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荐股骚扰电话“供料”,幕后黑手获利超3000万元
是非曲直,自有检察答案。洞见真相,传递法治声音。为加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杭州检察推出《杭检说案》栏目,还原案件真相,讲述办案故事,阐明案中法理,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先生您好,我们这边有专业老师诊股、荐股,保证赚钱,您可以加入我们的QQ群……”2021年8月以来,多名群众反映接到了类似的骚扰电话,多则一天好几个。经查,骚扰电话背后隐藏着一个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先后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4000余万条,违法所得3000余万元。日前,经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等6人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刑罚。
庭审现场
王某曾在一家股票软件公司上班,负责与客户聊股票买卖点位。几个月后,没有赚到钱的王某便从该公司离职。想到自己手上还持有一部分股民的信息,王某于是便将掌握的股民信息卖给了他人,从中获利千元。
尝到甜头的王某开始变本加厉。2021年8月,王某发现在QQ群中有人想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便从上家处将信息买入,随即转手卖给买家。0.3元买进的数据瞬间涨至0.5元一条,王某的贪欲也越来越大。经查,王某买卖的个人信息以股民手机号码、股票代码、所在地区为主,也包括期货投资人员数据、棋牌游戏数据等。
本案扣押部分证据情况
按照信息的时效性,王某又将信息分为几个月前的“历史料”和不超过三天的“实时料”,并根据数据的“新鲜程度”,由高到低分别匹配不同的价格。实际上,这些被交易的个人信息数据最终被用于向目标客户推销股票、期货、股票交易软件等用途。
看到王某“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张某、武某等人也一同干起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当。2022年8月1日,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对王某等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随后,王某等6人被抓获归案。
经查,为了确保交易的隐蔽性,王某等人采用网络支付口令红包和虚拟币等方式进行交易。为了规避侦查,收到虚拟币之后,他们马上在线上交易平台出手套现,或找寻虚拟币买家,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点进行线下交易。
本案扣押部分证据情况
2022年8月19日,当公安人员对王某等6人居住的出租房进行搜查时,发现房间地上的行李箱、衣柜内存放的现金就达110万余元。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涉案信息数量大、违法所得金额高,公安机关在侦查的同时邀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检察官从多角度引导侦查人员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并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及时扣押涉案现金、车辆、手表、金器等物品,冻结部分银行存款,查封部分房产。
承办检察官讨论案件情况
今年4月,临安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日前,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等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4000余万条,违法获利3000余万元,其中王某一人获利1800余万元。据此,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等6人四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据了解,针对王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官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务必要树立信息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妥善处理带有个人信息的各类账单、快递单、车票等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