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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男子低头拿手机,结果追尾了
事发经过
事发当晚,陈某驾驶小车沿206国道寻乌县路段行驶,19时05分许,在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低头拿了下手机,未注意到前方一辆临时停靠的车辆,便径直和前车追尾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幸的是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立即拔打了报警电话。
寻乌县公安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双方也争执不下,陈某说是前车驾驶员邝某突然停车,导致自己避让不及发生碰撞;而据邝某及其同车人员陈述,当时已经把车停下并提前开启了双闪灯,是陈某自己没看到撞过来的。随后,经过民警仔细勘察及调取现场的监控视频发现,事实与陈某所阐述经过有出入,最后在对其作进一步的询问中,陈某才承认自己是因为拿了下手机,未观察到前方车辆不慎发生了碰撞。而事发当时,驾驶员邝某送朋友也正好到达目的地要下车,便将车辆临时停靠在路边,在打开的车门的瞬间就发生了事故,好在撞击力度不大,只是虚惊一场。
最后,经县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后对该起事故作出如下认定:当事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邝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近年来低头一族们越来越多,开车时接打电话、走路时玩弄手机都会分散注意力,往往会引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提醒,无论是开车还是骑车都要集中精力,一旦低头分神,会使驾驶人看不到道路前方情况,难以对突发情况作出反应。千万不要以为行驶过程低头看手机就几秒钟无所谓,恰恰相反,事故往往就因此发生。
编辑:刘春
审核:李成林
素材来源:南桥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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