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了!委托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有了指引
2020年年初,年仅9岁的小黄因为被怀疑偷了家里的东西,先后两次被母亲吴某某关在养鸭的棚屋里近一个月之久,期间还被吴某某用扫把、棍子、铁锤等殴打。直到2021年8月,小黄的其他亲属发现后报案。
案件很快得到处置,但案后工作依然千头万绪。萧山区检察院依照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草案),会同法院、公安、民政、妇联、团委,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规范,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为小黄制定了含情绪抚慰、心理救助、家庭关系链接、安全自护教育等在内的针对性救助方案,累计开展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监护职责教育、亲子沙龙、亲子公益活动等共15次,帮助小黄得到了系统全面、专业规范的干预与帮助,最终走出身心创伤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地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提升检察机关与社会组织的合作质效,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基层实践,加强理论研讨,制定印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指引(试行)》(简称《指引》)。该《指引》是省内首个由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制定的规范指引,将为杭州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组织工作开展提供参照标准,推动实现司法工作和社会工作有效衔接。
《指引》的创新之处在于全程化、一体化的做法,明晰了制度、机构、人员、场地等具体要求。比如未成年人帮教这一板块,《指引》明确规定司法社工应全程跟踪参与,并详细说明了每个阶段司法社工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服务品质。
在司法理论和实践中,偏向于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事中事后预防,对事前预防的重视度明显不足。《指引》将犯罪预防前移,在服务对象中增加了“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时起到临界预防的效果,同时还覆盖了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证人等,形成了未成年人全覆盖的保护模式。
《指引》还立足工作实际,总结提练了近年来杭州未检社会化工作的探索实践成果,设置了强制亲职教育、网络保护等服务内容,将萧山、余杭等基层院的工作经验加以规范化流程化,为全市范围的推广提供参照标准,为其他省市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杭州模板。
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决定了为其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必须具有一定伦理责任和专业能力。《规范》对社会工作者提出了清晰的规范与约束,并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和提升,既确认了社会工作者地位,又确保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和服务品质。
下一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指引》的推行为抓手,以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工服务中心为重要运行平台,加快推进杭州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杭州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夯实基础。
供稿 | 第七检察部
编辑 | 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