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案居然有这么明显的漏洞!
前 言
判决书上肋骨是殴打断的,现在审判长说是抢救时医院按断的,这审判长太随意了吧?
今日转发微信公众号谝事儿的帖文《继黑哈水军之后,审判长陈辉火了》与朋友们分享这位审判长的前言后语。
1月20日19时整,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发布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王喜海等六名被告人故意伤害民警曲玉权致死一案的情况通报》之后,由于哈中院舆情导控工作的低级,导致评论区一片狼藉。
在黑哈水军被曝光之后,哈中院沉默一天之后选择写文章比较专业的媒体进行舆情引导,1月22日8时25分法制网发表了一片题为《六人被判处十三至六年徒刑 完全符合罪责刑相一致原则》的文章。
在法制网的文章中,哈中院的一名工作人员陈辉针对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他的表述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曲玉权的伤处在面部和下肢不含胸腹部;二是肋骨骨折系在心脏复苏的抢救过程中形成。
文章发出后,由于该文针对网友提出的质疑进行了回应,有其他媒体转发该文进行扩散,甚至还有一些“聪明”的媒体对此进行评论,舆情开始有趋于平息的迹象。这些媒体在此时突然抛出标题完全接近的报道,不少人对究竟背后有什么样的原因感到好奇。
如果二审(2018)黑01刑终749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和一审的判决书一样不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话,那么舆情就真会如哈中院所愿慢慢平息甚至反转。但可惜,二审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上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心的网友找出了它,并截取了相关图片。
从截取的二审裁定书的内容可以看出:一是确认了各被告人踢打被害人的头、胸等身体要害部位的行为;二是被害人胸部肋骨骨折系各被告人的行为造成。What?这明显和哈中院工作人员陈辉的解释自相矛盾啊?那么陈辉是谁呢?他恰恰是此案的二审审判长。
这就让人啼笑皆非了,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审判长陈辉在相隔不到40天的时间里在案件的相关问题上做了截然相反的表述呢?
疑点越来多、越来越明显了!
曲案将走向何方,让我们拭目以待…………
原文出处:谝事儿
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