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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你】濮阳这五类儿童,今秋可享12年免费教育

2017-04-22 濮阳日报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秋季学期,河南省将实现困境儿童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孤儿、特困儿童、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以及其他困境儿童被列为保障对象。

  河南省对5类困境儿童精准帮扶

  为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河南省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从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参与、安全保护和权益维护各个领域为困境儿童建立健全分类保障制度。困境儿童主要包括5类,河南省将针对不同类型的困境儿童实行分类保障、精准帮扶。

  ■孤儿 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符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条件的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特困儿童 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重病重残儿童 是指因自身患重大疾病(病种参照河南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关重大疾病名录)、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导致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贫困家庭儿童 是指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中就医、就学、维持正常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由当地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

  ■其他困境儿童 包括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伤害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打拐解救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子女、受虐待儿童、被恶意弃养儿童等需临时救助庇护的儿童。由各级民政部门及其所属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或临时监护的其他困境儿童,参照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额执行。

  同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困境儿童,或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对象条件的,要纳入救助保障标准最高的对象范围,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择高享受,不得重复认定,不得重复享受。

  建档立卡困境儿童将享受12年免费教育

  为保障困境儿童的受教育权,河南省将进一步强化教育保障支持措施。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实现困境儿童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

  对建档立卡的学前教育阶段3~6岁困境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对建档立卡的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并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

  对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费、住宿费,按照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对建档立卡的职业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费,按照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未建档立卡困境儿童,当地参照建档的执行

  对未建档立卡的困境儿童,由当地根据自身财力,参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关政策执行。

  对残疾儿童,要建立随班就读等支持保障体系。全省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入学和不失学,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另外,河南省还将加强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对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

(郑报融媒记者 张竞昳)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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