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威科专家问答】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涉税风险问题解答

巴海鹰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 2024-07-01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力邀知名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税务合规领域合伙人组成专家团队,专业及时为企业解答实务问题。


本文摘录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专家巴海鹰老师解答的问题,供用户参考学习。


作者介绍



巴海鹰


巴海鹰女士,来自中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


巴海鹰女士曾经服务于德勤和普华永道中国的企业税务服务组、间接税组,具有为国际、国内客户提供税务咨询、税务复核、税务筹划及专业培训的丰富经验。她服务的客户行业范围广泛,例如:金融行业、能源行业、制造行业、软件行业、房地产行业等。


巴海鹰在跨国并购的税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包括交易架构税务优化、私募股权基金架构、上市相关税务服务及交易后整合服务等多个领域。她为国内外并购案提供过商务和税务咨询以及税务尽职调查等服务。她还为多家客户提供过跨境服务免税。


巴海鹰女士是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中税协全球税务治理领军人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澳大利亚IPA。她拥有税务管理和稽查的实践经验,以及经济学和税务知识理论功底,能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税收咨询、筹划方案。


问题一


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直接对公账户划拨,不签订借款合同也不计提任何利息, 涉及哪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是否有潜在涉税风险?


解答:


1)增值税:借出方应视同销售,按“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如为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9年20号,目前该政策无延期)。借入方不得抵扣进项。


2)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关联方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有权对借出方收入进行纳税调整,但如果关联方均为境内企业且实际税负相同,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税务机关可以不进行纳税调整。借入方未取得合法票据,不得税前列支扣除。


3)潜在税务风险:如果被税务机关稽查调整,可能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未签订合同,借款期限,金额可能不详,如遇税务机关检查,可能存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基等争议;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有权责令整改,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问题二


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签订无偿借款合同,不计提任何利息, 涉及哪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是否有潜在涉税风险?


解答:


1)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影响,请参看问题一的答复。


2)潜在税务风险:如果被税务机关稽查调整,可能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有权责令整改,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与第一问不同的是,签订合同一般明确规定了借款金额,期限,如遇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基都比较好确定。


问题三


集团内关联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签订有偿借款合同,双方计提利息,利率在7%以上;计提利息会开具发票,涉及哪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是否有潜在涉税风险?     


解答:


1)增值税:借出方按“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销售贷款服务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只能开具普票。但是借入方购进贷款服务进项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企业所得税:借出方按照实际利息收入确认,如税务机关调整,按照实际调整数确认收入。借入方如能提供关联方独立交易相关证明资料,不超出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的利息可以凭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实际扣除;如未能提供关联方独立交易相关证明资料,不超过规定关联方债资比(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并且不超出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如实缴资本额低于注册资本额,实缴资本额与注册资本额的差额部分对应的利息费用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3)潜在税务风险提示:需关注贵公司所在省份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威科栏目推荐-问答全库


官方问答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问答栏目,收录有财政部、税务系统(除国税总局外还包括全国各省市税务局百余个)等官方机构公开发布的咨询问答。


截止2021年3月,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已收录官方问答近5条。


还可以在搜索框中输入关键词进行检索,并通过左侧导航栏的“主题分类”、“回答机构”、“地域范围”对检索结果作多维度筛选。



专家答疑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力邀知名税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税务合规领域合伙人组成专家团队,专业及时为企业解答实务问题。


进入问答栏目,点击“我要提问”提交问题。我们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专家答复发送至您邮箱。



威科先行精选多税种多行业涉税疑难问题专家解答内容推出精品合集,以期对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提升税务合规能力提供参考。致敬提问企业的支持和信任,感谢所有专家百忙中详细专业的解答回复。本专题会定期更新,欢迎关注!






推荐阅读



不可错过的金融财税一线快讯请您查收!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第二批)

重磅!印花税法(草案)公布!附对比图

【威科 | 直播】近期热点税务问题:监管趋势与常见争议焦点


Wolters Kluwer | 威科先行


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是威科集团(WoltersKluwer)为中国财税专业人士打造的在线信息库产品,集法规、案例、实务指南、专业解读、智能工具等于一体,为您高效检索,精准决策提供综合信息解决方案。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