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文字游戏、搞霸王条款,APP免费试用套路何时休
继“自动续费”乱象之后
一些App的套路又“上新”了
日前有媒体报道
一些手机App推出
“7天免费试用”“1元享7天”等服务
却暗藏续费的陷阱
有的点击免费试用后
即默认包月包年套餐
有的低价试用并宣称低价续费
结果续的是高价套餐
有的免费试用期界定模糊不清
隔段时间第二次点击
即默认支付一年会员费
漫画:高岳
“免费试用”
变成“买一年会员赠送7天”
“因为想用一个滤镜,下载了一款修图App软件,软件页面显示‘七天免费试用,到期自动续费98元,可随时取消’。我以为开通7天内免费,其间取消就不收费了,结果被直接扣了一年会员费98元。”河南郑州的吴女士前不久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这叫什么免费试用,这明明就是买一年会员赠送7天”。
吴女士感觉被骗,找该App客服申请退款,客服以已经使用过App为由表示无法退款。“以后再也不信什么免费试用了,都是在搞文字游戏。”
当下
“7天免费试用”
“1元享7天”等
已经成为很多App软件
招揽用户的重要手段
观察君梳理发现
和吴女士一样掉进
App“免费试用”“低价享用”
陷阱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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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何女士
前几天,重庆的何女士查自己账单时,发现一笔108元的支出。仔细梳理后发现,这笔支出来自一款美颜相机App的扣款。
“之前根本没注意被扣了108元。后来才想起,前段时间我下载使用过这款App,当时App页面显示有‘七天免费试用’活动,我就点击试用了,没想到点击免费试用即代表同意开通会员,7天后直接扣了108元,也没有任何提醒。”何女士说,这也太坑人了。
湖南衡阳的郑女士
湖南衡阳的郑女士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她告诉记者,其“免费试用”一款视频剪辑App软件,结果被扣了一年会员费168元。
郑女士说,前不久,她临时需要使用下视频剪辑软件,在手机应用商城搜索到一款这类App,称“七天免费试用”。她点击免费试用后,当天便取消了试用以及与之绑定的“订阅”,可仍然被扣了一年会员费。
“我多次向该App客服申请退款,客服说我使用过该App就无法退款。后来我打12345投诉,经协调,客服才同意退款。”郑女士说,明明宣传的是免费试用,用了就要扣钱,这不是骗人嘛。
北京丰台的唐先生
家住北京丰台的唐先生最近账户莫名其妙被订阅项目扣款40元。回想了半天,他才想起来两周前试用过一款动态壁纸App软件。当时该App显示有新用户“1元享7天”低价活动。可没想到3月13日直接扣了他“超级会员包季费”40元。
“我什么时候成了超级会员?”唐先生不明所以,联系App客服,对方一开始以“具体以展示页面为主”打马虎眼,在唐先生不断追问下才发来一张图,图中有个红色的箭头标识,“点击最右上方的‘会员活动’可以看到完整截图”。
在层层点击后,唐先生看到了“前两周1元每周,后续40元每季度自动续费”的信息。经过反复对比,甚至不惜重新花钱尝试后,唐先生才发现,点击“1元试用七天”付款时,支付过程中有小字体的“支付说明”显示“前两周1元每周,后续40元每季度自动续费”,但整个支付过程几乎是一闪而过,且有部分字体还被遮挡,让用户很难注意到。
山东枣庄的张女士
山东枣庄的张女士则被“免费试用”App扣了198元。她告诉记者,今年春节期间,自己想使用一款App的“拼图”功能,App的页面显示“三天免费试用,198元一年,可随时取消”。可她刚点试用,就被直接扣款。
后来她才想起,自己半年前也曾使用过该App的“免费试用”功能,当时她使用该App拼了一张图,之后马上取消了该服务,整个过程用时不到10分钟。
总结起来
“免费试用”乱象
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第一,消费者开通App免费试用后被立刻扣费,免费试用其实是“购买一个月至一年的服务,免费前几天”;
第二,免费试用期还没结束就提前扣费,如某软件宣传免费试用期3天,却在免费试用的第二天没有任何提醒就为消费者续费为会员;
第三,试用期满变为自动续费,不给予任何提醒,如7天免费试用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付费会员。
不少受访者坦言,踩过App“免费试用”的坑,但因为所扣费用不是太高,维权又太费精力,再加上一些App都联系不上客服,最终只能自认倒霉。
此外
“免费试用”的陷阱还有很多
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
消费者对APP“免费试用”的吐槽
多达1.9万余条
微博话题
#本想免费试用结果被扣一年会员费#
阅读量达1.4亿、讨论量1.3万
最高位于微博热搜榜第4位
话题在微博热搜被发酵后
网友们也直接“点名”了
不少APP
部分网民吐槽
付费提示一闪而过
解释条款含糊不清、不完整
也有网民表示
免费试用之前应该看清楚规则
专家:商家应明确义务
一些商家在格式条款中未写明免费试用、低价享用优惠方案的详细解释,且很多消费者往往也不会翻阅格式条款,导致陷入“免费试用”陷阱的情况屡见不鲜。
对此,受访专家认为,商家应当明确、详细地写明免费试用的解释条款,并以显著、易于理解的方式提醒消费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天凡说:“商家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若未达到‘合理提示’的要求,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不构成合同内容。”
就如何规制这一乱象?
近期,尽管有关部门针对自动续费问题出台了更为明确的规范,但关于“免费试用”的条款仍显不足。
要从根本上规制这一乱象,还需多方形成合力。
相关部门除了扎紧监管“篱笆”,不妨也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把违规商家公之于众,既对各类平台起到督促与震慑作用,也让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警惕“免费试用”的消费陷阱。
相关企业应意识到,“套路”消费者绝非长久之计。作为一种营销方式,“免费试用”本该既能利好消费者,又能为商家“拉好感”,其存在无可厚非。但如果在规则和流程上耍心机、藏手段,企图用一锤子买卖对用户“割韭菜”,不仅败坏路人缘,还会触碰法律底线。只有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因此,主动公开并透明披露试用条款,严禁任何形式的误导性宣传,不仅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更是实现长远发展的题中之义。
此外,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天上不会掉“馅饼”,“免费试用”前应详细了解商家规定的试用期及之后的相应后果。如果不打算继续使用该App,也要及时退订或拒绝购买。
来源:法治日报、光明网、正观新闻、广州日报、澎湃新闻、上海新闻广播、网友评论等
编辑:袁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