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拱墅检察上榜全国检察机关年度新媒体百佳!
2020年,全国检察新媒体的
“闪光点”都在这!
这是你不能错过的年度“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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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近日发布了
2020年度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榜单
@拱墅检察 闪亮上榜!
撒花!
2020年度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
百佳评选获奖名单(微博部分)
微博20个
(账号名称+单位名称,按行政区划排名)
1.“@北京检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2.“@亚布力人民检察”,黑龙江省亚布力人民检察院
3.“@东方红人民检察”,黑龙江省东方红人民检察院
4.“@双桦检察”,黑龙江省双桦人民检察院
5.“@沿江检察”,黑龙江省沿江人民检察院
6.“@诺敏河人民检察”,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检察院
7.“@杭州检察”,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8.“@拱墅检察”,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9.“@江北检察”,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10.“@衢州检察”,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11.“@正义南康”,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12.“@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13.“@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14.“@历下检察”,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
15.“@槐荫检察”,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
16.“@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17.“@寒亭-检察”,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
18.“@广东检察”,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19.“@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20.“@渭南检察”,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拱墅检察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新浪微博官方账号
@拱墅检察 账号于2014年7月起开始运营,现已有粉丝7000多个,总发博数超过3.5万条,日常发布政法动态、新闻热点及普法宣传内容。通过微博及其他新媒体,多渠道构建检察宣传立体化格局,传播引导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
始终坚守三大运营原则:一是内容为王。把检察工作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宣传好党的政策方针和依法治国理念,专业解读法律知识。二是理念引领。讲好与群众切身相关的案例故事、办案故事,把司法价值从故事、机制和办案的细节中展示出去。三是接受监督。借助新媒体,进一步适应民众接受信息方式多样化的需求,推动深化检务公开。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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