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生效的重要财税法规 | 威科先行
2020年8月生效的重要财税法规
中央
1
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容摘要:规范了免税资格申请程序、复核程序等事项,调整《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等目录,《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6〕40号)同时废止。
文 号: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2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
内容摘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资产评估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需按照要求备案,并对备案范围、备案程序、备案时点等内容进行规范,并另附证券服务机构备案表格。
文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2号
生效日期:2020.08.24
3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容摘要: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向财政部、证监会备案,并对备案材料和方式、核验和公告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备案具体操作实施全程网上办理。。
文 号:财会〔2020〕11号
生效日期:2020.08.24
4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
内容摘要:侧袋机制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将难以合理估值的风险资产从基金组合资产中分离出来进行处置清算,确保剩余基金资产正常运作的机制;同时规定了侧袋机制的启用条件、实施程序和主要实施环节的操作要求。
文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41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5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内容摘要:明确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同时符合五项条件:等分化,可交易;信息披露充分、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和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
文 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5号
生效日期:2020.08.03
6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
内容摘要:整合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整合优化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建立“查审分离”的处罚工作机制;同时,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权利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等处罚工作全流程做了规范。
文 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8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地方
7
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
内容摘要: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等18项“首违不罚”事项。对税务日常管理中发生率高、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年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8
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内容摘要:对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19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了裁量标准,确保长三角区域内对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做到“同事同罚、公平公正”。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9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内容摘要:对违法事项的大类进行了重新划分,并根据处罚依据的法律位阶,优化了同一类别违法行为的顺序。修订后的裁量基准共7大类55项,违法行为裁量阶次181项,增加26项。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10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内容摘要: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5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11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扩大调整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
内容摘要:对40余种耗用农产品制作产品的全省统一的扣除标准进行明确,并规定:计算面粉加工企业可扣除进项税额时,对生产面粉的同时生产出的副产品(如糠麸等)不再参与扣除;计算棉花加工企业可扣除进项税额时,对生产棉花的同时生产出的副产品(如短绒、棉籽等)不再参与扣除。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1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12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内容摘要:除个人销售住房外,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不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按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的5%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4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1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
内容摘要:调整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等三项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文 号:京建法〔2020〕6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14
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
内容摘要: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组织从事金融业务、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和其他部门实施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以及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文 号: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生效日期:20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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