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最新在线访谈,官员披露未来监管动向
4月15日10:00-11:00,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有关情况讲解“在线访谈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黄立明组长就税务部门《意见》落实有关情况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以下内容节选自访谈文字实录:
[网友] 最近,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这个文件会对全国的税收管理产生什么影响?
[黄立明]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3月24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概括来说,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四方面的突破:
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经历三次大的变革,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的是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的是国税地税“合并”;这次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其特征可概括为“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将不断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
二是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了部署,而且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比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的精确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
三是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见》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四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的转变。
我们税务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抓好《意见》落实,更好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网友] 我看到《意见》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推进精细服务,请问今年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方面具体会有哪些变化和改进?
[黄立明] 纳税人您好,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从第三方调查可以看出。我们的纳税人满意度综合得分由2014年的82.06提升至2020年的86.1分。
按照《意见》部署,税务部门将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这一新体系有四方面特点:
一是需求响应更加及时。
二是服务更加智能化个性化。
三是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四是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今年税务部门已经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是落实《意见》关于“精细服务”的重要体现。为了使“春风行动”的惠民举措更有针对性,我们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需求调查活动,于2月24日召开了2021年“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
从目前的实施情况看,100条措施中已有超过1/5如期落地,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比如在“春风行动”中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精准推送相关信息,让纳税人缴费人直达快享。又如,推出“服务好不好 纳税人缴费人说了算”的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举措。广东、海南、重庆、厦门、山东、深圳等地税务部门已经第一时间招募了纳税人缴费人作为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在“智能导办”主题集中体验活动中,体验师提出了改进预约办税功能等19条意见建议,税务部门第一时间跟进,推进“智能导办”逐步优化完善。
相关措施将会逐步推出,我们计划在7月1日前使80%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前100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满。
[网友] 今天是4月15日,正值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税务部门根据《意见》已经开展或将要开展哪些活动?
[黄立明] 网友您好!今年我们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助力开局“十四五”。今年我们的活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聚焦宣传《意见》。我们将组织开展“深化改革 优化执法 改进服务”系列宣传活动,系统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改革的发展历程及成就。
二是聚焦宣传各项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措施。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重突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宣传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着力解决办税缴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三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宣传税务部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及“十四五”规划涉税任务的举措,对于继续实施和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宣传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四是聚焦宣传税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讲述决胜全面小康的‘税月’故事”活动,展示税务系统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做法及成效;开展“助力开放 国际共赢”宣传活动,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税务的责任与担当。
五是聚焦税法宣传普及教育。税务总局将组织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务人讲税法”活动,利用“青少年税法学堂”网站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税法的知晓度和遵从度。
[网友]我发现《意见》里提出了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的相关内容,请问你们将计划如何实施呢?
[黄立明]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税收大数据是智慧税务的重要基础。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确保税收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网友]《意见》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此,税务部门将如何具体落实?
[黄立明] 这句话是《意见》改革目标任务中“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的具体体现,要求税务部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于这个问题,税务部门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着手。
首先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来讲,在柔性执法当中显温度。《意见》要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还要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同时,不断推进“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31日公布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续我们还将继续发布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
另一方面,对税务人来讲,在规范执法中显公正。税务总局一直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意见》就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做到监督有力才能防止执法随意。
[网友] 纳税缴费是所有纳税人和缴费人都关心的问题。请问,税务部门即将推行的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具体有什么举措?
[黄立明]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始终以纳税人办税难点、痛点、堵点为突破口,减负担、简流程、优服务,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接下来,将按照《意见》的要求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
一是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实现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
三是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推进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建设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推进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四是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
五是积极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优化12366服务平台,推出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个性需求,精准提供线上服务。
六是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及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网友]《意见》中对打击偷逃税行为有什么新动向?税务部门有什么新办法?
[黄立明]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同时,对各类偷逃骗税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范和打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不断优化相关制度建设、完善税收政策,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畅通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进一步提升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以防控和打击,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不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断优化税收法制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网友]《意见》强调创新监管机制,下一步税务部门会怎样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守法企业?
[黄立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就是对守法者最好的保护。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自2018年8月以来,我们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今年2月底,累计查处“三假”企业36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5亿元,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92亿元;配合公安机关对2万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4863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的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
按照《意见》的要求,税务部门仍将持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充分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运用,进一步提升税务监管的精准性,建立动态“信用+风险”体系,从而实现“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人工智能,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生成风险等级,做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二是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对发票开具、使用的全环节全要素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网友]《意见》提出来要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能否介绍一下以往我们的经验、成果和发展方向?
[黄立明]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与厚爱,近年来税务总局倡导建立并健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这是国际税收领域第一个由中国主导建立的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平台。它推动了“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方面的工作交流、经验分享和跨境合作,也有力促进了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一整套机制。在北京设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设立了“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上线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官方网站,创立了《“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还开通了“一带一路”专席。
二是开展了一系列活动。2019年,在浙江举办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正式建立征管合作机制。2020年,组织召开13场线上会议,助力抗疫情、促发展,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疫情特殊背景下创造了一个交流平台。
三是取得了一连串成果。2019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了税收征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联合发布了《乌镇声明》,并制定了税收征管合作行动计划,建立了税收协定网络。
四是收到了一揽子成效。截至去年底,共举办了20期国际税收征管业务培训,来自71个国家和地区的789名财税官员参加培训,切实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的共同提升。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涉税争端,为跨境企业消除了重复征税。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合作网络,推动各方税收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各国企业共同发展,更好地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网友]《意见》提出要精诚共治,税务部门在拓展税收共治格局上有什么新的举措?
[黄立明]网友您好,在这里,我代表税务总局向大家的鼎力支持和真诚襄助表示衷心感谢!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措施:
一是部门协作推进改革。如《意见》提出,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等。
二是社会协同相向发力。如《意见》提出,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
三是司法支持保驾护航。《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做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税警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
四是国际合作互惠共赢。《意见》要求,强化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更好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
[网友]在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方面,《意见》提出要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请问下一步是否会有具体的制度安排?
[黄立明]对于《意见》提出的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的改革任务,税务部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具体落实:
一是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比如在总结长三角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试点的基础上,向京津冀、成渝双城地区拓展,进而推向全国范围;
二是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实现资质区域间共认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进;
三是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从而实现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将更加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网友]数据要在多个部门之间“跑起来”,数据也要在内部“跑起来”,税务部门在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方面有那些具体安排?
[黄立明]税务总局一直重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感,并将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作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一项重要工作,税务部门已经推行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综合申报和财产行为税10税申报试点等措施,下一步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在2021年逐步推进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整合试点,同时,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
[网友]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黄立明]《意见》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出了六大方面重点任务,涉及24类改革措施,可以概括为“六个有”,即“治税有数、执法有章、服务有效、监管有方、共治有力、组织有序”。
一是治税有数,全面推进税务执法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着力解决信息化支撑牵引作用和大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二是执法有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着力解决税务执法统一性、规范性、精确度不够等问题。
三是服务有效,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着力解决税费服务实效性、便利度、精细化不够等问题。
四是监管有方,精确实施税务监管,着力解决监管方式不精准、一些领域监管不到位和对市场主体带来不必要干扰的问题。
五是共治有心,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共治合力、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六是组织有力,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着力解决纵向各层级和横向有关部门职责不够优化等问题。
[网友]改革将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哪些不一样的感受?
[黄立明]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始终以纳税人办税难点、痛点、堵点为突破口,减负担、简流程、优服务,以税务人的“用心”,换来纳税服务的创新,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未来,纳税服务仍将继续提质增效,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这一税费服务新体系有六大特点:
一是便利多了,优惠享了。为了进一步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意见》提出要推动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并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同时,用活税收大数据织就的信息网,让企业及时收到优惠政策的“温馨提醒”,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二是材料薄了,负担小了。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很多人体验到了办税缴费的便捷。这种便捷离不开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只有不断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和互联互通,最大化减少信息藩篱,让纳税人缴费人从点点滴滴中感受办税缴费新变化、新体验。
三是网上办了,不用跑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总局提出“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系列举措,第三方调查显示,“非接触式”办税的满意度达97.3%。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建设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让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成为现实。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在探索合并申报、“要素申报”“一表集成”的基础上,推动申报方式的变革,最终实现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打破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由于报表复杂、流程复杂、申报复杂等问题,打通办税缴费的堵点、痛点、难点,让纳税人缴费人切实感受到迭代式的变化。
四是环节少了,速度快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效率持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明显优化。税务部门将继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压减办税次数和时间,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办税便利的获得感。
五是个性化了,体验优了。运用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准确提供“非接触式”服务。优化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重点提升智能咨询服务准确性、规范性、友好性,推进纳税咨询从工作时间“热线为主”向7×24小时“智能为主”转变,打造智能化、个性化、全业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到2022年能够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
六是维权快了,关系好了。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保证纳税人缴费人顺畅、有序地行使救济权。针对大企业涉税诉求,探索实施试行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对大企业申请的可预期特定事项如何适用税法予以裁定,引导企业提升自愿遵从能力。
[网友]发票电子化改革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突破口。有望成为促进企业增收的重要发力点。能否介绍发票电子化改革目前的推进情况和下一步的推进计划?
[黄立明]2020年起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0年9月1日起,先后在宁波、石家庄、杭州三地新办纳税人中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实行: 2020年12月21日起,试点范围扩展至天津等11个地区,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2020年1月21日起,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北京等25个地区,受票方范围为全国。至此,试点范围已扩至全国新办纳税人,实现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目标。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会继续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
一是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免费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在线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二是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逐步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提升经济社会电子化、数字化程度。
同时,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契机、发挥税收要素的创新引擎作用,推动建设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更好的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网友]前期,深圳税务试点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在发票领域,《意见》提出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方面的应用,能否介绍下具体会如何应用?
[黄立明]税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运用,区块链技术将会为税收服务和监管提供有力支持。税务部门将先在部分地区开展社会保险费征收区块链应用试点和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最终扩大税务领域区块链应用试点地区和业务范围,并持续拓展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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