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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言律语】当余额宝账户遇上财产保全
刘小律观点: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普遍适用于银行账户,余额宝作为网络虚拟交易账户能否被冻结呢?目前司法实践中已有先例,但尚未普及哦。
【案例】夫妻离婚闹到法院,妻子王某发现丈夫李某用余额宝账户购买了20万元基金,于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近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成功冻结了李某的余额宝账户。
2014年5月,妻子王某将丈夫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立案后,王某发现李某在余额宝账户购买了20万元的天弘基金,随即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李某的余额宝账户。法官认真研究了案情,认为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随后,法院便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可将法院的文书发送到邮箱,该公司审核后方能冻结这笔款项。但是,法官考虑到网络的不稳定性,决定前往其位于天津的公司所在地,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月10日,在该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法院成功冻结李某余额宝账户中的20万元,自冻结之日起该余额宝账户不能用于支付、提现。
【律师观点】作为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余额宝账户不同于法院日常执行的普通银行账户,加强对余额宝等在线支付平台的监控和执行,不仅可以保障申请人的利益,而且可以保障将来判决调解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