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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入驻!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在原有的基础上,整合执法办案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速裁法庭等工作优势,建立‘一站式’办案模式,形成‘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工作流程,进一步助推刑事案件高质效办理。”
为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在严把案件质量关基础上依法科学缩短办案周期,3月1日下午,拱墅区检察院、拱墅区公安分局举行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会签仪式。拱墅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
会上,拱墅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与区法院共同就刑事案件侦查、审查、审判全流程“高质效”协作、“全方位”保障等内容深入交流,进一步形成统一认识、明确落实举措。
《意见》明确,依托执法办案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速裁法庭等平台,加大刑拘直诉案件侦办力度,加强追赃挽损、促进刑事和解,从源头扫除“久拖”阻碍;检察官驻点公安轮岗,对速裁、简易程序案件“一站式”快速侦查、预审,开展繁简初筛和简案直办;协调类案、“拆并案”集中排庭、集中宣判,缩短流转时长。拱墅区检察院配套出台了相关内部意见,进一步规范办案期限。
拱墅检察将以此次机制会签为契机
进一步加强与各政法部门的协同配合
探索“一站式”办案新模式
助推刑事案件高质效办理
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拱墅建设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供稿丨第二检察部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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