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龙卫球:《西游记》中的救赎问题:猪八戒的法意识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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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1期
本文作者:龙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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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中的救赎问题:猪八戒的法意识局限
四部古典小说里面,《西游记》恐怕是我最喜欢闲看的,不止是语言活泼,更是它意趣幽深。按照书中自陈,是甚么“曹溪路险,鹫岭云深,此处故人音杳”,“试问禅关,参求无数,往往到头虚老。磨砖作镜,积雪为粮,迷了几多年少。”若是闲心起时,又有那么一点闲时,我喜欢随意挑得一章,歪在椅子上读来享受。什么“官封弼马心何足,名注齐天意未宁”,“云栈洞悟空收八戒,浮屠山玄奘受心经”,“盘丝洞七情迷本,濯垢泉八戒忘形”啊,对我来说,都是最养眼神的章节,所以也是读来最开心的章节。
近几个月来事务沉身,心渐渐填满,也就久不翻阅这部闲宝。前日在一个会上见到人大叶林兄,他说你眼睛似乎没有以前明亮了,是不是这段时间老看文件看的,吓得我好一跳,赶紧同去照镜(猪八戒照镜,呵呵),好像是有这么一点木然。昨日又有一个学生因什么纷纷扬扬事发短信促我上网,只好“百忙”了后大半夜上网来浏览一下前后因果,后看到林来梵兄谈梦录,不禁哑然失笑。这一笑不打紧,忽然闲心来了,便重新拿出《西游记》来。
这次碰巧检看的不是别个,而是第八回“我佛造经传极乐,观音奉旨上长安”,有一些与以往不同的收获,拿来与博友分享。这一章讲的是如来降伏孙悟空后过了五百年,忽然想起旧事,主办了一个“盂兰盆会”,花雨缤纷之后,动了真性,起了南赡部洲劝善之心。如来言说:“但那南赡部洲者,贪淫乐祸,多杀多,正所谓口舌凶场,是非恶海。我今有三藏真经,可以劝人为善。”观世音主动请往,上东土寻一个取经人,又必须按照如来吩咐“这一去,要踏看路道,不许在霄汉中行,须是要半云半雾:目过山水,谨记程途远近之数,叮咛那取经人”,所以就发生了点化沙僧、八戒、小龙马、行者的一连串故事。其中,关于猪八戒的归化过程,最是有趣,读来乐不可支。为什么呢,这里有一段关于典型的世俗违法者出路的对话,通过猪八戒心态的披露,展示了世间法的救赎局限尤其是对于违法者违法后破罐子破摔惯性的治理难题。
猪八戒原是天蓬元帅,因凡心汹涌,喜欢上嫦娥的美色和善舞,对她拉拉扯扯的,在天庭(比人世高了那么一级)就算犯了个调戏仙女之罪,被贬下界,又不小心投了个猪胎,一个爱色天神,以猪身寄身人世间,实在苦中又苦。一气之下,咬死猪母、猪兄弟姐妹,罪上加恶。本来,好在福陵山云栈洞里面一个叫“卵二姐”的妖怪,不嫌他丑恶,爱惜他的武艺,招赘他做了家长,使得他原可在世里的世外安身。岂知天有不测风云,不到一年,卵二姐死了,没人照顾他了,吃光用光老婆的家当之后,又没个糊口的职业(长个猪脸确实在世俗人间不好混个工作的),饿急了,只好吃人,这一吃,按照人间的法律,这就是犯了死罪了。猪八戒虽然浑,但他毕竟有个地道的世俗之心,知道自己犯了重法,但只道这是死路一条,因为如果依法处理的话,肯定就是“依照官路打杀”一个结果,便产生了管他什么千罪万罪的狠心,决定继续“肥腻腻的”吃下去。请看八戒和菩萨的对话:
[怪物道:“叫做福陵山。山中有一洞,叫做云栈洞。洞里原有个卵二姐,他见我有些武艺,招我做了家长,又唤做倒猃门。不上一年,他死了,将一洞的家当,尽归我受用。在此日久年深,没有个赡身的勾当,只是依本等吃人度日。万望菩萨恕罪。”菩萨道:“古人云,若要有前程,莫做没前程。你既上界违法,今又不改凶心,伤生造孽,却不是二罪俱罚?”那怪道:“前程前程,若依你,教我嗑风!常言道,依着官法打杀,依着佛法饿杀。去也,去也!还不如捉个行人,肥腻腻的吃他家娘!管什么二罪三罪,千罪万罪!”]
猪八戒的这种法意识,在我们立法者、司法者看来,是一种法意识薄弱的表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似乎应该是天经地义之事,老猪为什么不能在这种观念下甘心伏诛?然而,我们发现,世俗违法作恶之人,多是猪八戒的上述心态,不管是故意的还是不故意的,就是不甘认罪伏法,还要破罐子破摔,我们在报纸上、网络上经常看看什么作恶多端、夺命狂奔的新闻。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是通常来讲,犯恶者作为一个世俗之人,基于最低限度的自私,本能地就是要保全自己,何况他与常人相比恶性往往多一些、善道弱一些,所以掩饰罪恶、逃避法律制裁也就是常情,虽然可能多非合理,一般而言必然不肯伏命、伏法,所以就为了活命而不惜对抗王命、法命了。这大概就是不管什么样式的法律在治理上都有局限性,法律机器在最狠的手段上只能靠强制,要靠缉捕归案,强力判处。
猪八戒这种“世俗恶人”的法意识局限,凸显的是法律治理的局限。我们今世的法律在趋利方面或许可以奏效,但是在扬善方面,恐怕主要只是对于一个天性良善之人才真正有效。所谓“旨在鼓励的法”,例如民法,主要还是在促成一种趋利机制上、制衡机制上去实现法的“自由意图”,给世俗人以利益取向的权利,所以人会“为权利而斗争”,这样就减少了恶人任性的机会。公法,在分权制衡的最高境界上,大约也如此而已。世俗法在治理方面,通过明晰处世之规,对于俗人中的常人来说,利在导引和警示,是可以发生作用的,但对于俗人中一旦犯恶的“恶人”来说,则必定易于陷入“追剿”和“抗拒”对立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制恶的能力,完全就只能依靠法律执行的能力和水平了。如果出现司法无能、司法腐败、司法畏惧,在猪八戒的抗力意志下,世俗法就会成为垃圾。猪八戒怎么不喊:“去也,去也!还不如捉个行人,肥腻腻的吃他家娘!管什么二罪三罪,千罪万罪!”
所以,世间法意识总是有两种,一种是世俗中常人的,另一种是世俗中恶人的特别是已经犯了恶的恶人的。前者是守法或者依法行动,后者是千方百计逃避法律制裁,如果我们的立法者、司法者不能加以区分,用常人的法意识来构筑全部法律实施系统,则必然对于猪八戒这样的犯恶之人治理不足。所以,要打造精致的世俗法系统,既要有常人之利导规戒机制,又要有对犯恶之人的有效控制机制。如何控制猪八戒继续犯恶、继续不断地吃人,这是我们世俗法重要的一个问题。
写到这里,窗台上的阳光开始照进我的书桌。闲时不多了,下面还有会要开。所以我要赶紧补充一点结语。世俗法毕竟是世俗法,即使获得了充分有效的制恶机制,其治理也不过是法治的有限救治而已。从法律制裁的现实意义来说,法律治理系统顶多只有救助功能或者说维持功能。这是怎么说呢?因为恶本身是源源不断的,消灭得了恶的物体,却不一定归化得了恶的心源。心猿意马就是这么来的!一部《西游记》就是讨论这个问题的,讨论我们世俗的不善之源来龙去脉问题的,讨论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有什么可以超越的东西的。这一问题的发问,贯彻了《西游记》的诸多开章,这一问题的回答,贯穿了《西游记》的中间和后来。《西游记》的理想,依据我的浅见,恐怕是“灵根育孕源流出、心性修持大道生”以及“悟彻菩提真妙理,断魔归本合元神”。但是这样的机缘,除非是那个本即干净、不沾得人间俗微的猴子才有,对于我们这些浸染于世俗大染缸的人来说,很难很难。但是,我们似乎还是可以仔细听一听本章里面观世音给猪八戒的劝导,“世有五谷,尽能济饥”,只要明白了去偏执去贪执这个道理,将功折罪,孔子的“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之说,都可谓不足之言。
[菩萨道:“人有善愿,天必从之。汝若肯归依正果,自有养身之处。世有五谷,尽能济饥,为何吃人度日?”怪物闻言,似梦方觉,向菩萨施礼道:“我欲从正,奈何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菩萨道:“我领了佛旨,上东土寻取经人。你可跟他做个徒弟,往西天走一遭来,将功折罪,管教你脱离灾瘴。”那怪满口道:“愿随,愿随!”菩萨才与他摩顶受戒,指身为姓,就姓了猪,替他起了法名,就叫做猪悟能。遂此领命归真,持斋把素,断绝了五荤三厌,专候那取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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