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个发票开具的诀窍,助你防范风险,会计人不得不看!
1、发票开具时不要错误选择税率或者征税率
如:餐饮、住宿等“营改增”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将税率错误填写成6%、11%、13%、17%或0税率,正确的是选择3%征收率;
如:农资、种植、养殖、图书、蔬菜、猪牛羊肉销售等已进行增值税免税备案的小规模纳税人将税率错误填写成3%,正确的是选择免税货物,发票上开具为*,未进行备案的仍按照3%开具;
如:各行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选择5%征收率,不要错误地选成3%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与简易征收征收率易混淆开具,发票开具前应准确区分计税项目,并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开具。
2、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
填开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必须从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库中选取,否则该商品不能开票。全面推行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是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全国发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若纳税人未正确、规范地开具带税收分类编码的发票,税务机关将按发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从现在开始,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的以下2种情况进行监控和追查:
一、 是否按照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二、 是否正确、规范的选择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为让大家明白如何使用编码开票,此文后有详细说明,请往后看。
3、应如实开具发票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更不得变名虚开发票。
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4、开具商品要有明细
发票应按编码开具,较笼统的项目需要按下一级明细开具,具体明细到什么程度,允许企业视核算或管理要求而定,并取决于消费者需要。
不管是内控管理还是从税务管理角度来理解,不管金额大小,办公用品应该开具清单。数量少就直接在发票上列明具体品名,如笔记本、文件夹、订书机等;数量多就附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清单必须从税控系统出具!
5、普票也要有税号
从今年7月1日开始,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在发票上开具。这项规定只针对买方是企业,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
6、部分发票开具不要漏填发票备注栏
如: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如: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如: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7、折扣销售的务必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分别注明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价款中减除。
8、一般纳税人不得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好多会计人员经常问:一般纳税人发生了超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的业务,是自行开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注意: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END
同城通办业务已经在全市范围推行,符合条件的7大类205项业务您可选择就近咨询或办理。附全市国、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常用联系方式: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序号 | 办税服务厅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天津市和平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23045819 |
2 | 天津市河东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24315502 |
3 | 天津市河西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23264446 |
4 | 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27025110 |
5 | 天津市河北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24450080 |
6 | 天津市红桥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87726296 |
7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地方税务分局中心商务区自贸区办税服务厅 | 25861501 |
8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地方税务分局生态城办税服务厅 | 25669139 |
9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63221934 |
10 | 天津市东丽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58186021 |
11 | 天津市西青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27392478 |
12 | 天津市津南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88511055 |
13 |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58839366 |
14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办税服务厅 | 23277975 |
15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中心 | 25202544 |
16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五地方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厅 | 84906249 |
17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六地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59385752 |
18 | 天津市滨海新区地方税务局东疆保税港区办税服务厅 | 65370117 |
19 | 天津市宁河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69591778 |
20 | 天津市武清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82120049 |
21 | 天津市静海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28943600 |
22 | 天津市宝坻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29240944 |
23 | 天津市蓟州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29136722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序号 | 税务机关名称 | 咨询电话 |
1 | 和平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7834331 |
2 | 河东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4154441 |
3 | 河西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88375340 |
4 | 南开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3453046 |
5 | 南开区国税局科技园税务所 | 87486150 |
6 | 河北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4461875 |
7 | 红桥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86524629 |
8 | 东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84375059 |
9 | 西青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7393138 |
10 | 西青区国税局经济开发区税务所 | 23971676 |
11 | 津南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8520501 |
12 | 北辰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6916766 |
13 | 武清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82191333 |
14 | 宝坻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82665598 |
15 | 静海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59522619 |
16 | 宁河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69589710 |
17 | 蓟州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9030364 |
18 | 滨海新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66898082 |
19 | 开发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5201655 |
20 | 保税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空港) | 84906509 |
21 | 保税区国税局第三税务所(海港) | 25761207 |
22 | 高新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58570123 |
23 | 东疆保税港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5603212 |
24 | 中新生态城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25667368 |
25 | 中心商务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66898081 |
26 | 临港经济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 | 63399126 |
27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一科 | 24382885 |
28 | 直属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 | 27118487 |
29 | 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 | 66295149 |
咨询电话:400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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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证书
中网威信(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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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税自助服务渠道
网上税务局:http://nettax.tjcs.gov.cn
网上纳税人学堂:http://netschool.tjcs.gov.cn
12366电子税务局:http://12366.tjcs.gov.cn
网上税务局 自然人注册及申报 操作简介
关于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有关事项的提示
为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14号公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 !
一、实名办税的含义
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在办税人员身份明确的情况下受理纳税人涉税事项。
办税人员是指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人、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自然人纳税人本人或其授权的人员。
二、身份信息采集内容
税务机关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电话号码、人像信息以及税务代理合同(协议)或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信息。
三、具体办税流程
各办税服务厅受理涉税事项申请时,首先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和比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通过比对的继续办理业务;未通过的先采集其身份信息。
网上办税服务厅需要进行手机验证或CA验证,验证通过的继续办理业务。
2017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的涉税事项。
(以上全部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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