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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达家事评论】儿子大手大脚,财富如何传承?

2016-05-08 申达家事律师团队 婚姻家庭与资本市场

明月律师:民生银行联合胡润百富发布的《2014-2015中国超高净值人群需求调研报告》揭示,改革开放近40年来,财富传承已经成为“富一代”们迫切需求之一。如何做好财富传承,遗嘱、保险、信托成为三大主力工具,不同的家庭会有不同的需求,如何合理、合法运用传承工具,实现家庭财富的安全、有效传承,是广大财富管理专业人士面临的共同考验。申达家事律师团队根据自身经办的实务案例,以案说法,为你解读遗嘱、保险、信托与传承之奥妙与玄机。


 一   案件背景


江苏昆山某民营企业家王总(化名),创业30年,积累了数亿财富。事业有成的他,婚姻却不太顺利,和第一任太太所生的儿子王小明(化名)已经成年,今年大学刚毕业。王总和第一任太太离婚较早,儿子随母亲共同生活。因忙于工作,无法陪伴儿子的王总,自小都不吝啬在儿子身上花钱,也弥补自己无法陪伴的内心缺憾。但王总的无私却也间接养成了王小明大手大脚、花钱如流水的习惯,这又让王总即头痛又无奈。


三年前,王总和现任太太生育了一个女儿,老来得女的王总自然又是宠爱备至。一个大儿子、一个小女儿,同一父亲、不同母亲,为了避免家庭内部矛盾,经过和太太商议,王总决定根据大儿子王小明目前的情况,指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因此,王总找到了申达家事律师团队创始人高明月律师,寻求帮助。


 二   解决方案


经过数次面谈以及充分的调查,申达家事律师团队为解决王总的问题制定了一套详细的解决方案,获得王总及家人的一致好评。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创业支持方案


王小明提出要创业,需要启动资金。王总原本设想一次性给王小明一大笔创业资金。经过充分论证,申达家事律师团队帮助王总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创业扶持方案,从项目考察、投资安排(资金支付)及股权结构、退出机制等方面均予以了考虑(详细内容本篇不表,另作详述)。这样的方案,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的团队来执行,既真正的帮助了王小明创业,更避免该资金被不当使用甚至挥霍的风险。最终的结果,王小明本人也表示满意,皆大欢喜。



2制定生活支持方案


如上所述,创业问题解决了。按照以往习惯,王小明平时的生活费还会经常来找王总要。一次性给生活费吧,又担心王小明把持不住去挥霍。按月给吧,又会给王总现在家庭添来麻烦,长此以往,不是个办法。


经过充分论证,申达家事律师团队帮助王总制定了一套“保险工具(年金险)解决方案”。经过筛选、比较,王总选择了国内一家知名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年金险产品,圆满的解决了其需求。申达家事律师团队简要分析如下:


一、保单架构:

    投保人:王总;

    被保险人:王小明

    受益人:王总


二、保单分析:

    1、投保人之所以为王总,不光因为保费是王总缴纳的,更因为王总需要对该保单拥有控制权,即解除保单(退保)的权利。这对被保险人王小明也是一种制约,如果被保险人王小明“不听话”(甚至不孝)等情形,王总有权随时退保,领回保单的现金价值,王小明也就无法再享受该保单的年金收益了。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为王小明,是可以让王小明按年领取保单年金,相比于一次性支付巨额款项,这种方式具有确定性、可期待性、防挥霍等优势。更重要的是,也解约了王总的时间,省去了王总的麻烦,王总现在的家庭也不会有太多烦扰。


    3、受益人为王总,主要考虑的是当被保险人出现意外身故时,如果指定受益人,则该身故保险金就可以直接支付给受益人,而不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处理了,这样防止了保险金外流的风险。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特殊情形考虑:

    1、年金型保费缴纳可以趸交,也可以分期交费,根据王总家庭的客观情况,王总决定趸交费用。


    2、考虑到王总年龄较大,王总另增加了一名受益人,把王小明的生母列为了第二顺序的受益人。


    3、以王总作为投保人,并不能起到“避债”的效果,但王总能够接受,因为其主要需求在于控制保单,而非避债。


在保险公司资深业务经理的通力协助下,申达家事律师团队所制定的财富传承方案,圆满地解决王总的客观需求。法律+保险(有时还会用到信托工具),多种财富传承工具的灵活搭配、有机结合,可以更快、更好、更有效地解决客户的财富传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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