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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响应期间,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现场接待服务的提示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大厅现场接待服务的提示
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疫情风险,根据拱墅区疫情防控二级响应要求,自2022年4月24日起,拱墅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暂时关闭,暂停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服务,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告知。
一、暂时关闭拱墅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暂停现场接待“辩护与代理”、“控告申诉”、“综合咨询”等窗口业务。
二、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需要办理查询案件信息、申请阅卷等业务的,可通过浙江检察APP绑定相关案件,进行在线申请,或通过电话0571-85385369咨询。
三、信访人需要控告申诉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情况:(一)电话。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二)邮寄。请将控告信、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400弄7号。(三)网络。1.登录网页版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2.手机下载“检察12309”APP;3.关注 “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4.手机下载“浙江检察”APP。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反映诉求。
四、需要办理、递交其他书面材料的,建议先电话联系案件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由此造成的不变,敬请谅解。
相关业务可通过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
进行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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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 第九检察部
编辑 |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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