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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男子酒驾发生事故不敢报警 还误会别人是“碰瓷”

点击「蓝字」可快速关注微信名: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一男子酒驾发生事故后,一直待在车内不报警也不下车,还误会是同车人员与他人合伙碰瓷,如此“奇葩”的“剧情”就发生在寻乌。






事情经过


2021年3月5日00时17分许,刘某驾驶一辆小车途经寻乌县长宁镇城北红绿灯路段时, 在向右变更车道过程中不慎与一辆同方向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邱某及乘车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并未第一时间下车查看伤者,而是将车辆移至旁边辅道上打起了电话,并指责自己的同车人员伙同两位伤者碰瓷,故意制造事故勒索钱财,对方见状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交警到达现场后,刘某立即向民警反映称对方可能是碰瓷的团伙,随即民警对双方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3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邱某未饮酒。在问及刘某怀疑对方碰瓷的理由时,刘某称自己和同车的朋友也不是很熟,而且也明知道自己当时喝了酒,所以就怀疑是同车人员伙同他人在知道自己酒驾后故意别车过来的。最后经过调查,所谓“碰瓷”,不过是因为刘某酒后驾车,心里有“鬼”臆想出来的,他们双方根本就互不认识,最终刘某也对自己的怀疑表示抱歉,同时也查明摩托车驾驶员邱某系无证驾驶。经医院检查只是受了轻微伤,事故赔偿方面也已协商处理好。

经县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后对该起事故作出如下认定: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肇事地点,变更车道时影响了相关车道内正常通行的车辆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邱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负事故次要责任。并分别对双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记分、罚款处罚。

交警提示:

如果当时刘某不是因为喝酒后心里“有鬼”,

相信也不会发生上述的一幕,

因此,

再次奉劝广大驾驶员要遵章守法把车开,

坚决抵制酒后驾车!


编辑:刘春

审核:李成林

素材来源:事故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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