三是要做好宣传工作,结合办案对相关制度加以研究和完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为形成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杭州经验提供基础。服务民企,是一篇大文章,希望大家能够群策群力,集中精力选择典型,扎实做细,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健康地发展。


延伸阅读

企之所盼


供稿 | 第三检察部

摄影 | 钱塘检察

编辑 | 方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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