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益荟】“解决小问题,改变大面貌”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公厕革命”
“消防水管需要包起来,厕所是公共场合,人员比较杂,裸露在外如果人员操作是存在危险的。”“男厕小便池正对大门,这样合理吗?”今天下午,在对一新建小区配套公厕的现场查看中,人大代表、公益诉讼观察员、街道代表和行政部门代表针对现场情况提出询问。这是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小区配建公厕整改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现场调查环节中的一幕。
今年8月,拱墅区人民检察院陆续接到关于某小区配建公厕的投诉与信访线索。拱墅区检察院随后展开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厕建设已历时5年,内部虽已完成部分建设,但土建及精装部分未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置标准》进行施工,存在无障碍卫生间设置门槛、公厕门口未安装监控设施、公厕外无指引标识等安全隐患,也导致该项目一直未能交付使用,继而引发投诉。
违规安装吊扇
台盆高度过高 建设中无人管理散发臭味
无障碍卫生间紧急联系装置设置不合理
公共厕所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设置的公共设施,是体现城市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的基础设施,也是全社会、全方位推动和共享的民生工程,小公厕涉及的是大民生。随后,拱墅区检察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多次实地调查、走访职能部门、属地街道、咨询专家,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公厕建设标准尽快完成整改,移交使用。
检察干警实地调查取证
拱墅区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与区检察院交换了意见,并提出希望检察机关从法律角度予以支持,共同推进公厕尽快整改到位的想法。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在8月25日之前完成整改。
部分整改后
限时整改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到位?今天下午,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暨整改工作推进会,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街道代表应邀参会。
会前,与会人员前往公厕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建设整改情况有了直观的认识。听证会上,在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公厕建设单位陈述情况后,行政部门向大家介绍了部分公厕建设标准与目前该公厕存在的问题,并具体列出夜间照明不足、无障碍卫生间紧急救助系统无人响应、男女卫生间未安装除臭设备等10条具体整改意见。
城市管理局代表
住建局代表
属地街道代表
随后,针对存在问题,听证员们提出各自意见建议。
杭州市人大代表 王 力
目前公厕正门直对小区一二层业主家的厨房,存在气味、私密性等问题,建议在正门处加建L型遮挡;
拱墅区人大代表 孙建磊
表示公厕虽小但涉及群众日常生活,希望抓紧落实整改,尽快投入使用;
律师 姚云旺
公厕交付前要做到有专人管理,可以贴告示或者关闭上锁等。建设部门要加快整改,尽早移交。
最后听证总结环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荣土提出:“公厕建设虽是小事,但关乎百姓日常生活,为民办实事不仅是要把事情做起来,更要把事情做好,解决‘小事情’,改变‘大面貌’,真正为周边百姓带来便利。希望在行政部门和我们的共同推动下,建设单位按照此次会议提出的10条整改措施,逐一对照整改落实,尽快完成交付。”
此次检察听证会既是一次关于推进“公厕革命”的良性互动磋商,也是相关部门凝聚合力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事”的生动体现。检察公益诉讼将持续深化与各领域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执法司法中的堵点痛点作为听证重点,加强全社会参与,让听证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素材丨邱吉、郑凯亮
编辑丨果兰
★
往期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