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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贻影检察长赴上城、滨江、拱墅调研

杭州检察 拱墅检察
2024-10-22

6月4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先后到上城区、滨江区、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走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上城区委书记章燕、滨江区委书记章登峰、拱墅区委书记李志龙等陪同调研。


在听取上城区院、滨江区院、拱墅区院工作汇报后,林贻影对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





坚定政治忠诚,将“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铸之于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学、对着问题改,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注重人才强检,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注重青年人才培养力度,以高水平人才梯队建设为高质效检察履职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坚持同频共振,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践之于行。要扎实推进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增强护稳定、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的检察履职实效。要立足区情,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大运河公益保护等品牌创建,谋深做实服务举措,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要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落实好年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的意见》,凝聚更大工作合力,以精准监督护生态之美。




坚守主责主业,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之于实。要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作为推进浙江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深刻把握“三个善于”内涵要求,切实把“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主线贯穿于“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全过程。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持续强化逮捕权、公诉权的依法运用,抓好省院正在开展的“移送单位撤回起诉”专项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要不断加强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紧扣检察职能,以司法办案为根本立足点,不断提升监督办案的亲历性,不断强化检察为民实效,推动基层检察室建设进一步提能升级,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来源丨杭州检察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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