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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批!
全省首批
近日
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大会
暨“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进会上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东新检察室
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检察室”
此次会议共命名15个单位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枫桥式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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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四至工作法”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显成效
东新检察室自2013年成立以来,在开展调解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提炼出“眼至、耳至、法至、心至”的调解“四至工作法”。“眼至”即细心观察,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细节中抓住问题突破点;“耳至”即以足够的耐心倾听,听全诉求、听准原因、听懂心声;“法至”即充分释法说理,让法治浸润人心;“心至”即用心沟通,从当事人的切身角度思考,用真诚赢得信任,真正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案结事了人和,确保基层安全。
东新检察室后将“四至工作法”在全市率先“升级”,创新推出“提前介入阶段检察调解、和解保证金制度”两项举措。对在侦查阶段具备开展调解可能性的案件由检察室提前介入,实现调解关口前移,近三年来成功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9件。依托基层调解委员会设立第三方账户,在矛盾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时存管加害方能先行履赔的资金为保证金,消除双方顾虑,奠定和解基础。依托上述机制,成功促成环北市场相邻摊贩轻伤害案件达成和解,该案被评为杭州市“枫桥经验”典型案例。
素材丨东新检察室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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