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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丨拱墅检察印发办案规范,以知识产权案件“一类事”办理赋能新质生产力

拱墅检察
2024-10-22

为切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实知识产权“一类事”改革,近日,拱墅区检察院制定并印发《涉企知识产权“一类事”办案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以检察综合履职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为目标,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知产案件办理,着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质效,持续优化杭州市拱墅区营商环境。


《规范》指出,要立足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确立“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工作方向,在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基础上整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四合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抓手,通过“一案四查”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撬动“四大检察”联动履职。一方面,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宽严相济办理企业侵权违法案件,引导扶助企业合法、绿色、健康发展。


《规范》明确,要体现检察机关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全文分为《总则》和《实施细则》。《总则》明确了涉企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对听证、专家意见、鉴定等问题进行规范适用,并提出构建多部门跨单位协作机制等。《实施细则》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分类规范。一是通过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二是通过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三是通过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规范》要求,要以拱墅区检察院设立的“营商环境检察e站(知识产权联络站)”服务企业为窗口,加快推动《办案规范》落地见效。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在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丨第四检察部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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