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步有序推进复商复市的公告
关于稳步有序推进复商复市的公告
为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25日零时起,全市各县区分阶段、分批次、分区域有序推进复商复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序推进复商复市 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选择具备防疫条件、能够满足群众采购需求的商超,经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评估验收合格后复商复市,商超实行错峰限流,居民原则上实行限时出行、定点购物;诊所、药店、母婴店、理发店等民生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营业,实行错峰限流;私家车可流动、除家人外严禁私自随意载人;机动车维修企业有序恢复;餐饮、网吧、酒吧、电影院、KTV、朗玛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继续暂缓营业,景区景点、文化活动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执行“三个暂停”,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监所等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二、复商复市条件 市场主体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商复市: (一)防控机制到位。制定复商复市方案,应包括市场主体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建立从业人员“花名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人员可返岗上岗,全面排查停工期间员工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核酸检测、健康码等信息,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严格审定返岗员工名单。对有发热、干咳、咽疼、乏力、腹泻及四肢酸痛等症状的、7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已判定密接和次密接的、与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的员工,暂时不得安排返岗。(三)场所消杀到位。对复商复市涉及的所有场所进行1次全面规范终末消杀,办公场所、营业场所、门廊、垃圾临时堆放点等重点部位由经营场所安排专人定时消杀。
(四)安全评估到位。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监测评估机制,推动人、物、环境同防,市场监管、疾控、应急部门要加强消毒过程和效果评价,对人员、场所、设施及物品,进行全面检测、查验和评估,确保安全可靠。
(五)物资储备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储备相关设备以及不少于30天用量的防护口罩、消毒酒精、测温仪器、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经营场所要确保销售的商品、药品等品类齐全、货源充足,有稳定的供货渠道。
(六)安全保障到位。复商复市前,完成供电、供水、供气、危化品储存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办公场所、经营场所、仓库、作业环境等场地的安全检查。
以上涉及内容均建立工作台账备查。
三、复商复市审批(一)开展自查。各市场主体对照以上“六个到位”,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提交申请。自查后,各市场主体向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承诺书、复商复市自查情况报告。
(三)审核审批。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明确是否同意恢复营业,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承诺书、自查情况报告、审批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内容自行规定。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市场主体,严肃追究责任。现场核查达标后,即可营业。
四、落实落细常态防控(一)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各相关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错峰限流、通风消毒、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环境监测评估、定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专人负责监督落实,对所有进入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医用口罩、“一米线”、“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要求,防止人员聚集。
(二)落细落实闭环管理。对重点岗位、一般岗位人员实行分类管理,高频与外界物品、人员接触的重点岗位人员,要落实1天1次核酸检测、上下班各1次抗原检测,严格落实内部闭环管理、集中居住;其他岗位员工落实2天1次核酸检测,加强闭环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实施“点对点、一站式”通勤。
(三)落细落实持证上岗。为核酸检测结果正常的人员制定上岗证,核酸结果异常的,第一时间收回证件,第一时间停止工作,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处置。
(四)落细落实防疫培训。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员工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出现发热、干咳、咽疼、乏力、腹泻及四肢酸痛等症状的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五)落细落实应急处置。员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疼、乏力、腹泻及四肢酸痛等症状的,所在单位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第一时间上报,对其本人及其密接、次密接采取隔离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暂停生产经营,落实终末消杀。
(六)落细落实就餐管理。有食堂的市场主体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市场主体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员工就餐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禁止聚集用餐。餐具、炊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以上涉及事项由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负责监督。
五、加强巡查监管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安排好各自复商复市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不定期对复商复市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督查暗访,切实督促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防疫规定、造成传播隐患的一律关停,并依法依规从严快速处置。市场主体要保持价格稳定,严禁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请广大市民朋友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出门戴口罩、排队一米线、乘车间隔坐、购物不扎堆,不抢购、不囤货,不聚集、不访友,共同维护市场稳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编辑:格桑德吉 王舟宁 刘枫 宋键钧 王豪来源: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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