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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大鲵放流记

浙江在线 杭州检察 2024-03-18

大鲵是我国特有濒危珍稀两栖动物,俗称“娃娃鱼”,素有动物演变“活化石”之称,被联合国列入濒危保护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根据淳安县《2023年春季大鲵溪流增殖放流活动方案》安排,日前,淳安县检察院联合政协、渔政等多部门赴临岐、王阜等乡镇开展“保护溪流生态 关爱珍稀动物”大鲵增殖放流活动。此次增殖放流系淳安县检察院首次将大鲵作为增殖放流生物。


为什么选择大鲵作为此次增殖放流生物?


“目前淳安县已形成了多形式、多群体、多渠道、多方位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对于保护千岛湖水域生态环境,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素有适合大鲵栖息的天然水资源环境,但是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大鲵资源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为了增殖大鲵资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我们响应县政协的建议,并结合近年来我县破坏渔业资源案件行刑衔接、公益诉讼开展情况,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千岛湖保护公益诉讼联盟成员单位和有关乡镇开展了此次大鲵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淳安县检察院千岛湖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干警汪文静介绍。



活动现场,来自淳安县政协、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属地乡镇、民盟淳安第一支部的工作人员,一同将510尾大鲵和20000尾光唇鱼放流到屏门溪、齐坑溪、瑶山溪等水域。它们将在这里繁衍生息,修复水域生态,改善水域水质,促进生态平衡,为千岛湖流域注入新的活力。


据悉,自2018年淳安县“金山渔湾”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揭牌并首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来,淳安县检察院在办案中积极探索以增殖放流作为破坏渔业资源案件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重要方式,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4次,共放流黄尾密鲴、光唇鱼等水生生物50余万尾。该院于2020年专门成立了千岛湖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全力做好打击、保护、修复三篇文章,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追缴渔业资源损失费22.88万元,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不断彰显。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履行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进一步加大涉渔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更高质效做好生态修复文章,切实以‘检察蓝’守护好‘生态绿’。”该院千岛湖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负责人裴红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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