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柜取存”不留痕迹,亿元特大洗钱案获一审宣判
提供银行账户过下账就能轻松月入万元?
“同柜取存”就能不留痕迹转账?
集资诈骗和非吸的转移资金新套路
洗钱犯罪
听起来虽然遥远
但其实离我们很近
去年7月,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在办理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堂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发现上亿元赃款去向不明。经过缜密侦查,顺藤摸瓜,最终牵出两名神秘的洗钱犯罪行为人。
2019年9月2日,拱墅区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对雷声(化名)、李军(化名)提起公诉。
11月19日,拱墅区法院以洗钱罪判处雷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判处李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
高薪“钱途” 从天而降
李军是一个70后杭州本地人,2016年年底的一通电话,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来电的是多年前认识的一位朋友,名叫朱美美(化名)。此时的朱美美是一家金融理财公司的大老板,号称资本浪潮的先行者。
朱美美不仅邀请李军参观腾信堂公司,还向其介绍公司对外发售的金融理财产品。
后朱美美提出让李军办理银行卡供公司走账使用,并允诺支付每月1万元好处费。李军心动不已,还找来其同事雷声一起加入这项颇具“钱途”的事业。
同柜取存 掩人耳目
此后,腾信堂公司吸收的大量社会公众资金被陆续存入雷声、李军的账户。根据朱美美等人的指示,雷声、李军不仅大额提现,还以同柜取存的方式协助将巨额赃款流转给他人。
所谓“同柜取存”,其实就是由前后二人相互配合在银行同一柜面办理取现、存款业务,达到转账之效果,但不留下转账痕迹的一种新型资金转移方式。
后经查,雷声转移犯罪所得达6300余万元,李军转移犯罪所得达3200余万元!
“亡羊补牢” 为时已晚
2017年深秋,伴随P2P理财平台暴雷不断,雷声和李军开始感到惶恐不安。
雷声找到朱美美,让她写了一张“走账与雷声无关”的字条以求“自证清白”。李军则不仅删光了其和雷声、朱美美的聊天记录,还变卖了朱美美为其购买的轿车,以求脱离干系。
然而法网终究疏而不漏,雷声和李军最终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提醒:
洗钱犯罪的本质乃是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为非法资金披上合法外衣,逃避法律的追究与制裁。
洗钱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4章第191条,侵害的法益主要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本案中雷声、李军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1、刑法第191条所规定的上游犯罪事实成立。朱美美等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事实已查证属实。
2、结合主客观证据,能够证实雷军、李胜明知转移的资金来源于前述源头犯罪所得,且具有协助转移的主观故意。
3、二人实施了通过金融机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具体行为。
洗钱犯罪的本质乃是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为非法资金披上合法外衣,逃避法律的追究与制裁。由于洗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司法理应对其重点打击。
本案的警示意义在于:
第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审核过程中,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准确识别异常交易,及时切断洗钱链条。
第二,普通群众在诱惑面前要保持清醒,切莫贪图一时利益,被他人利用而沦为洗钱工具。
文字丨杜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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