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小伙被判刑!这东西真不能给别人,借也不行!
是非曲直,自有检察答案。洞见真相,传递法治声音。为加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杭州检察推出《杭检说案》栏目,还原案件真相,讲述办案故事,阐明案中法理,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今天推出临平区人民检察院的一起案件。23岁小伙为了600元钱沦为罪犯,巨大的代价让他懊悔万分……
出生于1999年的彭某某在湖南长沙打工,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去年6月,同事张某某告诉他有一条“来钱很快”的门路,只要卖掉自己的银行卡就能赚钱。
“一开始我不同意,感觉像是新闻里说的诈骗或者洗钱。”彭某某并不糊涂。但犹豫几天后,眼看自己花呗逾期未还,他还是答应下来了。
据彭某某回忆,当天,他跟着张某某到了外地的一间酒店住下。第二天一早,他把自己的身份证、4张银行卡,以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交给了一名陌生男子。那名陌生男子随即在手机上开始操作。
“其实我心里清楚,他应该是要用我的卡犯罪,其中一张银行卡当场就被冻结了。”彭某某说。等陌生男子操作了整整一天后,彭某某拿着600元现金离开了。
一个月后,彭某某被抓获。
经查,彭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出售给他人使用,接收资金60余万元,导致多名被害人被诈骗。
近日,由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其余涉案人员尚在侦办中。
检察官说法
从“年龄”来说,“帮信罪”还很年轻。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中,新增了这个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实际中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
检察官提醒
转借、出租、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网络支付账户供他人使用,不仅会对自身财产安全和征信记录造成严重影响,更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切勿因小失大!
来源 | 综合杭州日报、临平检察
编辑 | 方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