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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闻】借力科技寻觅破解执行难新路

2017-11-08 郑州高新区法院

前言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目前,全国各级法院都在积极贯彻落实此项工作部署,加大执行力度。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迅速部署落实执行工作,一年多来,该院在案件剧增、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创造性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更为可贵的是,在执行实践中,该院在意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的情况下,结合自身实际,转变观念,积极探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现了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执行之路”。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四梅表示:“在案多人少的大环境下,我们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首先,我们每年都会将执行任务进行分解,并进行独立考核,今年又实施了任务分解与奖惩制度;其次,在人财物上,我们加大了支持力度,充分保证执行人员的需求;第三,在执行工作管理方面,该院的执行案卷卷宗实现了100%上网,我们及时利用现代科技信息,自主创新,开发出管理软件,而且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统计显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是我省连续5年人均收入、结案数排名第一的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是当前该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如何解决“执行难”?和全国法院一样,也是放在该院面前的一道待解难题。

誓师大会吹响“解决执行难”号角

2016年5月20日上午,郑州市中级法院在该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动员大会。郑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保卫亲临现场并讲话。会上,郑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与全市14个基层法院院长分别签立“军令状”。

于东辉明确指出,全市两级法院还存在执行模式落后、创新意识落后、执行管理落后等情况,他要求全市法院必须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落实6个月法定执行时限,切实加强对执行时限的监控、管理。要大力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依靠科技化手段实现源头治理,不断完善流程管理系统,执行立案、执行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分配、结案审批都要在网上形成。同时,要将当事人的手机号码或微信号与执行平台进行绑定,使流程信息自动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及时发送给当事人,实现“阳光执行”。

借力科技和互联网破解执行难题

在该院,记者看到这样一组数字,2014年受理案件16008件,结案12144件,法官人均结案数229件,位居全省第一。2015年受理案件25046件,审结19820件,法官人均结案数373.9件,位居全省第一名。2016年受理案件36963件,结案32260件,法官人均结案620件,法官人均结案数仍然位居全省第一名。截至今年9月30日,该院受理各类案件38845件,审结27303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近830件,位居全国法院系统第一名。也就是说,在该院人员基本上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收案数却成倍增加,自然,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也在逐年大幅度增加。

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文涛坦言:“现阶段,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查。”

事实的确如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被执行人的财产更多地表现为股票、基金、保险等“无形财产”,而我国目前财产登记和公示制度还不健全,财产信息尚未公开化。即使是有形财产,也多是以登记为权属判断依据的财产,依然处于“无形”状态。

而且,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络的普及,财产可以在任何时间、在不同地区和机构之间转移,执行人员和财产信息之间有“一个柜台”的距离,这往往就给财产信息转移以可操作的空间。协助执行的最终是自然人,主观人为干扰因素的介入,更给了地方保护、利益保护等威胁公正司法的因素以可乘之机。

在这种情况下,该院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潮流,坚持以信息化为引领,积极探索智慧执行模式,围绕执行工作“一性两化”指导思想,以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执行质量为主旨,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执行模式,积极探索和实践执行工作新模式,在提升现有执行信息化平台使用率的基础上,加快信息化硬件建设,自主研发工作软件或平台,以推动执行工作。同时,该院还积极与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等多个机构展开合作,将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影响和融入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逐步实现了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在执行信息化建设上趟出了一条新路子。

改造升级现有执行信息平台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目前已有一套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其具有信息覆盖面广、实施高效、操作便利、安全保密等特点。该系统的充分使用,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省了人力资源,缩短了办案时间。同时,由于查控系统逐渐实现了全覆盖,具有极强的时效性。通过查控系统,可以快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实现对主要财产形式“一网打尽”,并实时在网上作出处理,有效破解了查人找物的难题,执行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该院在充分利用这一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各类办公软件并实现平台内对接,使之更加契合本院的执行工作需求,实现了执行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来源:河南法制报

(编辑:高云鹏      审核:郭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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