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检察!吕静!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全国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全国59名检察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其中,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为105个先进集体记集体一等功,为132名先进个人记个人一等功。其中,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吕静记个人一等功。
全国模范检察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余杭数字经济头部企业聚集的区位优势,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余杭经验和样本。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集体一等功”“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连续11年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秉持攻坚克难精神,以排头兵姿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重要指示,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了“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在全国具有指导性意义的“首例”、典型案件,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3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树牢争先创优意识,以排头兵姿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职责使命。聚焦“头雁示范”,以整体做强、特色引领、品牌提升为导向,打造互联网检察、数字检察等具有余杭检察辨识度的“金名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三化三引’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入选省委政法委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实践100例。加强重点群体司法保护,建立旅馆业涉妇女权益侵害案件主动报告工作机制,对1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社会帮扶,做法得到人民日报点赞。锚定强基固本目标,以排头兵姿态践行“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履职特征。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玉成·检心向党”党建品牌,构建多层次多形态“党建+”体系。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头雁”效应,打造“梦溪‘比’谈”练兵示范点,构建网络、金融、未检等专业化办案团队。五年来,获评省级以上荣誉46项,其中2个集体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国巾帼文明岗”,17名干警荣获最高检、省、市级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入选最高检、省、市级检察人才库36人次。
立足“全国模范检察院”的新起点,余杭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对浙江提出的“给全国检察机关提供和创造更多经验和样本”的期望要求,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始终聚焦履职实效,始终抓牢基层建设,向着新目标,奋楫再出发,为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书写新的更加绚烂的篇章。
个人一等功
吕静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吕静同志沉浸刑检一线23年,具有省市县三级刑检部门工作经历,十分熟悉一线工作情况。她熟谙精研业务,性格鲜明果敢,担当肯干能干,能力实绩突出。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职务犯罪检察)”“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全省优秀公诉审查报告竞赛第1名”等省市级以上荣誉20余项,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担当守正作风扎实。她践行“正、副主任的工作量要超过员额、助理”,身体力行带领团队攻坚克难,打造了一支双一流的高品质队伍,仅两年时间,所在处室获得省市级荣誉15人(次),本人及部门同时获评最高检优秀办案检察官和团队,是当年度全国唯一双获殊荣的处室。深耕主业实绩突出。她成功主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难案,稳妥办处了一大批敏感案、遗留案、集体访缠访案,包括全国“红通1号”贪贿案、省公安厅1号挂牌督办涉黑案、一批高难度的零供、翻供翻证案、一批具有典型意义、指引作用的审判监督案。务实笃行大胆革新。她主抓的疑难复杂公诉实案审查报告撰写、认罪认罚上诉抗诉试点、商业秘密、亚运会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履职创新、刑事监督线索融合履职研判等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系统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
此刻,我深感光荣和责任。感谢组织给予我安身立命并值得倾心倾力付出的工作岗位,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我发展历练的机会平台并予以持续不断的信任和肯定,感谢从检23年始终怀抱职业理想不懈努力不曾停步的自己!岁月时光有涯,而磨砺奉献无涯。我和我的团队将进一步加强责任担当,充分履职尽责,继续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