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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一口气读懂沈家本:法子匡时为国重,高名重后以书传

2018-01-03 沈厚铎 法意书情


法意书情—有温度的书评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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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2期

本文作者:沈厚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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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子匡时为国重,高名重后以书传

  “法子匡时为国重,高名重后以书传”是沈家本逝世后,当时的大总统袁世凯为沈家本墓所作的题词,它后来被刻在湖州家乡沈家本墓前牌楼的两侧石柱上。这两根石柱在上个世纪的50年代人民公社兴修水利时,成了水渠的基石。到了90年代后期,湖州市政府筹资修复沈家本墓时,它们又立在了沈家本墓前。我们估且不论袁世凯本人的历史评价,单看作为大总统的袁世凯的题词,应该说是对沈家本恰如其分的评价。沈家本一生以国为重,晚年努力实现法律改革,力求以法救国的一份拳拳之心,赢得了当时法学界乃致政界的尊重与敬仰。他一生勤奋笔耕,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成为现今不可多得的法学文献。

  了解沈家本,或许从他的人生轨迹,更能探索这应历史人物的真实思想,也许更能知道他之所以有如此成就和贡献的缘故。

一、人生轨迹


  沈家本生于道光二十年七月二十二日,即公历1840年8月19日。这就注定了沈家本一生都将处在社会动荡之中。从他降生的这一年起,中国进入了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也就是从这时起,清王朝便处在风雨飘摇之中,迅速走向衰亡。伴随着清王朝的衰亡,一个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社会形态——封建社会,也将随之消失。

  清王朝最后的100年,是穷途末路的100年,从明显的衰败走向了最后的灭亡。不过在这样一个时代,沈氏家族倒是一代强似一代。沈家本晚年名列朝班,达到了沈氏家族在那个时代一般读书人所追求的仕途的最高境界。

  沈家本的祖父沈镜源,是一个屡试不第的落魄举人,只是靠大挑才做庆元教谕的小官。[1]沈家本之父沈丙莹,道光十二年中举,道光二十五年考中进士,同年补官刑部为陕西司主事,5岁的沈家本便进京开蒙读书。从此,沈家本就走上了祖辈延续下来的熟读经史、攀登科举的道路。所不同的是,沈家本在攀登科举的限难道路的同时,成就了自己,使我们今天,读到了一位历史的法学巨人。

  沈丙莹在刑部从陕西司员外郎升至江苏司郎中。在刑部的12年中,他“锐意读律,吏牍填委,钩核精审”,[2]但又因为不事权贵而不能得到好的外放差使,他被外放到贵州铜仁,又因为不能献媚上司而去职。沈家本在这一时期,滞留京师时,亲身体验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清王朝丧权辱国的悲剧,使他十分痛心,他衰叹国势之衰落,盼英雄匡扶朝政。他也有“阽危欲请缨”[3]的豪气,同时也看到清王朝官场中的尔虞我诈和世态炎凉。他曾赴贵州随父任上助力,途中所见所闻,又使他亲历百姓的饥苦,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赴黔路上,他在日记中曾这样记录:“二十九日(咸丰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晨,阴雨。卯正开车,卅里大乘店,卅里满城县方顺桥头。洪水遍野,乞儿瘦妇于途。实可叹矣。”表现了他对百姓饥苦的深切同情。

  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沈丙莹“奉旨开缺”又“奉旨原品休致”,[4]这是很大的恩遇。当然,被权贵所害也是明显的。虽然如此,沈家本的一片报国之心仍然十分执着。凭父荫援例,沈家本这一年被补入刑部,这时尚无功名,但这是他步入刑部的开始,这一做便在刑部供职30年。到光绪十九年(1893年)才得到了简放天津的机会。在刑部任职期间,同治四年(1865年)中举;经过18年的努力,光绪九年(1883年)才得入进士第。这年五月得到了“以本官即用”的任命,成为既有功名又有官职的官员。七月得到升迁,“堂派奉天司当家”,[5]紧接着又兼管了秋审处。[6]

  在刑部的30年中,他大量阅读了我国历代的法律法学文献,对我国的刑法制度、律令、条例进行了大量的考研,大大提高了他在刑部的声望。

  光绪十九年(1893年)他获得了出守天津的机会,后来又调往保定知府任。在天津,他遇上了中日甲午战争;在保定,又赶上了庚子之乱。特别是庚子之乱,他被联军拘捕,几丧性命,经过4个月的羁押,使他坚定了变法救国的心志。他在途中过郑州参谒郑子产祠时,对这位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律改革者,表示了深深的敬重。他赋诗言志日:“公孙遣爱圣门推,论学原须并论才。国小邻强复有道,此人端为救时来。”[7]他把子产作为自己效法的楷模,希望自己能够如子产一样以改革法律而图强国富民。

  保定的一场劫难使沈家本步出了仕途的阻隔,光绪二十七年(1902年)被任命为光禄寺卿,侍奉慈禧和光绪从西安回京。途中,于当年十月四日又被任命为刑部右侍郎。这一任命成为沈家本后来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建立功勋的开端。

  经过了庚子之乱,使清王朝内政外交陷入了极度困扰。一是中央政权的失落,地方权势扩大,二是与外国不平等条约的签定,随之是法权丧失,外国人依靠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的保护,可以逍遥于中国法律之外。在内外交困之中,慈禧不得不承认“世有万古不变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8]下令变法以图强。在这种不得不为的改革声中,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三总督连衔保举沈家本、伍廷芳“在京开设修律馆。即派二员为之总纂”。次年四月丙申(初6日)皇室下谕旨:“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俟修定呈览,候旨颁行。”[9]虽然这时尚无修订法律大臣的官名,但从沈家本担起主持清未修律的重担时起。中国法律现代化的航船也正式启程。历时10年,直至清帝逊位。

  1913年,也就是民国二年的五月端午(公历1913年6月9日),这位为近代中国法制立下不朽功勋的老人驾鹤西归。

二、沈家本与晚清修律


  沈家本的一生,值得令人赞颂者,是他的两大贡献:其一是他晚清主持修律,开启了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先河;其二是他留下了大量著述,为研究中国法律提供了宝贵的文献。

  沈家本自从光绪二七年奉旨修律,做了大量的工作,以坚韧不拔的精神,以积数十年的官场经验与智慧,以丰厚的学识功底,以不断进取渴求新知的信念,为中国法律的改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修订法律初始,清皇室要求“参酌各国法律”。所以,翻译各国法律就成为修律的重要环节,沈家本对此给予十分的关注。在他的主持下,从光绪三十年起至三十二年译成法、德、荷、意、日、普鲁士等国法律23种。此后又陆续译出达数十种之多,特别是日本法的翻译,达到总数28种,使晚清修订法律获得十分重要的参考文献。

  在翻译了大量外国法律之后,最终还是以改造中国旧律正式开始。在改造旧律中。首先是删除《大清律例》中不符合时代的条款。光绪三十一年开始,沈家本、伍廷芳或沈家本与其他大臣,或沈家本本人先后呈上了大量奏折对《大清律》作了大量的改造,就《寄簃文存》中的记录。有《删除律内重法折》《虚拟死罪改为流徒折》《旗人遣流徒各罪照民人实行发配折》《变通旗民交产旧制折》《禁制买卖人口变通旧例议》《删除奴婢律例议》《删除同姓为婚律议》《与受同科议》《军台议》《变通行刑旧制议》等。此外,又上奏改革秋审制度,建议增加如伪造外币专条,核定贩卖吗啡治罪专条等,对《大清律例》进行了大量的改造。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乙卯(正月二十九日,即1908年2月30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请编定现行刑律,以立推行新律基础。”[10]最后改定出了《大清现行刑律》。至宣统元年八月,沈家本、俞廉三联衔上疏呈进《大清行刑律》清单,又按照新颁布的《法院编制法》和秋审制度变革条款进行修改,最后成了一部有律文389条,例文327条,附《禁烟条例》《秋审条例》的法典,这是清王朝,也是中国传统法学中的最后一部法典。在该法典中,“纯属民事”的诉讼案件最终从科刑的范畴中被删除。这是我国法律中民刑彻底分开的起点,有着相当重要的历史意义。

  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先后编制有《大清商律草案》《破产律草案》《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法院编制法草案》《违警律》《大清民律草案》以及《大清新刑律》《大清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民事诉讼法草案》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现代化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虽然还没有等到实施,就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搁置。但它们毕竟为后来民国法的制定打下了基础。

  改革法律过程中曾产生了激烈的“礼法之争”,是清末法律改革中的一场大辩论。这场辩论的同时,还产生了预备立宪中各司法部院的司法权限之争,也涉及了司法独立程度的争论,这一切都伴随着修订法律、实行宪政的进程交织进行。这些论争,也使沈家本几度变更其职位,也常常出现危及生命的险兆。但作为一位以富国强国为己任的老人,他从未退缩,而是一直做着很大的努力,这也是近代法律史中可以称道的一面。

三、沈家本的著述


  沈家本的著述,依照木版印刷的《沈寄簃先生遗书》的标准,可以认定为有“已刻”与“未刻”两部分。我们也估且以此为法,简单介绍沈家本的著作。

  (一)已刻书

  已刻书即指《沈寄簃先生遗书》,其中包括了甲乙二编。

  甲编包括《历代刑法考》《寄簃文存》两部分;乙编包括:《诸史琐言》《古书目》《日南随笔》《枕碧楼偶存稿》。乙编中还有《说文引经异同》《汉书侯国郡县表》《古今书名异同考》《三园老校勘记》《日读书记》等五种虽列入书目,其实并未刊刻。

  《历代刑法考》对中国传统法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释,且几乎涵盖了清王朝以前的整个中华文明史。所辑取的文献材料,几乎涉及了经史子集以及历朝历代编纂的有文可考的全部法律文献。全书七十八卷120余万字,洋洋大观,可谓史所未见。

  从《历代刑法考》全书结构分析,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刑制考”;二是“专题考”。“刑制考”包括《刑制总考》四卷,《刑制分考》十七卷。[11]“专题考”又可分为“法律与制度考”“重点朝代法律考”和“刑官制度考”三部分。法律与制度考有:(1)《赦考》十三卷,(2)《律令》九卷,(3)《狱卷》一卷,(4)《刑具考》一卷,(5)《行刑之制考》一卷,(6)《死刑之数考》一卷,(7)《唐死罪总类》一卷,(8)《充军考》一卷,(9)《盐法、私矾、私茶、酒标、同居、丁年考》合卷,(10)《律目考》一卷。重点朝代法律考包括:(1)《汉律遮遗》二十二卷,(2)《明律目笺》三卷,(3)《明大诰峻令考》一卷。刑官制度考则仅有《历代刑官考》二卷。由此可以看出,沈家本在考释中国古代法律的时候,从刑罚制度、司法制度、法律典章以及法律程序、执法方式等国家法制的各方面,全面细致地考查,为今天研究古代法留下了极好的文献档案和深入寻觅的捷径。

  《寄簃文存》共八卷。第一卷题为《奏议》,是沈家本起草的上奏议,这些奏议,都是与修律有关的一些建议,共12篇。第二卷题为《论》,是沈家本自拟论题的7篇论文。这些论文,有些是与论敌的论辩,有些是答他人之询问;第三卷题为《说》,与《论》有相似之处,不同的只是文章的形式。第四卷为《考》《释》《学断》,是有关刑法的一些史考与论证。第五卷为《笺》《补》《书》《答》。《笺》只有一篇题为《妇女离异律偶笺》,是关于家庭问题的法律的考释与评论。《书》是读书笔记。《补》是补足之意,亦只有一篇,题为《补洗冤录四则》,是沈家本在自己法律实践中累积的几个关于法医学的案例,用以为《洗冤录》的补充。《书》与《答》都是书信。卷六《序》是沈家本为亲自整理的法律古籍如《重刻唐律疏议》等,以及一些他认为较有价值的著作出版之前所作的序21篇,第七卷《跋》是为一些新出版的书籍所作的跋。第八卷是<跋>与<书后》,与前卷相同,都是书跋性质的文章。

  乙编中《诸史琐言》是读史书的笔记,《古书目》的所见书目的累积和考证。《日南随笔》是杂记类的著作,《枕碧楼偶存稿》是沈家本的诗作,是沈家本一生累积的诗歌,反映了他一生的情感与心境。

  (二)未刻书

  未刻书现在已经大部分整理出版。书题为《沈家本未刊稿七种》(《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丙编第三册)和《沈家本未刻集纂》。

  《沈家本未刊稿七种》收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丙编第三册)》,是第一部整理校点沈家本未刻书的专集,出版于1994年8月。出版单位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只印了豪华型的出口版,且因与《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全书成套出售,不能拆卖,其价格昂贵,国人见者甚少。这本书所收的沈家本的7种未刻书有:《秋谳须知》《叙雪堂故事》《叙雪堂故事删誉》《律例校勘记》《读律赘言》《续修会典事例》(残卷)、《妇女实发律例汇说》。这7种除《秋谳须知》和《律例校勘记》外,都是沈厚铎所珍藏的沈家本先生未刻书的孤存本,也是未曾列入任何目录、鲜为人知的沈家本先生遗著。从法律史的研究看,这些未刊稿确是很有价值的文献。这5种未刊稿除《续修会典事例》,其他4种则均为沈家本先生手迹。

  《沈家本未刻书集纂》出版于1996年底。是到目前为止收集沈家本未刻书最多,也可以说集中了沈家本的未刊刻著作的最主要部分的一部总集,共收入沈家本未刻书21种,计68卷,共有190多万字。

  这部书所收集的沈家本未刻书,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图书馆收藏的16种沈家本未刻书稿本为主体,还包括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的《刑部奏删新律例》、《最新法部通行章程》和《刑案删存》;藏于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图书馆的《旧抄内定律例稿本》;藏于沈厚铎处的《晋书五行刑法二志校语》等5种。这21种之中以法学类著作为主体,共有14种,即(1)《律例校勘记》,(2)《律例杂说》,(3)《律例偶笺》,(4)《刑法杂考》,(5)《刑部奏删新律例》,(6)《最新法部通行章程》,(7)《秋谳须知》,(8)《旧抄内定律例稿本》,(9)《刑案删存》,(10)《驳稿汇存》,(11)《奏谳汇存》,(12)《压线编》,(13)《雪堂公牍》,(14)《晋书五行刑法二志校语》。属于经史类的有4种,即(1)《明史琐言》,(2)《古今官名异同考》,(3)《周官书名考古偶纂》,(4)《日南读书记》。此外还有杂类3种:(1)《奇姓汇抄》,(2)《吴兴琐语》,(3)《借书记》。

  除以上所述已出版未刻书,尚有法学所图书馆藏之《说文引经异同》、《三国志校勘记》;沈厚铎收藏的《沈观杂抄》、《药言》《冰言》等未刻著作,另有沈厚铎收藏之《日记》,拟合于一册编成《沈家本未刻书集补编》,或许年内即可付梓。《说文引经异同》是沈家本研究段玉裁《说文解字》的成果;《三国志校勘记》是对《三国志》之舛误提出自己的看法,也是考据之学的结果;《沈观杂抄》主要是沈家本远离政坛以后摘录的北京报刊新闻时事,且时有评说,可以对沈家本当时思想有所了解。《药言》《冰言》则是教育子孙的箴言,当然最有价值的是《日记》,面世之时或许对史学家研究沈家本的生平、思想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沈家本的著作仅此所见已经十分丰富了,但是否还有未发现之未刻书存世?此外还有一篇巨著——《刑案汇览三编》尚无力校点出版,也是人们翘首以待的。

  沈家本,作为一代法学大家,为今人所崇尚,他在中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中的不朽建树,他所留下的不朽著作,都成为今天研究的重要内容。当今中国社会迅猛发展之际,沈家本之研究也将会更加深入。或许有一天,研究沈家本之学,将为很多人所重视,那将是世人之幸事,国家之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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