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浙江法治报》整版!拱墅:检察院里的“守运蓝”团队,守着大运河“为民、协同、奋进”

拱墅检察 2024-03-18

日前,《浙江法治报》以《检察院里的“守运蓝”团队,守着大运河“为民、协同、奋进”》为题,对拱墅区检察院“守运蓝”行政检察办案团队进行了整版专题报道。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拱墅:检察院里的“守运蓝”团队,守着大运河“为民、协同、奋进”

运河千年流芳,拱墅自古繁华。自隋唐以来,拱墅就是南北水陆交通要道和繁华商埠,造就了蜚声海内外的“十里银湖墅”之盛景。在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里,有一个“守运蓝”行政检察办案团队,这个团队以大运河文化为纽带,将大运河泽润民生、兼容并蓄、生生不息的精神融入检察血脉、植入检察基因,锚定目标、谋定后动、行稳致远,铸就了“为民、协同、奋进”的行政检察实践路径。

稳舵 ——与民同行

“守运蓝”行政检察办案团队的成员把大运河精神内核深深烙印在心中,将心系百姓、为民服务作为团队工作的落脚点,把稳前行之舵。紧盯解决群众实际诉求,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检察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是这个团队坚定的信念与追求。


2017年,因村里要进行农房改造,村民倪某被安置到附近地块。2018年,该地块被认定为有千年历史的章安故城遗址,需及时开发保护,倪某的安置房建设被叫停。于是,倪某向浙江省文物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因对公开信息内容存疑,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超过起诉期限,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其申请再审亦被驳回。


2020年11月,倪某向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起诉并无不当,遂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但是,不支持监督申请并不是终点,“守运蓝”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决定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1年3月,检察机关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为当事各方搭建“一站式”沟通的桥梁。听证会上,文物部门对遗址开发情况和后续规划作了说明,在倪某充分表达诉求后,相关行政机关也承诺将加快推进异地安置工作。


当事各方就问题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倪某当场表示息诉罢访。至此,历时4年,当事人的心结终于得以化解。


既保护了优秀文化遗产,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得以生动彰显。该案入选最高检首批“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并被国家检察官学院选中作为行政检察教学案例。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这是“守运蓝”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在办案中一以贯之的行动“航标”。团队依法守护民生民利的脚步不停,做实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一域长效长治,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思维,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推动完善执法体制,进一步扩大为民解忧纾困的“同心圆”,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提升监督质效。

2021年3月,检察机关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为当事各方搭建“一站式”沟通的桥梁


定锚 ——益企同行

聚四面之水、汇八方之缘,大运河精神与“守运蓝”行政检察办案团队所追求的共商共治、共享共赢理念一脉相承。团队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积极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以类案监督推动跨部门高效协同、数字化诉源治理,在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扛起了责任与担当。


在一起诉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登记行政争议案中,检察官发现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公司的问题在行政诉讼中时有出现,判断刑事犯罪案件中也可能存在这种问题,于是决定借助检察技术,从刑检办案数据中进一步挖掘监督线索。


“守运蓝”行政检察办案团队通过调取公司登记资料、社保信息、纳税信息,从大量数据中聚焦问题公司,随后实地勘察公司登记地址、走访行政机关等,发现辖区内极有可能存在大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公司的情形,且这些公司成立后均未开展正常经营。


最终,团队筛查出刑事案件45起,涉及200余家异常企业,查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公司74家,随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职,同时建议其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


案件办理后,团队还会同区委政法委和区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签订相关意见,并成立工作专班,共建“虚假公司综合治理一件事”多跨应用场景,打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数据壁垒,建起数据交换、业务协同、关联分析、异常预警的数字化治理模式,通过“法治营商环境共护”平台实现跨部门协同治理,以监督推进共享、以共享赋能监督,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022年1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拱墅经验为范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数字监督集中专项行动,借助“法治营商环境共护”平台对近年来杭州市内刑事案件中涉及虚假登记及关联公司的情况进行排查,摸排出为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的虚假登记公司线索4000余条,督促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依法处置1000余家问题公司。截至目前,全市已注销29家公司、吊销97家公司,将846家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年4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推广拱墅经验,开展虚假登记数字监督专项行动。该案被最高检评为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守运蓝”行政检察办案团队还创设了“公司变更公司法人恶意逃避法院强制执行”等多个数字化模型场景。在开展专项监督中,团队发现某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变更公司法人方式恶意逃避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遂举一反三开展类案监督,搭建“行政非诉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监督应用场景”,通过数字化手段对此类行为进行精准防治。


此外,团队还与法院、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就涉企行政处罚相对人的限制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事项深入研究,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政非诉领域执法司法协作配合的意见》。目前,首批35件案件线索已通过协作机制移送,助推区市场监管局对相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作出限制,成功督促30家经营主体主动配合行政处罚。该场景被纳入杭州市全域数字法治监督整体框架,市检察院推广应用后共排查430余条数据,发现监督线索65条。


同时,团队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检企沟通桥梁,在拱墅检企论坛上,围绕创业环境、恶意职业索偿、六稳六保、电子优惠券“薅羊毛”、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研讨交流,为企业经营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累计联系服务企业60余家,邀请人大代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学者、媒体代表等200余人参与,不断开发检察护航营商环境的新蓝图。

与区委政法委和区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签订相关意见,共建“虚假公司综合治理一件事”多跨应用场景


奋楫 ——向法而行

千百年来,大运河穿越历史、流淌至今,“守运蓝”行政检察办案团队从大运河的文脉中汲取精神滋养,乘风破浪、奋楫笃行。团队强化精准监督和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推动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全面提升,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行政检察力量。


团队致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延伸监督触角,树立法律监督权威。比如,创新法律监督报告,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同机制,着力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与法院、司法局会签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文件,创新司法行政联席会议、政情通报、联合调解等机制。


团队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创设“保障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先进表彰机制,凝聚了法治合力、浓厚了法治氛围。该奖项设立以来,先后对全区9家单位、27名个人进行表彰,使得依法行政氛围再上新台阶。团队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一批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长效机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并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纳入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手段树立法律监督权威。


近年来,团队所办理案事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广泛报道,工作经验多次被最高检业务厅、浙江省检察院转发,其中1件案例获评指导性案例、2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多起案件被浙江省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团队获评浙江省“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还被评为区级模范集体。团队氛围融洽、凝聚力强,培养了一批行政检察专业人才,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行政检察专业人才、杭州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专业人才,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次,被邀请赴最高检研修班授课、出席最高检新闻发布会现场,还被聘任为“检察官教导团”为全市检察官讲课;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市民行检察办案能手业务竞赛办案能手、市级检察办案能手、市级优秀女检察官、市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名干警分别获评首届杭州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检察业务标兵、能手。

率先创设“保障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先进表彰机制,凝聚了法治合力,先后对全区9家单位、27名个人进行表彰

“行者”无疆,万里可期。接下来,拱墅检察将进一步把“为民、协同、奋进”的“守运蓝”团队品格融合到“四大检察”的鲜活实践中,从个案办理到自觉融入社会治理、从小切口到大保护,为守护创新贡献检察智慧,走好为民护企远航之路。


来源:浙江法治报



编辑 | 李伟


往期精选

 守运青年 · 学丨李亚峰:寻衅滋事罪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

 “代订五星级酒店低价房,入住免押金”

• “墅”榜样丨拱墅区“担当作为好支书”——胡宇翔

 半程蓄力 全力冲刺丨拱墅检察召开半年度工作总结分析会暨支部书记擂台赛

 酒吧老板的“开房”新业务

 “墅”榜样丨杭州市“新时代好党员”——吴志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