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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开展消毒清洁工作的公告


关于全市开展消毒清洁工作的公告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市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消毒清洁。现公告如下:一、消毒清洁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17日,继续开展2天集中全面消毒消杀,完成后自动转为日常消毒消杀。消杀完成后,做好相关场所的清洁工作。二、消毒清洁方式根据环境风险、污染程度和物品特性,可选择消毒剂喷洒、喷雾、擦拭、浸泡等化学消毒方式,或紫外线、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煮沸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或密闭封存、长时间静置。三、消毒清洁范围对全市所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庭环境进行消杀。重点为所有曾纳入封控、管控的小区(村居)、家庭,商场超市、沿街商铺、农贸市场、酒店宾馆、办公楼宇等重点场所,拟复工复产企业、餐饮企业、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物资保供企业、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公交车、出租车、共享单车等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市(区、中)直单位、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单位、驻市部队等重点单位,学校、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区楼道、扶手、门把手、电梯等公共部位,垃圾投放点、垃圾车、垃圾桶、公共卫生间、化粪池、旱厕、明沟暗渠等重点点位。四、家庭环境消毒(一)居民负责对个人家庭居所进行清洁消杀,倡导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不随地吐痰、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二)提前购买储备好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用餐前、外出返家后、接触外卖快递后、清理垃圾后、接触电梯按钮和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及时进行洗手或手消毒。对购买物品外包装全面消毒。(三)切实做好房屋日常清洁消毒,加强对厨房、客厅、卧室、储藏室、衣帽间、卫生间等房间的清洁消毒,餐(饮)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冰箱、冰柜外表面消毒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内壁消毒移除冰箱内物品,待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参照“物体表面”消毒方法;当储存的冷冻食品有明确污染或疑似污染,建议按医疗废物处理。(四)在做好清洁消毒的同时,提倡开窗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可使窗户常开。五、注意事项(一)各县区、各单位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消毒消杀工作。(二)坚持兼顾有效性、安全性、环保性,科学开展预防性消毒、终末消毒,选择对环境污染小、物品损害程度低、效果有保证的消毒药品及方法,避免过度消毒。(三)消毒消杀药械等用品须符合国家标准,作业过程要严格执行消毒消杀技术规范要求。(四)化学消毒剂多属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存放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应放置于避光、避热的阴凉处,确保儿童不宜触及。(五)压实“四方责任”,各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对所负责的场所组织消杀。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通力协作,人员车辆尽量不要外出,确保消毒消杀工作顺利进行。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配合。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主编:高斌编审坚参 何胜科
编辑:王舟宁 代旭来源: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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