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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18年10月19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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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课堂】想做优质企业?税美人带你避开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坑

       纳税信用等级可以说是企业有效的“身份证”和可靠的“通行证”,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纳税信用等级有几个级别?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如何避免D级成为优质企业?下面让税美人带你走进今天的纳税课堂,为你相信解读企业信用等级,带你避开D级的坑,一起来学习吧~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目前,评价结果分ABMCD五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文件规定,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A、B、C、D四级变更为A、B、M、C、D五级。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一)新设立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出来以后,X企业被评为D级十分焦急。经核实,X企业才知道自己未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或足额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被直接判为D级。成为D级后,处处受限,从领用发票、日常监管、纳税评估、出口退税等都受限制,X企业悔啊~


      以下这些D级的坑,您可千万不能踩!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2

关于D级评价的保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文件规定,
  (一)上一评价年度按照评价指标被评价为D级的企业,本评价年度保留D级评价,次年不得评为A级。
  (二)D级企业直接责任人在企业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评价为D级(简称关联D)。关联D只保留一年,次年度根据《信用管理办法》规定重新评价但不得评为A级。
  (三)因本公告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被直接判为D级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调整其以前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该D级评价(简称动态D)不保留到下一年度。

3

提问

       对于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没有什么惩戒措施呢?

税美人


当然是有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注意

      (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4

 如果被评为D级纳税人,可申请信用等级调整吗?

      当然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文件规定:

       (一)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并记录动态调整信息,该D级评价不保留至下一年度。对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需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暂不调整其相应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二)主管税务机关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工作,并为纳税人提供动态调整信息的自我查询服务。
  (三)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动态调整情况层报至省税务机关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省税务机关据此更新税务网站公布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于每月上旬将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汇总报送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四)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发布前,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存在动态调整情形的,应调整后再发布评价结果。


       企业一旦被评为D级纳税人,会被税务局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影响公司各种税收减免、出口退税、网上勾选认证发票、融资贷款等等。那么,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避免被评为D级呢?


税美人

让本美少女给你们支支招吧~

税 • 美 • 人 • 攻 • 略

       1、非正常户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正常户手续,多户经营的企业,及时注销或者清理名下不再经营的企业,避免引起连锁反应。

        2、欠税(费)企业在年底前尽快缴清。

        3、评价年度内因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应在评价期间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并出具相关证明,避免出现无法评A的情况。

        4、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代扣代缴、保存发票、及时缴纳税款。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法规,避免因为小失误而被扣分。

        5、纳税人应在清缴欠税的同时,应评估自身资金情况,在缴清本期税款的情况下缴清往期税款,防止被多次扣分。

        6、遵守税法、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一定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也将成为衡量纳税人“品质”的重要指标,因此企业要认真遵守规定,经营好自己的诚信资产,以享受更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激励。

无论是风里,还是在雨里,我都在这里守候着你~


本期编辑:罗安妮

本期核稿:何彩平    朱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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